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使青少年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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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7月9日】 我是北京的一名高中生,修煉法輪大法有一年多了。

通過這一年多的修煉,我的身心均發生很大變化。我原來體重將近170斤,煉功第一個星期,我的體重就減了5斤,現在體重是150斤,同學都說我瘦多了,人也精神了。原來體育成績總是不合格,經常參加體育鍛煉,成效也不大。煉功前,參加1500米測試成績是7分10秒,現在再跑時,成績是6分32秒,一下提高了半分鐘,同時其它項目也都合格了,從此我不再為體育項目發愁了。煉功前,我每晚要學習5個小時,睡覺時間為6個小時,白天還經常打瞌睡。我媽媽還給我買了各種營養品,可我身體還是堅持不下來,學習成績也不高。現在,我每天早上4點起床煉功,到學校一直到下午6點放學回家。吃完飯後,學習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到晚8點鐘,然後寫作業,夜裏11點才睡覺,每天睡眠時間只有5個小時,遠遠少於同齡人。而我精神很好,學習效率很高,雖然學習時間只有3個小時,而完成的作業量是其他同學要4、5個小時才能完成的,學習成績直線上升,在班裏排名第二。煉功前,由於學習緊張經常發燒,頭暈腦脹,服用好多藥才能好,特別影響學習。自煉功後,一次病沒得過,一粒藥沒吃過,每天精神飽滿。有一次上體育課打籃球,一不小心把腳扭傷了,特別痛,回家後一看,腳腫得很厲害。可第二天腳就消腫了,五天後全好了,隨後又參加了立定跳遠測試,成績還有所提高。而我們班另一位同學,和我扭腳的情況一樣,卻一個學期沒上體育課,平時走路一瘸一拐的。我知道,這一切的變化和不同,都是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而給予我的。

我是一名高中生,對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人生的價值在哪裏?怎樣才能使這一生有意義?人的最高理想是甚麼?這也是我經常考慮的問題,但始終沒有令我滿意的答案。我也有過錯誤的人生觀,「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曾是我的座右銘。過去,我很看中個人利益,便宜不佔白不佔,不管別人如何,只要自己舒服。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滋長的就是一顆對利益執著不放的心,絕不允許別人侵犯我的利益,對待侵犯我的利益的人,就像冬天一樣冷酷無情。原來我從不覺得自己有甚麼錯,不虛心,一張口就是別人不好,我還不能受委屈,別人說錯我點甚麼,我心裏都放不下,總覺得憋氣,非得跟人家說道說道,一點也忍不住。

通過修煉,按照李洪志老師的要求來衡量自己,一下看到了自己那自私的心,帶著這種私心長大成人,怎麼能有益於社會及人民?作為一個煉功人,對人要有善心,做甚麼事要先考慮到別人,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遇到問題要看自己哪不對,去掉不好的心。煉功人首先要做一個心性高的表率。我時刻按照李老師的要求去做,對待老師,尊敬有禮;對待同學,團結友愛,熱心幫助。即使遇到甚麼冤枉我的事,我也能按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去做。記得有一次,週六上午學習完後,上樓頂平台休息一會兒。誰知剛上去不久,就見一中年男子就氣勢洶洶地朝我走來,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說:「你別跑,跟我走!」我一聽,先是一楞,這哪挨哪啊,你我素不相識,為甚麼要這樣對待我?我對他說:「甚麼事呀?」他說:「跟我下樓,下去你就知道了。」說著拉著我就往下走,這時又上來兩個人,他們一見那個中年男子,就問:「大哥,抓住了?」我感到更加迷惑不解。這時我一下想起了自己是煉功人,不管出現甚麼事都要按照李老師要求的去做。我一邊想著,一邊被拽下樓。下樓後,又左拐右拐,大街上的人都直看我。我問他們:「到底甚麼事啊?」其中一人說:「昨天下午有個小孩在你們樓上被人打了,還被告訴今天上午帶錢來。我們上樓一看,就你小子在上面,說不定就是你幹的。走!跟我認認人去,要是你我饒不了你。」我說:「不是我,你們認錯人了。」「少廢話,先跟我們走。」他們就把我領到一輛車前,結果那小孩一看不是我,這三個人的態度立刻改變了,堆著笑臉給我賠禮道歉。我也笑著說:「沒事,沒事。」在回來的路上,我特高興,因為我只有在煉功後心性提高上來了才能這樣做的,要是原來我早跟他們火了。

在中國,我們這一代人大多都是獨生子女,被家長寵慣了,逐漸形成一種既自私又脆弱的性格。只要對自己有利的,就去做。就拿上大學來說,這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事,但他們上大學既不是為了獲得知識,提高能力,也不是為了將來更好的建設祖國,而是為了今後的社會地位,舒適的生活,高的物質享受,實質上,就是為了個人私利。在這種作用支配下,就是不擇手段地追求高分、高學歷(文憑),也就出現了考試作弊、買賣假文憑等現象,其實這正是人類道德水準下滑的一方面體現。這種性格的另一方面是脆弱,不能吃苦,沒有堅強的毅力。我常想,如果大家都煉法輪功該有多好,每個人都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與人為善,和祥慈善,能吃苦,能為別人著想。

在學校裏,我嚴格按煉功人要求去做,起表率作用。我是班裏的學習委員,在工作上,同學們有甚麼需要我幫助的,我總熱心去做。學校老師交給的任務,按要求完成。學習上,每次考試都名列前茅。作為文科生,歷史考試成績幾乎每次都是全班第一。1999年1月我被評為校三好生,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學生幹部,4月,被評為北京市××區優秀學生幹部。老師們同學們都說我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我知道,是因為李洪志老師的法輪佛法告訴我,我才能做到這一切。

法輪大法確實是利國利民的好功法,它要求煉功者首先做個好人,能使人們的思想素質、道德標準、心理素質、身體素質全面提高,有利於人們文化素質的提高,有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利於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讓國家長治久安、興旺發達、人民安居樂業,重新建立在整個社會道德回升的基礎上吧!

(北京某煉功點供稿199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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