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被關在裏面的時候裏面有50多人,放出一批後裏面還有30多人。 其中有一天,他們在走廊上背論語,都被銬在走廊(走廊有200多米長)的窗欄上,一個窗戶上幾個人。他們大聲的背, 那裏的管教讓裏面的犯人(妓女)打,只聽到打人的聲音不絕,但是背論語的聲音始終迴響在監獄的走廊上,直到背完。有一名弟子背論語,裏面的管教不允許她背,就命人打來膠帶紙封上她的嘴,封上一道後還可以背,又命令再封一道,還可以背,又命令再封一道,直到這個弟子背不出聲來了,管教心滿意足的走了。
這裏面有一名小弟子,在某學校讀書。這次因在外煉功被抓,現被釋放, 但已被學校開除,被父母帶回家去了。
以下是一些弟子受虐待的具體情況:
張曉紅, 女,於1999年8月30日在外煉功被抓,以"利用封建迷信擾亂社會治安" 為由被判拘留15天。在看守所內,9月9日因白天請求煉功(未被批准), 下工(指監獄裏犯人要幹的工作)後(晚9點下工)就被銬起來了。與另一犯人兩個人背靠著背,兩個手銬交叉在一起,從當晚9點左右直到第二天晚8點左右,在車間的木板上坐著,約整整24個小時,期間一切行動不能自理, 不允許睡覺,不允許上廁所,不能吃飯。9月10日晚8點左右解開後,又 把每個人單獨背著手銬上,讓躺在床上。只能半側身躺著, 又不能睡著, 一睡著手銬就會越來越緊,直到肉裏。這樣銬著直至9月14日約120個小時。 在此期間是由同室其它犯人餵著吃東西(窩窩頭、咸黃瓜)定量分配, 上廁所也必須有別人幫助才可以。9月14日上午9點左右改為在前面銬著, 這樣勉強好一點,直至15日被釋放。
孫蘭芳,女,在9月4日上午10點左右,因在囚室內煉功被戴上一種叫"地牢" 的刑具 。(據說是殺人犯或死刑犯才戴的刑具,圖二)直到7日下午1左右,共約 99個小時。
沙玉松,女,於9月4日中午11點左右,因在囚室內煉功被雙手銬在暖氣管子上, 從11點左右直到第二天早8點。後因上工被改銬在另一囚室的窗欄上,直到下午4點左右。
看守所的所長見其很堅定,就對同室的其它犯人(妓女)施加壓力,如果哪一個囚室裏有戴手銬的(煉功即戴手銬),就不允許此室的所有犯人的親屬來探監,並揚言要加期處理。同室的犯人都哭著求她不要再煉了,並代其向所長保證不煉了才拿下手銬。9月9日後與張曉紅遭遇相同(兩人背靠著背銬著),直到11日下午2:00左右被釋放。
尹興琴,女,於1999年8月30日被抓,9月8日晚11點左右被戴上手銬,銬在走廊窗戶上。站到第二天晚8點左右,站了整整21個小時。9月9日晚改為兩人背靠背銬在一起到9月10日晚8點左右被分開。又改為單獨背著手銬著到14日早9點。解開後被要求上工幹活,晚9點下工後再接著被銬上,早上再被要求上工。直至15日中午被釋放。手上帶有明顯傷痕。
楊秀娟,女,於1999年8月30日被抓,9月4日上午10點左右因說要煉功(但還沒煉) 就被銬在囚室內的窗戶上站著,到5日下午4點左右約30小時。9月8日晚11點多, 說要煉功被戴上刑具"地牢" (圖一),在走廊的地磚上坐到9月9日晚8點。 在這期間因來了例假,但還一直坐在地上,褲子上透出了一大片,警察看見後仍不讓其更換衣服,並強迫她戴著刑具從一室走到九室,走慢一點也不行。 腳上立即被磨穿了一個窟窿(因刑具已太久沒有使用已生鏽了,並且腳上的圓是固定在鐵架上的,如果不能把腳放平就很磨)。10日晚8點左右被換上手銬直到被釋放。此弟子6天沒吃飯。
門吉庭,女,全家修煉法輪大法,女兒7月22日與他同機去北京後,至今末回。22日以來,民警平均每日去家裏一次,多次電話逼問,追查其女兒的下落。有時晚11點多還往家裏打電話。並安排了街道人員24小時監視其家人的行動,還有交接班。在逼問過程中態度惡劣,行為粗暴。
8月30日其兒子煉功被抓,管轄的高家村派出所警長劉鶴鵬來到家中,把家裏放在桌子下面的煉功用的坐墊約二、三十個,全部到離家不遠的路邊用火燒毀。
(下面就是被稱作「地牢」的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