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和平的聚集中,他們還向媒體發布聲明。聲明說「形式上的審訊是在四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外界法律代表的情況下秘密進行的。沒有公開的媒體報導,也沒有對所謂「罪名」出示具體的證據。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9 年6月10日公布了一個法廳條例,其中明確規定,任何人年滿18歲可以旁聽法廳審訊。但是,為甚麼它卻違犯自己所定的條例,秘密審訊呢?為甚麼中國政府要避開民眾和外界呢?」。CNN,美聯社(Associate Press),中國有線新聞(Chinese Cable News), 世界日報(the World Journal),明報等都報導了這次聚集。和平的法輪功學員們與媒體以及過路的人們表達了他們的期望,期望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展開直接的和平對話。法輪功學員為過路和周圍的公眾留下了很好的映像。公眾們對法輪功學員表達了良好的祝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