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面對純正純善的偉大力量,1999年7月20日,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違背國家憲法和法律,盜用政府名義,試圖取締法輪功,並動用一切國家機器作為他的喉舌,捏造事實,顛倒是非,污衊誹謗李洪志老師及法輪大法。剎時間,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中國大地上,沒有人權,沒有道義,沒有公理,沒有法律,只有血雨腥風。一年多來,在他一手策劃下,60多名無辜的生命被迫害致死,成千上萬「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修煉者被酷刑折磨,多少家庭流離失所,家破人亡,老人失去兒女,孩子呼喚父母,女學員被扒光衣服投入男牢,孕婦被迫墮胎流產,正常人被強行送往精神病院,這種活活地把人間變成地獄的殘暴仍在持續蔓延。江澤民滅絕人性、令人髮指的罪行罄竹難書。
我們是45名澳大利亞法輪功修煉者,我們也是江澤民罪惡的見證人。
(例證見符件)
1999年11月-2000年3月間,我們先後回國探親,旅遊。在那裏,我們的自由受到限制,我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我們的人權受到踐踏。我們當中,有的在朋友家無故被捕,有的還沒到達目地地就在火車上無理被拘,私人物品被沒收,長時間受申訊,不許上廁所,甚至被關押入獄。我們這些澳洲公民遭到如此虐待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也煉法輪功。
為此,我們將對江澤民予以起訴,起訴江澤民:
1、違反法律程序罪---無任何依據及法律手續而抓捕、搜查、拘禁持有效簽證的澳洲公民;
2、非法搜查,非法拘禁罪;
3、誹謗、侮辱罪;
4、違反國際社會人權罪
● 剝奪人們信仰自由的權利,
● 剝奪人們自由選擇身心健康,鍛煉方式的權利,
● 剝奪人們在受誹謗時,申辯理由,說明事實真相的權利,
● 剝奪人們正常生活的權利,
● 剝奪人們正常社會交往的權利,
● 剝奪人們通訊自由的權利,
● 剝奪人們社會活動的權利。
一年多來,面對無名的苦難,大法弟子平靜無畏,無怨無恨,大善大忍,用自己的身心和生命來喚醒人們內心深處尚存的良知善念。江澤民鎮壓的遠遠不是法輪功一個群體,而是人類的善良與道德,受傷害的不僅僅是法輪功和法輪功的修煉者,而是世界上所有善良的,愛好和平正義的人們。所以,我們聯名起訴江澤民,以使他受到正義的審判和法律的裁決。
我們緊急呼籲善良正義的人們,團體,法律機構給於我們支持和幫助,我們深信人類懲惡揚善的願望會使正義得以伸張,邪惡得以懲制,使千古奇冤早日昭雪於天下。
澳洲法輪功學員(簽名略)
200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