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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幫我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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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0月30日】 我叫陳景玉,河北省某學校教師,法輪大法修煉者。今年9月30日凌晨1時許,五、六名便衣人員來到我家,出示證件的是長安區裕東派出所的杜亞明,但真正「執行公務」的人是石家莊市公安局政保大隊的,說是要找傳單,當問及搜查證時,回答說:「可免,過後再補。」搜查結果是:一本《轉法輪》,單位同事的UCDOS軟盤若干張,一疊信封,兩篇明慧網上的文章五、六份,以及我的兩份手稿(都曾給過單位領導)。接著要看電腦,在看到微機中有「唇亡齒寒」、「馬克.帕默」等題目後,就認為和大法材料有關而與打印機一併搬走,價值萬元,卻未給開據任何物品清單。

事實上,電腦是我先生用來搞設計、畫圖的,存有正在使用的圖形文件,我只用來抄錄一些認為好的文章、段落。而那幾份材料是我要寄給朋友的。因有一篇名為《致親朋好友的一封公開信》,看後深有感觸,我就因不放棄修煉大法而遭親朋的指責與不理解。於是搜集了幾份打算於近日寄出,沒想到寄出前竟成為我被深夜帶走的證據。

2點左右,市公安局政保大隊五樓辦公室,在讓我簽了一份傳訊單後,連夜審我材料來源,我被深夜帶來已是不公,更不想牽連無辜,在沒得到令他們滿意的回答後,9月30日上午,一位姓王的支隊長揪我到窗前,怒氣沖沖地吼著:「來,我教你練功!我看你功夫有多高,給我做騎馬蹲襠式!做!」一邊叫著,一邊對我又揪又按,我說:「我只煉法輪功,我不做。」他就開始踹我兩腿,看無法讓我屈膝,更急了,狠狠地打了我一拳,將我打出兩米多遠,發卡、眼鏡摔落地上,顎骨處的腫塊至今猶在。(另兩位年輕公安上前攔住了他,才沒有繼續。)

談話中得知,我若說不清材料來源,要判勞教,三年以上都有可能,這樣的例子我聽說過。國慶節前,各地大法學員從家中被帶走直接送去勞教的事也已連續發生。事實上,從去年7月份開始,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就因為要說一句真話成為失去法律保護的人。今年三月份,我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去北京上訪,只向一名警察問路就被強行帶回,在裕東派出所被人酒後打了4記耳光,最終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在被派出所、辦事處罰款2700元後,又在單位被限制人身自由19天,關人的鐵門至今還在辦公樓四樓挺立著,單位文姓同事(大法學員)在7月份假期中,被東裏派出所以「我們指導員想找你談談,一會就回來」為理由,從家中被騙到東裏派出所,之後在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的前提下被送去行政拘留所非法關押達一個多月。想講理嗎?到哪裏去講?裕東派出所所長在被問及罰款白條一事時曾說:「不是罰款,是收條,按上級指示辦的,不服就去找法院。」

其實,誰都知道,在當前的嚴峻形勢下,沾邊的領導自己都烏紗難保,誰有膽量敢接法輪功的案子!誰有膽量敢替法輪功的人說句公道話!公安機關是執法機關,只負責辦案,在無法講理的情況下,再等下去就只能任由他們把好人送去勞教。而那幾份內容祥和的材料也不應使我成為「殺一儆百」的例子,更何況,修煉的人不參與政治,我也不該成為某些人利用鎮壓法輪功來撈取政治資本的籌碼。於是在10月1日晨時,我獨自走出市公安局大門,溶入已漸寒的秋風中。

如今,我有家難歸。這一切就因為我要修煉法輪功、要做一個好人。就因為我要告訴親朋我為甚麼要堅修大法以及讓善良的人們了解法輪大法真相!

天理公正自在人心,我要求市公安局把從我家查抄的兩份手稿,兩篇明慧網文章及電腦上所有文章公之於眾,讓人民群眾來自己判斷!因為事實是經得起考驗的,而只有邪惡才是怕見陽光的!

請有緣人幫我上網,讓世人幫我討公道。

法輪大法修煉者:陳景玉(繫化名)
2000年10月21日

石家莊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北二環中級人民法院旁邊

據悉,市公安局政保大隊某大隊長馬文生在審問完陳景玉後,走出房間,只留下陳景玉一人。陳景玉靈機一動,隨即走出房間,大搖大擺通過走廊、門衛值班人員,消失在人流中。陳景玉被抓本來是要被判勞教的,可當事人在公安局政保大隊某大隊長直接問案的情況下竟然「神秘失蹤」不見了人影,據說該大隊長在局子裏因此不得不作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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