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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回歸一週年致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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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2月15日】

尊敬的何厚鏵先生:您好!

我們是一部份香港和海外的法輪大法修煉者。首先我們向特首先生及澳門人民預先致以節日的問候!祝願澳門在特首先生的領導下繁榮昌盛。

12月20日是澳門回歸一週年紀念日,我們想借此機會進行和平請願並遞交一封請願信,要求出席紀念活動的國家主席江澤民停止鎮壓法輪功。因為許多法輪功學員被大陸拒絕入境,使我們無法按照國家法律回國上訪。

在過去的一年多裏,我們學員依照憲法中「公民有上訪申訴的權利」一條,本著向國家反映事實,和平上訪,換來的卻是無理的逮捕、判刑、罰款,接待申訴的辦事處變成了抓人、打人的辦事處。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學員們只好去天安門和平表達心聲,向世人說明事實真相。至今已有一萬多人在沒有公正審判下判監及勞教,至少95名學員被酷刑迫害致死。儘管受著無理和不公的對待,我們學員也本著修煉人的精神,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年多來從沒有過報導說我們損壞一件國家公物,也沒傷害過一名警察,在世界各地的和平請願中,學員們經常得到當地的警察讚揚,說我們是全世界最和平的請願者。

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照「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修煉者,我們沒有傷害別人,沒有作奸犯科,事事為他人著想,難道在不公正的對待下,說句公道話也違法嗎?憲法裏不是明文規定公民有向政府反映情況的權利嗎?呼籲停止迫害好人也不對了嗎?相反,不依法規、以權謀私、濫用私刑的執法人員反倒可以大搖大擺逍遙法外,到底是誰不守法?誰在危害國家安定?誰破壞國家憲法?

其實,世界上善良的民族都加入了為法輪功伸張正義的行列,英國國會、瑞典政府、歐洲議會、澳洲眾議員、美國及加拿大國會等,都分別向中國政府提出了反對鎮壓法輪功的聲明,美、加、澳等地近百個地方政府給予法輪大法多項的褒獎,讚揚法輪功學員不畏強暴、堅持自己信仰,並能持續用和平方式向政府申訴。在最近,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更得到了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抑惡揚善之勢日盛,鎮壓者還要肆意行兇嗎?

近日澳門及香港報紙紛紛報導,澳門將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理由是他們擾亂治安,不知這些消息是否屬實,及其理據何在?我們學員和平地向領導人遞交一封書信也能擾亂誰嗎?

我們相信特首先生與澳門政府是能夠明辨是非的,給我們遞交請願書的機會,在向世人說明真相的同時促請國家領導人停止鎮壓,將會是解決問題的最和平方法,於國於民肯定是有利無害的,也是合法合理的。望特首先生能以百姓之福、國家之利為依歸,認真考慮我們的請求。

多謝特首先生能閱讀此信。為了使先生能更好的了解法輪功,我們隨信附上了一些介紹材料,如有進一步需要可隨時向我們索要。

此致,敬禮!

部份香港及海外法輪功學員
200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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