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好!我叫XXX,新疆某學院退休教師,副教授,中共黨員,法輪大法修煉者。1999年曾在大慶居住。我想藉這次大會開會的機會,向您們反映一下大慶和新疆某些公安人員執法犯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
99年我在大慶居住期間,在與大慶學員切磋中,大家一致感到政府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是一個大錯誤。不僅它所依據的事實是莫須有的、站不住腳的,而且它也沒有經過司法部門依嚴格法律程序的正式審理。它所造成的後果是十分嚴重的。出於對黨和人民的責任感,我們認為有必要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於是,我們寫了一封上訪信(原信附後),製作了「法輪大法好」橫幅,280多位學員在上面簽了名。後來,此事就被大慶公安部門發覺,當作大案處置。目前,大慶的監獄關押了許多法輪功學員。他們的罪名僅僅是上訪或「串連」。為堵塞學員上訪之路,一些單位強迫學員每人交出5000元至上萬元「保證金」,一旦學員上訪,單位就派人用這筆錢去抓你。還有的用子女、配偶下崗來威脅學員,搞得人心惶惶。
我回新疆後,得知新疆也抓了不少大法學員,現在仍在不斷地抓。理由也同樣是進京上訪或集體公開煉功。有位學員僅僅因為給當地縣政府寫了封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的信,就被拘留15天。新疆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體罰迫害非常嚴重。在烏市六道灣看守所,一位女學員因堅持煉功被戴上只有死刑犯才戴的手腳連銬。人直不起身子,還要被管教押著「遊號子」,到一個號子就問「還煉不煉」。因為她不說不煉,被銬了數日,吃飯、解手都得同室難友伺候。
到目前,新疆約有30多位大法學員被判1~3年勞動教養,關押在烏魯木齊、石河子等地的勞教所中。在烏魯木齊烏拉泊勞教所,大法學員受到比刑事犯更苛刻的待遇:刑事犯家屬每週都允許探視,而大法學員家屬一個月才能探視一次,且只准直系親屬探望。親人見面談話,管教人員就在旁邊監視,甚至搶著替被探視學員回答問題。每次探視前後,被探視學員都要被脫光衣服檢查,不准任何信件、書籍帶進帶出。因此,獄中真實情況外界很難知道。該勞教所不准學員煉功,違者要受殘酷體罰。如規定很高的勞動定額,8小時完不成,學員被迫加班加點,甚至要通宵達旦地幹。因為堅持煉功,有的學員被捆住手腳扔到雪地裏;有的女學員被剃光了頭髮;有的被強迫連續幾小時在風雪中跑步。
(以上情況非我親眼所見。我是根據從新疆獄中放出的學員和去獄中探視學員的親屬講述而得知的。有關數字我更沒有條件去做準確統計。)
各位代表:我國是一個依法治國的社會主義國家,然而,現在法律正在遭到無情踐踏。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向政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被剝奪殆盡。上訪就等於犯罪,這已成了一條不成文的法。公安人員這麼做,這不是在人為地割斷黨和人民的聯繫,在人為地製造廣大群眾與政府的對立嗎?這樣下去豈不是要把黨中央駕空,這不危險嗎?再說,我們一不干涉政治,二不反對政府,我們就是修煉自己的心性,提高自己的心性,做好事而不做壞事,早晨大家在一起煉煉功,這對社會有甚麼危害呢?可就在不久前的2月15日清晨,在烏市僻靜的鯉魚山上,十位法輪功學員正煉功時被抓了。(到今天還沒放)。試想,現在看病吃藥這麼貴,許多單位報銷不了,這些學員通過煉功不用吃藥了。這麼好的事政府非但不支持反而要抓她們。讓我們怎能心服呢?為此,我請求您們,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原則:
1、將大慶學員因公安截留未能遞交的聯名上訪信呈送給江澤民主席。
2、責成有關部門追究大慶和新疆某些公安人員執法犯法、嚴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的行為。
3、鑑於:法輪大法是一個有億萬群眾參與修煉、已傳播至三十多個國家地區、在全世界享有崇高聲譽的功法;鑑於:1999年以來我國政府對法輪功的取締和大規模圍剿在國內外產生的極其惡劣的影響,我請求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依憲法第71條的規定,就法輪功問題組織專門的調查委員會,吸收各界專家權威人士參與,對去年7月以來政府強加給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所有罪名,以及各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公開、公正、客觀的調查。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廣泛聽取廣大群眾、特別是法輪功學員(包括獄中學員)的意見。並將調查結果公布於眾。
4、根據調查的結果,重新審視對法輪功的政策措施,撤銷對法輪功的邪教定性及所有誣陷不實之詞,還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以清白,給法輪功學員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各位代表:您們肩負著全國人民的重託,敬請您們切實履行人民賦與您們的法律監督的神聖使命。
此致
敬禮
新疆法輪大法學員 :XXX
2000年2月24日
通信地址:(編者略)
附件:致國家領導人
尊敬的江澤民主席、李鵬委員長、朱鎔基總理、李瑞環主席:
您們好!
我們是大慶地區法輪大法學員。您們為國操勞,日理萬機,本不忍打攪。但半年來的事態發展,尤其是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我們實在太難以理解和接受了。這一錯誤的定性及據此而採取的鎮壓措施,極大地傷害了廣大學員的感情,甚至使一些人動搖了對黨的信念。作為法輪功的修煉者、受益者,如果我們再不站出來向您們說句公道話,我們就不僅是對大法不負責任、對我們自己不負責任,也是對黨、國家和人民不負責任。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們中有人曾因病魔纏身而失去生活的信心;有人曾為酗酒、打人而家庭不睦;有許多人因執著地追求名利而身心疲憊;還有人為嫉妒、仇恨而變得冷酷、虛偽。面對市場競爭、醫療改革、下崗待業、子女前途等諸多壓力,我們都活得很苦、很累、很迷惘。但是,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上述所有的難題都神奇地化解了,我們就像變了一個人。修煉不僅使我們的身體健康了,更寶貴的,它使我們不再為個人的私慾活著,而樹立起了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更高人生目標。現在,在社會上,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在單位我們是任勞任怨的好職工;在家庭裏我們尊老愛幼;在處理人際關係時,我們處處以他人為重。由於按真、善、忍做人做事,我們的心靈獲得了從未有過的純淨、祥和、幸福、愉悅。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國家就容不下它呢?我們實在想不通。
為充份表達我們的共同心聲,我們製做了這塊橫幅,繡上了「法輪大法好」五個紅字,並莊嚴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現在,我們把它鄭重地呈送給您們。我們這麼做,不是故意和政府唱反調、向政府施壓,我們就是為了一件事:請求黨和政府在法輪功問題上實事求是。電視上播出的那些所謂因煉了法輪功而自殺、殺人、不好好工作、不努力學習、不照顧家庭等等,無一例外,都是違背了法輪功的法理,他們根本代表不了法輪功。相反地,成千上萬真正按法輪功法理修煉的學員,全都通過修煉獲得了身心健康。怎麼能對絕大多數學員的真實情況視而不見,只根據那極少數人的事例就說法輪功是邪教呢?這麼做,我們的心不服啊!
您們不要看表面上有多少學員寫了「保證」,其實大多都是在壓力下講的違心的話,他們在自己家裏並未中斷過學法煉功。還有許許多多煉功者拋家捨業,自掏路費,風餐露宿,進京上訪,他們就是想向黨和政府說一句真話。可是政府卻把他們當成了危險的敵人,將他們拘捕,用專政手段對待他們。不但浪費了寶貴的人力物力,而且造成了極壞的國際影響,我們感到非常痛心。我們不希望看到黨和政府重犯歷史上曾犯過的錯誤,不希望看到我們熱愛的這片國土上出現更多的冤假錯案。敬請您們在百忙中聽聽我們的肺腑之言,為了國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重新考慮對待法輪功的政策。
此致
敬禮!
大慶地區大法學員(王天佑、王斌等284人簽名)
1999年12月12日
(註﹕簽名名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