明慧網 1999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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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輪功學員在澳門煉功遭清場

  • 我應該去中國嗎?(譯文)

  • 亞洲華爾街時報編輯部文章:法輪大法和言論自由(摘譯)

  • 在首都華盛頓參加美國人權週的慶典活動

  • 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門前煉功

  • 澳門:歷史盛事不應被不寬容所玷污(譯文)



  • 法輪功學員在澳門煉功遭清場

    【明慧網1999年12月20日】 據媒體報導,接近四十名來自世界各地的華裔法輪功學員日前成功逃過澳門警方的耳目進入澳門並在昨日早上雲集葡京娛樂場對外的圓形花園煉功,抗議中國政府把法輪功列為邪教。

    據說有學員相信國家主席江澤民會到附近的中銀大廈觀賞澳門全景,所以特地選擇上址煉功。澳門警方在兩個多小時後採取清場行動並帶走所有學員,當中還包括一名香港攝影記者。

    昨日早上十時許,約四十名分別來自美國、澳洲、法國及香港等各地的學員齊集葡京娛樂場對面的圓形花園,他們拉開「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額隨即開始煉功。有約三十名香港記者由於事先收到消息一早便到場採訪他們煉功情況。

    法輪功學員煉功十五分鐘後便有數名司警到場戒備,以學員沒有申請在公眾地方集會為由勸喻他們離開,學員則聲稱他們只是煉功堅持不肯離去。不久警方更以封鎖帶劃了警戒區,期間亦勸喻記者同時離開氣氛頗為緊張。

    在一片混亂情況下,法輪功學員繼續煉功,有數名學員更突然嘗試高舉橫額,警方立即制止並沒收橫額,其中一名女學員因堅持保留橫額,上午十一時警方在沒有提出任何理由下把她帶走。此時中外傳媒紛紛趕至,單是記者便逾八十多人。學員在一邊煉功的同時,記者亦向部份學員了解情況。期間警方再帶走多數名學員。有一名女學員被帶上警車後嘗試逃脫,不慎被其他車輛撞倒,幸而只受輕傷,最後亦被警車送走。

    而負責統籌是次行動的警官在記者追問下不肯透露驅散法輪功學員原因。(1999年12月20日稿)

    我應該去中國嗎?(譯文)

    加拿大學員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大家好! 我是一個加拿大的修煉者,曾去澳大利亞一個月。在離開加拿大之前我曾計劃中途在中國停留,想去天安門廣場與中國的修煉者們一起高高舉起法輪大法的旗幟。我想如果我被逮捕了的話,由於我的西方人身份,可能會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如果警察打我,那更會使得全世界關注中國的狀況。可是因為一位好友已經為我付了去澳洲的機票,我不能再讓他為我支付去中國的費用,所以我沒能成行。

    近來在一次與同修的交談中,一位同修問我對中國的想法,我說我認為應該去天安門廣場或者中南海煉功或與其它的修煉者一起舉旗。這位修煉者說:「據我的理解,我不會告訴別人應該去或不應該去北京。這完全看人的心怎麼動。〝我心想我是否應該去呢?我不會說中文,誰會關照我呢?我意識到我的擔心,通過交談我認識到不應該總想----要與其它人一起去才行,因為這只是我的想法。如果有人願意與我一起走那當然好,若是沒有我就一個人前行。在這次交談後,我的想法有所改變,我覺得應更多地站在法的基點上而不是有賴於別人的想法。當其它修煉者用中文交談時我在想----怎樣才能找到我的路呢?我對自己說「我會找到自己的路的〝。又想到我的錢恐怕只夠路費,該怎麼辦呢?我對自己說「我得去那兒〝。如果沒有錢買食物怎麼辦?我又對自己說「那我就不吃〝。每一次當頭腦中出現干擾時,我都去盡力排斥且堅定自己的主意識。在這個過程中我更加認識到,我不是一個常人而是大法的修煉者,我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了大法。我感到自己的心深深地被大法的偉大和殊勝所感動,眼淚止不住地流下來。我更堅定了自己的決心,我要去中國,以一個高加索人的身份告訴中國政府,大法滋潤著全世界所有的人民,大法在廣泛地傳播,在給予數百萬的人們真正的生命指南。

    我自己心裏想----我得去中國,我必須去中國。當我們繼續討論時,一位修煉者說,你去中國是一顆好的心,但如果你認為自己不得不去或必須得去也可能是又一種執著。此時我還沒有說出自己的決定卻已聽到有人說了上述的話,我覺得似乎是師父在借另一位修煉者的話在告訴我甚麼。我想起了師父說過他只看人心。在這次討論中我甚至都沒有離開過座位更別說去另一個國家了,但我的心卻產生了巨大的變化。這種經歷使我對甚麼是真正的修煉有了一個新的理解。大法是宇宙之法而不侷限於中國,我人在哪裏沒有關係,總是可以修煉。無論我是在中國,在澳洲,還是在加拿大,都沒有關係。世界上還有不知道大法的人們,我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幫助師父弘傳大法。

    後來在同一天裏我又參加了另一組修煉人的交談。這次討論中氣氛漸漸變得有些緊張。有一個修煉者質疑另一位同修是否他們真心向著大法。這位被質疑的同修絲毫沒有被冒犯的感覺,而是平靜地講了其對大法的理解,他沒有為自己辯護,甚至似乎沒有注意到被別人冒犯,而只是談論著自己對法的認識,這使大家都對法有了更好的理解。這件事情使我感到這位同修有著先人後己的大善之心,與他相比我看到自己的想法往往是相當自私的。即使有人僅僅告訴我他對甚麼事情的理解,我也會因為自己有不同的意見而引起爭執。如果有人要質疑我對大法的信仰,我肯定會為自己辯護。現在我認識到這些都是常人之心。如果我與人發生爭執,一定是在擔心失去甚麼,這些東西都是執著心。師父說我們不能把人當成敵人,我與人發生爭執時,怎能算是一個修煉人呢?如果我愛自己的敵人,我就沒有敵人。看到這些自私的心,我不忍再看自己,哭了起來。我還曾為自己在修善方面而自鳴得意呢。在此後的一週半的時間裏我的鼻子天天流血。我知道這是我的身體在改變,由於提高了心性師父在給我清除業力。師父不僅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還在幫助我償還因為自私而造下的業力。師父曾說我們將無法感謝他而且也不知道怎樣感謝他,我現在明白了為甚麼是這樣。

    當我放棄自私心時,我體驗到了善,也找到了自己生活的位置。我感到自己開始把自我放在最後,所有其它人都放在我之前。我曾經是那麼自私的一個人,而今卻變得那麼謙恭,不僅僅是我的同修,家人或朋友被置於自我之前,而是所有的人,任何地方的人。師父曾解釋說修善可以修出大慈悲心,會看到眾生都苦。我把常人也放於自我之前,為常人沒有機會得法而感到那麼悲哀,甚至覺得自己似乎都無法明白我內心深處全部的悲哀。

    如果我能堅實地修煉「真善忍」,其它人會想知道我為甚麼做得這樣好,我就可以告訴他們那是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根據我的理解這是最好的弘法方式。把自我放在最後有時做起來並不容易,但當我對照「真善忍」越來越多地放棄常人心時就能更多地把別人放在自己前面,很多事情也看得更明白,感到離自己真正的先天本性越來越近了。

    又回過頭來審視自己去中國的決定時,我看到我的心是真誠的,但用了常人的思維方式去想問題。如果我這樣做了,無論我的動機有多純,都會造成與中國的糾紛,因為我知道與其它修煉者聚在一起或是煉功我都違反了他們的法律,我不認為我會被視為一個有責任感的年輕人。當我採取行動時必須想到我代表著大法的形像。這種必須去中國以證實大法的想法似乎是我的一個狹隘認識。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人一點也不了解大法,如果他們聽到這件事可能會得出錯誤的意見。我去中國人們不會聽我的,但在其它國家我卻可以弘法,盡我的努力助師不漏掉一個有緣人。想到這些我記起自己在澳洲曾在不同場合遇到過兩個議員,他們都想更多地了解大法並可能受益於大法。我覺得比起飛往中國來,我做這樣的事情對師父的幫助更大。我去中國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子,而當另有兩個人有機會得法時,那是無比珍貴的。據我個人的理解如果全世界有更多的人了解大法並體驗到大法的威力,這個層次的正法也會加快。如果全世界的人們支持法輪功不是基於某種原則而是發乎於心,所有的邪惡都會被矯正。

    有修煉人曾對我說我去中國的決定是自私的,我當時不願意聽,但現在我意識到他們是對的。在我決定去中國時也不曾考慮過別人。我曾把大法介紹給父母親及一些朋友,他們也覺得好。但如果我為了信仰去中國,他們會認為我沒有腦子,並會責備大法。他們會說是法輪大法使得他們的兒子放棄了自己的生活去中國,我所有的朋友和家人都會因此而害怕大法。那樣的話我怎麼能幫助師父挽救他們呢?怎能算是一個修煉者呢?我是在幫助師父嗎?在我所在的地方有著這麼多有意義的事情可做時為甚麼要去冒險呢?其他的政府部門已經建議我們不要去,他們會認為我很傻,而且會認為是法輪大法讓我變傻的,從而認為法輪大法不好,那我會給世人甚麼樣的形像呢?其它的政府可能因此不願去阻止中國政府,因為他們認為法輪功使人們放棄自己的生活跑到中國去。我也不會被認為是一個負責任的人,當人們如此看我時,我又怎樣去弘法呢?這不是為我的害怕心或自己的利益找理由,而是大法喚醒我從更寬的視野去看問題。我現在認識到大法在世界上的形像和聲譽是非常重要的,作為一個修煉者我的行為代表著大法。最初的想法雖是真誠的,但我用了常人的思維方式看問題,當我與真善忍相對照時所有的執著心都變得很清晰,我所能做的就是去除它們,心裏對法又有了更新更深的理解。開始的想法是真誠的但既不符合善也沒有做到忍,這只是一種膚淺的認識。真善忍不是分割開的而是一體的法理,他是宇宙的唯一基本特性。師父在「淺說善〝經文中指出:「那麼真也是真、善、忍構成的,善也是真、善、忍構成的,忍同樣是真、善、忍構成的。〝

    我認識到應該更多地學法以使自己對法有更深地理解,因為我不時地發現自己沒有做到真善忍。師父在「溶於法中〝經文中指出:「思想中裝的越多變化越快。〝我感到自己只有從法中才能真正認識到甚麼是我應該做的。師父在「論語〝中說:佛法「能區分真正的善與惡,好與壞,破除一切謬見,而予以正見。〝

    每次當我做錯事時,師父都會點給我甚麼才是對的;當我做好一件事時,師父又會點給我怎樣做得更好。我將永遠無法報答師父,也知道師父不需要我的感激,他在度我們。我將堅定不移地修煉下去直至圓滿。

    謝謝!加拿大學員 1999年12月18日


    亞洲華爾街時報編輯部文章:法輪大法和言論自由(摘譯)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1999年12月14日紐約 (編輯註﹕此文發表於星期三的亞洲華爾街時報)

    香港(道瓊斯)--一群來自世界各地、看上去非常平常的人上週末彙集到香港的展覽中心聆聽講演。但這可不是尋常的保險業推銷或神經科專門醫師到城裏做公費旅遊。參加者都是一個氣功學派--法輪大法的學員。法輪大法在中國大陸已被打上了「邪教」的標籤。這項活動表明在中國早已消失的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在香港仍然倖存。

    在中國,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信徒因為選擇早上煉功這樣的罪刑而被拘禁。這一事實使這次的活動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性。鑑於它的聲望,香港政府允許了這次活動的繼續,儘管有些參加者在大陸新華社香港分社門前舉行了抗議活動。

    但是中國在這片領土上的最高代表,外交專員馬育真(譯音)暗示法輪大法正在利用這片領土作為顛覆(大陸政府)的基地:「他們把海外法輪功信徒招集到這裏是甚麼意思?他們的目的一清二楚,不是嗎?」其中暗含對香港地方政府的批評,因為後者在基本法中有責任阻止顛覆甚至外國組織的政治活動。

    行政長官董其華(譯音)警告大會參加者不要「有任何妨礙中國和香港利益的行為。」這表明法輪大法成員可能被按照比地方法律嚴厲的標準進行管治。那麼,因揭露中國鎮壓而使中國感到侷促不安算不算妨礙中國利益或者顛覆活動呢?

    儘管如此,上週末當局並沒有進行干涉。這表明他們仍然把「一國兩制」這個概念看得很嚴肅。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被允許維持其自己的英國法律制度。而與會者也沒有講任何刺激性的言論。集合僅僅是一個典型的中國式發言會議,試圖使國家領導人相信氣功是增進健康的而不是推翻政府的,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他跡象。總而言之,這件事表明,儘管有來自北京的壓力促之廢除宗教自由和集會自由,香港政府有能力把握分寸。

    至於澳門是否將維持這個標準肯定是有疑問的。下週澳門將經過一個和香港類似的儀式轉交給中國統治。兩名法輪功學員,喬治志偉李(譯音)和王佑恆(譯音)告訴我們,他們星期一已經去過澳門,但當他們昨日想再次造訪時,澳門移民局官員拒絕了他們。在發放了一個標準拒簽通知之後,一位官員告訴他們那是因為他們是法輪大法的人。一位澳門發言人說他不知道這個案例。

    他們的故事都太可信了。正如1994年大陸警方在澳門將澳大利亞商人詹姆斯彭(譯音)綁架一案所示,這個殖民地的行政管理方面總是對法制法規有著很稀鬆的理解。昨天發生在移民局的情景可能成為另一個暗示,暗示下週一之後澳門的公民自由根本沒有保障。

    香港和澳門有些人或許會想知道,為甚麼像法輪大法這樣的團體失去在公眾場所的集會及表達權利值得這麼大驚小怪。畢竟這個團體的創始人李洪志的著書中包含著一些非常不可思議的思想。……但是香港和澳門應該通過繼續允許像法輪大法這樣的團體去做自己的事來向中國指出一條向前的路,只要這些團體不對其他人的安寧造成威脅。……

    然而法輪大法不符合有經驗的反邪教團體所描述的危險邪教五項標準:獨裁權利結構,救世主式領導,徵募時的欺騙,與世隔絕,以及使用精神控制技術。還沒有具說服力的證據表明法輪大法對任何人,包括對它自己的成員,造成威脅。所以從保持宗教自由的角度需要(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假定法輪大法是無辜的。

    至於中國那些有關法輪功的缺乏說服力的宣傳,北京的真正動機不難理解:那就是社會控制。任何需要強力效忠的團體,不管是未經認可的基督教教堂還是法輪大法,都使共產黨領導感到威脅,因而必須被快速地置於黨的控制之下。如果拒絕順從,那它就將被碾得粉碎。

    儘管有人感到李洪志的教導有令人疑惑之處,他還是值得為傳播這些教導的權利進行辯護。這意味著不論是在宗教自由還沒有得到保護的中國,還是在宗教自由得到保護的香港和澳門都是如此,至少現在如此。(譯文1999年12月19日)

    (END) Dow Jones Newswires 15-12-990221GMT(AP-DJ-12-15-99 0221GMT)


    在首都華盛頓參加美國人權週的慶典活動

    【明慧網1999年12月20日】 值此世紀末與新紀元交接之際,繼對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發表譴責之後,美國總統柯林頓宣布12月10日為「人權日」,12月10日開始的一週為「人權週」,12月15日為「人權法案日」,並鼓勵美國人民在本週內組織相關活動來慶祝這一節日。為此,美國首都華盛頓法輪大法修煉者從12月15日星期三起開始於白宮附近舉行多種形式的弘法活動,內容包括相繼在拉菲耶公園以及其他街心公園和沿賓西法尼亞大道的集體煉功、徵集簽名等等。

    美國總統在他宣告人權週的公告中說,「卡特總統曾說:"美國並未創造人權,嚴格來講正相反,人權創造了美國。"自兩百多年前立國以來,人權已成為美國歷史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因堅拒虐政與壓迫,靠美國憲法和《人權法案》之庇蔭,美國的奠基者獲得了更美好的生活方式。該等革命性文獻恆久保護著我們所珍視的宗教、言論、新聞、集會自由,並捍衛著根植於美國國民心中的平等,自由,正義之原則。

    「身為美國人,我們一直努力謀求在美國本土及海外推動這些權利和價值觀。一如我們的奠基者曾為美國更光明的未來孜孜尋覓,我們亦為當今世界擬想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實現這一夢想最有力的工具之一乃是1948年聯合國大會批准的《世界人權宣言》。

    「《世界人權宣言》面世以來的51年間,聯合國已制定出大量法律文件,以詳列包含在《宣言》中的權利與義務,國際社會也在改善各國人民的人權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進展。今天,比以往有更多人生活在代議民主制中,他們可以行使權利自由選擇自己的政府。國際社會有力地制止了科索沃的種族清洗,並且正在幫助獨立的東帝汶人民取得法律承認,以及將制定獨立與安全的國家繁榮昌盛所必須的法律。然而,儘管有如此令人振奮的進展,世界上仍然有很多地區從未承認人權,而且不斷壓制對自由的渴望。我們依然任重道遠。... ... 」

    作為這片自由國土上的居民,美國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們充份呼吸著自由,清新的空氣,受益於美國尊重自由,享有人權的社會環境,這次響應總統的號召,參加到這一偉大的慶典活動中來。從星期三開始,大法學員在華盛頓市中心的街區公園向市民發送法輪大法的宣傳資料,幫助人們了解法輪大法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的歷史事實,進而參加到修煉者的行列中來。

    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陽光明媚,微風和熙,天氣暖和。大法學員在白宮前的拉菲耶公園以集體煉功開始了一整天的法輪大法功法展示活動。和詳的音樂,悠揚的動作吸引了路人,也吸引了記者。外州學員連夜趕製出「法輪功,真實的故事」的弘法小冊子,並專程送來華盛頓。有的學員橫跨美國大陸,帶著他們親手製作的慶祝人權週的橫幅參加到煉功的隊伍中。

    上午十點半,全體活動參加者整隊從白宮前出發,向賓西法尼亞大道行進。藍色作底燙金的英語「法輪大法」橫幅在前面帶隊,警車開道,上百名來自全美各地的大法修煉者拿著「慶祝人權週」,「法輪大法有利於人類」,「真善忍」等紅色,黃色,藍色橫幅

    走在這和平喜慶的隊伍裏。在這以年輕人為主的隊伍中,有七八十歲的老人,有媽媽推著孩子的小推車,還有連蹦帶跳的小朋友們。隊伍順賓街分幾行一字排開,隨著悠揚的煉功,所有的人整齊地做起了第一套功法的動作。在隊伍的頭尾,有學員向感興趣的人們散發弘法資料或徵集簽名。

    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許多市民早已知道法輪大法的事情,警察們對此也不陌生。但這天親眼看到修煉者們的動作展示,人們還是有大開眼界之感,不能相信這樣平易柔和的功法會有人拼命詆毀,這樣詳和的人群會被關進監獄。我們的隊伍行進一個街區即站下來煉功,有時沿街排成幾行縱隊,有時在路口拐角擺成直角,以各種橫幅為背景,向行人演示五套功法。「普度」,「濟世」的音樂在首都的街道上迴響,真善忍的精神輝映著我們的弘法隊伍,打動著匆匆忙忙的華盛頓人。人們駐足凝視,感歎近八十歲老人的雙盤打坐,詢問各種情況,欣然簽下他們的姓名。警察們在悅耳動聽的煉功音樂聲中安靜地分享著我們對世人的善意,對我們的安排給以了積極的合作和協助。我們沒有口號,沒有喧嘩,我們希望全社會受益,全人類受益的衷心願望都融入了我們整齊的功法動作之中。我們感謝由上至下貫穿整個宇宙的法則在人類這一層次的體現,我們為自己有自由,有權利,有緣分在新舊世紀交替的歷史關頭向世人展示法輪大法而充滿了感激。法輪大法是全世界人民的,是整個人類的。這也是我們的學員不遠千里趕來參加的動力。

    三個來小時瞬間就過去了,我們將去國會山前的水池邊繼續進行下午的活動,警察們主動護送我們從第七街步行到第三街的草坪上,然後與我們揮手告別。

    當晚參加此次活動的各地學員進行了關於以法為師,在目前情況下如何精進提高的小組交流。(1999年12月19日稿)


    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門前煉功

    【明慧網1999年12月20日】 前來參加的美國人權週活動的美國各個州的大法學員,星期五下午參加了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門前集體煉功,同時向周圍的行人弘法,徵集簽名。

    這個已經持續了八週的活動,最早是由幾個不同州的大法學員不約而同地動議進行的。第一個開始到中國大使館門前煉功的華盛頓DC學員惠永,他獨自一人,清晨來這裏煉功。後來一個喬治亞州的學員決定到此向自己國家的大使館表達自己的心聲。與此同時兩

    個華盛頓DC地區的學員商量決定,每天來這裏煉功,讓中國政府的駐外機構了解華僑學員的願望和和平解決中國法輪功問題的訴求。於八個星期以前,他們開始了這個活動,目的是幫助中國政府有機會進一步看清法輪功問題,看清大法學員的善心和平和。這個活動得到了華盛頓地區其他學員的響應,每天,那些老大娘,帶孩子的母親,下班以後趕來的大法學員給大使館門前的小公園帶來了生動的氣氛。他們在寒冷的天氣裏煉功,學法,無論颳風下雨從不間斷,每天掛出的橫幅「法輪大法,正法正道」,「中國,請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國,請釋放被捕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大幅橫幅已為這一帶的人們所熟識。上下班的人們按響車喇叭表示同情,索要大法的資料,寫下自己的名字支持大法學員向國際社會尋求幫助的呼籲。

    中國大使館的工作人員也注意到了這些平凡的修煉人們,他們有時走出來,遠距離,近距離地拍照,有時走近專心致至的煉功人群,一個個地拍下特寫。也有的時候,大使館的工作人員少時兩三個,多時十幾個同我們大法學員展開交談。他們認為我們在大使館門前的這種弘法活動使政府的臉面不好看。不過美國人對此卻有不同的認識,他們說,在一個國家的範圍內鎮壓成千上萬的和平修煉群眾,這才是最損害國家形象的做法。對大使館工作人員所肩負的工作責任,我們充份理解,希望他們能起到很好的橋樑作用,把海外華僑的聲音傳給遠在國內的江主席。他們有的人表示,法輪功本不是人權問題,被弄成了人權問題。我們難以苟同這種想法。世界人民和政府自有判明是非曲直的能力,是不是人權問題或是甚麼性質的問題,是自有公論的。大使館的工作人員反覆強調,4/25以前中國政府沒有鎮壓法輪功,是法輪功有煉功以外的目的才鎮壓的。我們告訴他們,4/25時朱總理解決法輪功事件處理得非常完滿,群眾政府都高興。不知為甚麼一夜之間政策就發生了天大的變化?他們也不能解釋這個現象,說「難道政策會一天變一個樣嗎?」有時雙方誰也說服不了誰,他們就會告訴我們,現在國內專門制定了一個法律了,煉功就會被抓起來,那個國家不依法辦事呢。我們請他們考慮,個人怎麼能想定個法律就定個法律?政府會不會犯錯誤?中國政府犯沒犯過錯誤?犯了錯誤應不應該改正呢?不能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錯誤,這是中國與國際社會的不同之處。他們認為,誰是執政黨,是誰在掌權,不是政府嗎?中國有不同於其他先進國家的特點,等等。所有這些,是我們在美國享有人權和自由的社會環境中生活多年的人們所不能理解的。我們反覆地向他們陳述法輪功的真相,希望他們能客觀地承認事實。對他們不喜歡我們來到這裏的心情表示理解,學員妲麗莎說,「我們沒有政治訴求,國內一釋放無辜被捕的學員,我們馬上走人,請都請不來呢。」對某些大使館工作人員不願聽取大法學員意見的態度,大家表示我們應該更加耐心,真正像國內學員一樣,在任何場合都做到與人為善,真誠待人。(1999年12月19日稿)


    澳門:歷史盛事不應被不寬容所玷污(譯文)

    【明慧網1999年12月20日】 國際大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香港)大赦國際今天發言:澳門本週五針對法輪功採取的行動違背了地方當局在僅僅兩個月前對聯合國人權組織監督人員所作的關於基本自由的明確聲明。

    來自香港的國際大赦組織中國問題專家凱瑟琳裴波爾(CatherineBaber)說:「在交接前夜對法輪功信眾的拘留、驅逐及監禁的恐嚇有悖於澳門當局在十月份對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所作的重大的許諾。」

    澳門當局當時告知該委員會:1、澳門對公眾示威沒有任何限制;2、宗教崇拜、聚集和演示不須經過事先許可;3、在澳門的地方和外國居民均有權為保護自己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及利益進行請願。

    一個人權組織說:「當局對這樣有公開聲明的和平集會反映非常過度。」「從澳門現有的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以及法輪功在當地並未被取締這一事實來看,人們不清楚法輪功集會何以違背澳門的法律精神。」「看來這只是以法律為藉口的政治決定,用以安撫對法輪功進行了取締並對其在國外的活動都極度敏感的北京政府。這對於澳門交接後一國兩制模式的執行是個不健康的先例。」

    人權組織呼籲澳門當局不要以展示嚴厲的不寬容來玷污這一歷史盛事,應當允許來自澳門和外地的法輪功信眾於明日實現他們已被報導的集會計劃。

    人權組織也呼籲即將執政的EDWARD HO HAU-WAH政府把促進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作為其施政計劃的一個組成部份。

    國際大赦組織說:「鑑於我們於本週早些時候在關於澳門交接報告中指出的澳門基本法的弱點,(上述)這一點尤其必要。」(END)



    需要進一步信息或者國際大赦組織關於澳門交接問題報告副本者請給國際大赦組織亞太地區在香港的辦公室打電話:+852 2385 7298 或 +852 9267 2116(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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