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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八個功友被銬在一起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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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16日】我叫鄧國珍,32歲,我的父母都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是1999年4月得法的。

99年7月22日,國家取締法輪功後,我們從自己的親身感受出發,覺得這麼好的功法根本就不應該取締。我母親煉功前,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四個加號),膽囊炎、口腔潰瘍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不長時間就全部神奇般好了。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之後,我的父母再也沒有吃過一粒藥。所以我們一家堅持在家學法輪功。到12月份,我再也坐不住了,就到北京上訪,談自己一家的真實情況。

12月22日到達北京,住在功友家裏,後來又來了很多功友,大家準備第二天到人大上訪。當晚十時左右,突然來了一批公安,為首的問:「是煉法輪功的嗎?全部帶走!」對我們大聲呵斥,把我們帶到了海澱區東升派出所,坐了一夜。第二天晚上十時左右,我們被江西駐京辦接走,我們在206號雙人間,共關了三十一人,大家只能坐著或縮著,對面的207號房關的人更多,房門口有公安日夜守著,不能走出一步,24日一批功友帶著手銬被帶走,我們這一批(27個功友)是25日帶著手銬被一夥公安押著送到火車站列車車廂旁,我是一個人帶著一付手銬。吃飯,睡覺手銬都銬在臥鋪欄杆上,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26日中午到達南昌,先到派出所作筆錄,下午3點左右派出所把我們二人送到二七北路看守所,我被關在18號牢房,進去一看,已經關了我們12個功友,我們11個功友只能坐在地上(0.9m X 4.0m大小,還要除掉20多個在押犯放包的位置)。12月30日中午,我們八個功友休息時間集體煉功,一個管教幹部拿著飯碗在樓上大聲喊:「你們在幹甚麼?在煉功?」不一會管教幹部把牢門打開,並說:「都出來上鐐。」這時余保貞正在廁所,管教幹部大喊:「還有一個呢?都出來。」我們八個人站成一排,那個幹部說:「把最重的鐐拿來,把她們鐐在一起,你們自殺吧!」我說:「自殺有罪,我們師父說過。」就這樣,我們八個功友(余保貞、江蘭英、戴曉蓉、彭小蘭、鄧燕玲、何招娣、陳香和我)被鐐在一起。戴曉蓉個子很大,正好和我被一付圈小的鐐鐐在一起,鐐圈都嵌在肉裏去了。我們只能慢慢地移,上廁所都是八個人一塊去。寒冬臘月大家只能縮坐在地上,睏了只能功友之間互相靠著打個盹。

2000年1月2日,我們八個人在放風間煉功,一個幹部看見了叫:「她們又在煉功。」接著來了幾個幹部,牢房門打開了,政委衝了出來,推了我們幾下,然後用力狠狠地煽了戴曉蓉兩個耳光,用拳頭打了她和其他的功友,打完之後說:「都出來,上鐐那有這樣上的。」把我們叫到門口,呵斥一陣,然後說:「分開!分開!給她們把手也鐐在鐐上。」然後又衝進牢房,把另外兩個年歲比較大的功友(周桃紅、陳香)鐐在一起。我們五個功友(余保貞、江蘭英、戴曉蓉、鄧燕玲、何招娣、)每人都被銓了一隻手在鐐上,走路就像大猩猩,一劃一劃的,腰直不起來,上廁所都得請刑事犯人解褲子,晚上只能縮成一團瞇一會。我們上了鐐之後,小聲說了幾句話,政委又衝了進來說:「你們還在說話。」穿著光亮的皮鞋踢何招娣......等,周桃紅說:「政委,你不要生氣。」「啊!你還叫我不要生氣!」就又衝過去踢周桃紅。這樣48斤重的鐐一直帶到一個月後放我們出去時才下。

今年2月23日,我們功友在一起學「轉法輪」,才看12頁,我又被抓押到二七北路看守所。3月24日下午2點多,劉幹部把我叫到辦公室,倪幹部和市裏一位幹部已坐在那裏,倪幹部一邊做著筆錄一邊說:「有幾個問題要澄清,你能如實回答嗎?」我回答說:「我們法輪功按真善忍辦事,當然能。」然後他問了我幾個一般問題,我都一一作了回答。當筆錄到第二頁,問到帶鐐問題時,我發現他避重就輕,沒有把全過程如實記錄下來(如只寫帶了一次鐐,而實際是這次鐐帶了二十多天,直到走時才下)。向他提了意見,他就讓我自己寫,並對我說:「你怎麼寫都行,你可以回牢房寫,寫多少都行。」我在辦公室把八個人帶鐐全過程如實寫出後,交給了倪幹部,並告訴他:「筆錄我不能簽字。」這時市裏幹部說:「她簽不簽字都一樣。」當我提出要塗掉第一頁筆錄簽字時,倪幹部不僅不讓我塗,反而惡狠狠地罵我:「你失去了做人的資格。」我剛走到辦公室門口,倪幹部就把我寫的材料揉成一團拋到地上,這次我又無端被關押45天,直到4月7日才放我出去。

南昌大法學員 鄧國珍
二000年四月十五日

身份證:360102680216072
電 話:0791-6825257
地 址:南昌市疊山路3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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