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0年04月20日 星期四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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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冤哉!張正剛慘遭非法毒打致死

  • 轉載:笑看中國政府險度人權關

  • 中南海事件探微

  • 每經歷一次魔難,對大法就更加堅定

  • 不爭的事實,公開的秘密

  • 我要永遠說真話

  • 2000年4月20日綜合消息



  • 冤哉!張正剛慘遭非法毒打致死

    【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我丈夫張正剛是法輪功修煉者,法輪功淮安輔導站站長,在2000年3月2日至3月25日被淮安公安局拘留審查,關押在淮安看守所,由於淮安公安部門有關人員嚴重瀆職違法,致使張正剛3月25日慘遭非法毒打,於3月30日不治而死,製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

    張正剛1964年8月6日生於淮安,大專文化,終年36週歲,生前係淮安工商行職工(被拘留前自己辭職),較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8年擔任淮安法輪功輔導站站長。2000年3月2日,淮安公安部門,將其帶走拘留審查,被關進淮安看守所,3月25日上午8時許,淮安公安部門背著我們親屬將遭毒打造成頭部重傷、處於昏迷狀態的張正剛送進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進行了搶救治療,做了開顱手術,取出了淤血,手術後又進行了接氧掛水醫治,張正剛心跳、血壓均有,可是一直處於昏迷狀態。我和婆婆3月25日聽到傳聞趕到醫院,守護張正剛身旁,但整個醫療方案、病歷和用藥情況,全部被公安人員封鎖控制,不許我們親屬了解,整個病房全被公安人員監控,到了3月30日晚約6點30分醫生做了心電圖,張正剛心跳微弱,有呼吸,仍處於昏迷狀態。

    公安人員碰頭後,突然呼來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員,戒嚴了醫院走廊、病房,誆騙看護在病房的我和婆婆等親屬到另外房間(說是談話,宣布死亡),實際是隔離監控,有幾名幹警強令醫生拔掉張正剛氧氣和掛水,並給張正剛注射了一針藥物。然後數名幹警一擁而上,強行推開了其他親屬和在病房觀望的病人及家屬,搶走了張正剛「屍體」強行送去了火葬廠,就此一條年輕的生命淒慘地含冤告別了親人,告別了人世。

    張正剛「屍體」運走後,第二天即3月31日我和女兒、婆婆等親屬準備去火葬廠見張正剛遺體最後一面,也受到了淮安公安人員非法阻擋,從城內到城外沿途受到公安人員拉、扯、推搡,圍觀群眾很多,紛紛指責公安人員的無理行為,公安人員迫於群眾義憤,不得已,才勉強准許我們親屬到火葬廠告別張正剛遺體為其送葬,整個醫療和火化過程全部由淮安公安部門強行監控操縱,不許我們親屬過問,公安還無理規定,不准其他親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我們家人親屬上訪上告,公安人員還嚴密監控了許多法輪大法修煉者,不准他們吊唁送花圈,個別人送花圈的錢至今還被扣押在有關派出所。

    另外,1999年11月我丈夫張正剛由於分別給江澤民主席和中央領導們及淮安市委書記趙學風寫了信,1999年11月24日被淮安公安局帶去詢問,在詢問期間也遭到了公安人員的毆打。這是他親口跟我講的。

    就這樣一個年輕的活人進了看守所,沒有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判,卻慘遭非法毒打致死,一樁人命關天的冤案,在淮安公安部門一手操縱下不了了之,慘遭非法毒打的張正剛,冤哉!

    張兆雲
    2000年4月17日


    轉載:笑看中國政府險度人權關

    【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沸沸揚揚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有關美國提出的"中國人權狀況"議案落下了帷幕,結果以不予審議和表決而告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代表中國政府對"所有主持正義、支持中國的國家表示欽佩和感謝。"看了此則新華社報導之後,筆者不禁啞然失笑。

    中國代表團向人權委員會提出了對該項議案不予審議和表決的動議,從對這一動議表決的結果來看:22票贊成,18票反對,12票棄權,而支持中國和投棄權票的國家除俄羅斯之外,幾乎均為亞、非、拉第三世界國家,這些國家多數都有不良甚至惡劣的人權記錄,有的國家的人權狀況也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討論之列,與中國可謂是同病相憐,而他們卻因為幫中國險過人權關受到中國政府的"欽佩和感謝"、並被稱為"主持正義"的國家,這恐怕是對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公正性和作用予以的一大諷刺,更讓世界人民看清了中國政府的真實面目。

    新華社的報導稱美國的人權議案為"反華提案",這令筆者不由地想到了一個小偷或強盜是如何闖下大案而被終生監禁的,他絕不會一生下來就敢那樣,他是在許多次犯案後都僥倖躲過責罰、而變得膽子越來越大的,若他能及早受到法律的懲罰,也不致於走到無可挽回的那一步。

    如此說來,美國的人權議案在道義上是對中國政府的幫助,應該受到一個開明的政府歡迎,"忠言逆耳利於行",畢竟,一個國家人權狀況的改善帶來的是本國人民的福祉,這不正是一個為人民的政府努力的目標嗎?而中國政府的強烈反對可謂震耳欲聾,甚至為遊說收買他國不知許下了多少諾言,在達到目的之後不知反省、卻視之為"勝利"而欣喜,這都不能不使人對中國政府的未來擔憂。當然,筆者並不會由此否認美國也同樣存在人權問題,但卻沒有聽說美國政府的代表在他國政府的代表發言和本國人權代表作證時拂袖而去。

    在中國政府慶幸險度人權關的同時請不要忘記,18個投反對票中的一些國家才是中國政府真正希望合作、關係到切身利益的國家,那裏的政府是由他們本國的人民選舉出來的、代表著他們國家的民意,沒有一個國家的人民對像中國那樣殘害自己國家人民的政府會有任何"欽佩"之意,反之,卻有著恐懼和鄙視。在中國政府鎮壓人民的思想自由和基本權力的同時,不要以為可以不付任何代價、躲得過歷史和世界人民的裁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歷史對於任何人和國家都是公正的,它不是寫在書本上,也不是在一時的得失裏,而是在無法逃脫的戰爭、瘟疫、飢荒、天災人禍的殘酷無情和束手待斃之中。(2000年4月19日轉載)


    中南海事件探微

    【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在中國大陸發生了萬餘名法輪功學員秩序井然地「上訪」中共中樞要地中南海,和平安靜地請求中共當局給予一個自由合法煉功環境的事件。這個事件發生在中南海,所以一般人便把它稱為中南海事件。由於事情發生在中樞要地以及法輪功學員秩序井然的上訪方式,中南海事件立即成為全球矚目的焦點。身為法輪大法學員,我們深感有必要將整個事情的原貌,盡可能完整地呈現在世人面前,以免世人為片面的強力宣傳所迷惑。本文就從事件的經過、事件發生的原因、幾個重要事實的澄清等層面的論述,來揭開這個事件的面貌。

    一、事件的經過

    依據收集所得資料,我們將整個事件分為天津事件至4/25的事發初期、4/25迄7/20之羅織及炮製罪狀的構陷階段、以及7/20以後的全面抓人階段。本節按這三階段敘述事件的經過。

    1、事發初期

    法輪功學員之所以於4/25上訪中南海,是因為在天津事件中,公安局非法扣留了45名法輪功學員。由於法輪功的功法確實有助於提高人們的身心,近幾年來,大陸上法輪功學員增加快速,已達數千萬人,致使中共擔心成為政治問題。而某些官員遂利用此一情勢,製造事端,撈取個人政治資本。這就是為何大陸近幾年來不斷出現媒體以及文宣機構,刊登出版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及報導。

    中南海事件肇始於天津事件,而天津事件則起因於中國科學院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發行的《科技期刊》上登載的一篇名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煉氣功〉的文章。文中,他污衊法輪功致人得精神病,並暗喻法輪功會像義和團一樣亡國。何祚庥的污衊刺傷了法輪大法學員的心。由於無其它渠道可以糾正此種謬誤,為了端正視聽,一些學員乃採取國家認可的「上訪」方式請願,於4月18日前往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實情(關於為何無其它渠道以及何謂上訪等問題,將在後文分析與介紹)。

    參加此一活動的人數,據德清先生的估計,有6,000多人;但是據記者曾慧燕的報導,則有數萬人(4/28《聯合報》)。

    沒想到天津公安局不但不妥善溝通,反而毆打學員,並於23日開始採取驅逐與抓人的手段,使得大法弟子唯一得以反映事實的渠道也被封閉。為了請政府釋放無辜百姓,並給法輪功一個合法地位與寬鬆的修煉環境,以便同時解決法輪功長期以來受到壓制的局面,學員乃於25日轉往北京,向更高層的政府當局上訪請願。

    一開始,學員們是在中南海附近集結。後來,幾位武警來告訴學員說:這裏不安全,那裏不行等等。從而在武警人員的引領下,學員在不知不覺中分為兩路,把中南海圍成一圈。後來何祚庥也出現並穿梭在人群中,企圖挑起事端。當然,他的企圖並未奏效。

    根據一位目擊者的敘述,4/24晚上已有在公安部門工作的大法學員遞名片,向中南海當局說明要反映情況,但未引起公安的重視。晚上9點多,中南海附近的一條叫做「府右街」的大道旁,開始有背著行李的、有拿著打坐用墊子的學員,三五成群集結一起,其中很多是由北京外地前來的。

    25日清晨6點多,這位目擊者來到府右街北口,發現警察堵在進入中南海的路口,大法弟子沒人去衝闖。可是不久卻出現了一幕驚人之事:警察先把大法學員的隊伍從馬路東口引到西口;然後又指揮著隊伍,由北向南緩緩地向中南海正門行進。同時,迎面浩浩蕩蕩的另一隊功友正由南向北,朝著目擊者這一隊伍而來。兩行隊伍正好在中南海正門相遇會合成一隊,據各媒體的報導彙集在中南海的人數大約有萬名以上。

    不一會兒,學員們從四面八方繼續湧來,密密麻麻地排滿了中南海之外附近區域大街小巷的路邊。但是,交通沒被堵住,連盲道都讓出來。隊伍中有不少七、八十歲的老人;有即將分娩的孕婦;也有抱著剛初生嬰孩的母親。許多人為了減少上廁所的次數,都只進少量食物,甚至滴水不飲。誰也不清楚誰來自何方,他們是「從無中來,又到無中去」(以上參考明慧網一位目擊者的敘述)。

    學員們沒有在大街上逛街、沒有口號標語、沒有任何肢體衝突。在中國,上訪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請,每個大法弟子只是代表其個人,反應其個人和親朋好友所受到的不合理對待,所以並未抵觸任何一條規定。由於學員們認為向當局「說明以求了解和支持」的訴求已經「基本達到」,所以在當晚十一點半平靜地陸續離散(4/26《中央日報》)。

    2、構陷階段

    事件雖平靜落幕,但法輪功的浩劫才要開始。中共內部反法輪功的一派因4/25事件而得勢,乃開始撒下其長期以來欲鏟除法輪功的天羅地網,單純善良的大法弟子在不知不覺中,步步陷入這個網中。

    在事發後,中共便已定下要抓人與滅絕法輪功的基調。4/27便透過新華社指出:「對各種練功健身活動,各級政府從未禁止過。有不同看法和意見是允許的,可以依法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而不應聚集在中南海周圍。這種聚集影響中央、國務院機關周圍的公共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是完全錯誤的。對借練功之名危害社會穩定的,要依法處理。」

    此決策一出,便有不少媒體記者認為意在爭取多數,打擊首要,因而預測某些學員可能被捕或判刑。果然在4/28,便傳出中南海靜坐的四名主要領導人已被扣留(4/28《聯合報》)。而在不數日之後,中共當局又透過居民委員會、各級單位、黨組織等系統,掌握法輪功學員的「名單」(5/4《聯合報》)。

    接著在6月初,傳聞中共召開緊急會議,將法輪功定為邪教,且計劃不久的將來就要開始抓人;也傳聞將透過減少貿易順差的方式,不惜以5億美元的代價,企圖引渡李洪志老師回國(6/2《中央日報》)。而各地煉功點的負責人,已遭電話竊聽、跟蹤尾隨;言論和行動均被嚴密監控;並且威脅修煉者不得繼續修煉法輪功,否則一律開除公職。軍人修煉者被威脅開除黨籍(對中共黨員,尤其服公職的黨員而言,開除黨籍無異於判處公職上的死刑)、軍籍;學生則被威脅開除學籍(6/2《中央日報》)。有些地區的修煉者住所附近有警車停泊,也有些大法弟子透露警方甚至有意製造事端,似有促使矛盾激化的意圖(6/3《中國時報》)。

    北京也針對法輪功發出第一份文件,下達至各地方政府部門、中央直屬單位和各大專院校,宣布法輪功弟子借煉功為名,在各地公眾地方的所謂「弘法」活動不再允許,並且下令所有學校,包括大、中、小學不得租借場地給法輪功弟子進行活動。同時,部份城市的學員說,他們在公園的早晨煉功活動受到騷擾(6/3《中國時報》)。

    對於中共要以5億美元的貿易順差作為交換條件,企圖引渡李老師回國,並把法輪功定為邪教的傳聞,李老師於6/2發表了一篇名為〈我的一點感想〉的文章,向中共當局善意地解釋:他只是教人向善,對政治沒有興趣;法輪功的修煉者並未搞迷信;法輪功不是邪教。為此,法輪功的學員也再度到北京,希望當局給個「說法」。而當局在和這些學員見面時,要學員們相信政府沒有要封殺法輪功的政策(6/6電子《明報》)。

    為了護師護法,6/3有大批來自外地的學員集結於北京,準備再次向中央請願。6/4晚間當局派出大批警員檢查各大小旅館,將發現的學員送離北京。並在通往中南海周圍地區的街道口戒備,將企圖到中南海門外的法輪功學員驅離(6/6電子《明報》)。

    針對各種鎮壓法輪功的謠傳,6/14中央信訪辦和國務院信訪辦發出聯合聲明,稱政府對法輪功從未鎮壓,也從未禁止,要求法輪功弟子不要聽信謠言。也澄清中共並沒有要引渡在國外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也不會開除參加煉功的黨員、共青團員的黨籍、團籍,甚至開除公職的處分(6/14《中央社》)。

    雖然當局極力澄清將全面鎮壓法輪功的謠言,可是6/21卻又透過《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要求黨員幹部帶頭高舉唯物論及無神論的旗子。此舉無異於宣示將對黨員幹部煉功者進行清查整治。相關部門在中南海事件之後,對法輪功的發展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赫然發現各地法輪功的負責人,大多數是共產黨員及機關幹部,不少還是擁有多年黨齡的離退休幹部。對於這種情況,中共高層十分震驚。但礙於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能明白直接禁止非黨員民眾學煉法輪功。可是,對於黨員,高層卻決心動用黨紀進行整治,對不聽勸的黨員,將以黨紀嚴懲。《人民日報》的文章就是一個訊號(6/21《中央社》)。

    6月以後,各地方機關也紛紛傳達中央文件,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要求各單位不要提供地方給法輪功學員煉功,又要求黨員幹部必須停煉法輪功,否則將嚴加處理。

    6月中有一萬三千多名學員聯名致函國家主席江澤民及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要求當局允許他們公開煉功以及合法出版法輪功相關書籍;並說明法輪功不是宗教,更非邪教;不是迷信,而是科學(6/24《中央社》)。

    為更有效地鏟除法輪功,中共當局也選定山東與江西,作為全面鏟除法輪功的試驗地。就在6/14發布從未鎮壓禁止法輪功的3天後,山東省便發下文件,要求共產黨員和政府公務員的法輪功學員停止修煉。當一些法輪功學員拿出兩信訪辦的通知與之對質時,官員稱那是給外國人看的,是緩兵之計。據悉,中共的計劃是先在山東與江西試行全面鏟除法輪功的工作,而在其它地方以監視為主要方法,以穩住法輪功修煉者的心(7/21《中國時報》)。

    事實上,北京當局於6/26日起,已經公開出動公安人員,在長安街沿線的法輪功煉功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清理;緊接著對法輪功展開北京全城的大規模清理,禁止學員在公眾場所煉功(6/28《中央社》)。接著中共又於7月初致電各省市,要求每名中共黨員要向中央彙報自己「是否信法輪功」(7/5《中央社》)。

    中共當局也動用文宣機構,製造法輪功以及李老師的罪狀。一開始,大陸各種傳媒對中南海事件報導不多,但從6月下旬以後便展開各種批評。並於6/13設立了一個反法輪功的網站,叫做「世界反法輪功大聯盟」(該網站於6/20開始運作)刊登文章,捏造事實,中傷、詆毀、污衊李老師與法輪功(6/22《中央社》)。之後,更找來一些想要利用法輪功牟利,而被李老師批評的原法輪功學員,炮製一些所謂的「揭發材料」,在中央電視台播放。並把少數煉功出岔、致殘、自殺的案例歸咎於法輪功。這種〝製造〞李老師罪狀的工作到最近還在進行。

    從上所述,可以看到中共一直在玩兩面手法。一方面在羅織及炮製罪證,以為日後鏟除法輪功做準備工作;另一方面,卻又宣稱不會禁止法輪功,以鬆懈法輪功學員的戒心。此一構陷工作大致上於6月底7月初已經完成。

    3、抓人階段

    當時機成熟時,江澤民於7/19日在高層會議中定案,全面取締法輪功,20日立刻展開全國逮捕行動。往後也不斷使出各種手段,欲逼迫在海外的李老師回國,以達到4/25事件結束不久後便已確定之徹底鏟除法輪功的目的。

    在7/20日的凌晨,武警開始在大陸全國同時大規模逮捕法輪功各地負責人。北京的武警總部在之前幾天,便傳達命令,部署在北京的一萬多名武警進入一級戰備狀態,包括使用武器的種類和程度都進行了規定,為20日的抓人行動作準備。20日各地武警除了抓走學員外,還在學員家中翻箱倒櫃,將大法書籍、煉功錄音機、錄影機全部抄走(7/21《明慧網》)。根據學員的描述,在7/20之前的好幾天,武警人員便已經開始監視要逮捕的人了,以免抓人計劃走漏風聲,學員逃跑。據7/27《聯合報》的報導,一萬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捕,而且來自各地數以萬計的學員欲上訪而被驅離。

    目擊者指出警方粗暴的抓人過程:警察用各種暴力方式毆打學員,揪住女學員的頭髮往警車裏拖,致使頭髮脫落;掐住男學員的脖子,往警車裏拖;許多老年人被警察連拖帶打,揪住脖子往前推;警察一邊打一邊高喊:把他的腰帶解下來;有的學員同時被四、五個警察毆打後,往警車裏扔,身子在車裏,兩腳在車外。有許多學員臉上、脖子及胳膊上都有瘀血般的血痕。一位80多歲的老人流著淚說:我第一次看到了警察這樣打人民群眾。

    中共中央接著於21日發出文件,正式宣布法輪功為非法組織,不准黨員參加法輪功活動,違者開除黨籍(7/22《中時晚報》)。XXX認為法輪功有「海外勢力在背後介入」,他說法輪功「既不是政黨,也不是宗教團體,是一個非法組織」。公安部也出了一份萬言書,由新華社於7/22發表,嚴厲批評污衊李老師,並指稱4/25事件前一天李老師就在北京,影射他幕後操縱聚眾包圍中南海(7/23《中國時報》)。在認定法輪功為非法組織後,中國國家人事部於23日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准修煉法輪功,並規定今後凡是出版、宣揚、印製、銷售法輪功出版物者,一律依法查處(7/24《台灣日報》)。中國新聞出版署23日也發出通知,指示所有有關法輪功的出版物一律不得重印、發行、銷售,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查處(7/24《台灣日報》)。然後,為了切斷國內與海外的聯絡,從21日起,國際網路被切斷,後來連電子郵件通信也中斷。

    為了避免局勢惡化,李老師於22日發表一份〈我的一點聲明〉的公開信,針對大陸當局一連串的誣陷提出說明,同時強調我們現在和將來都不會反對政府。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我們不能把人當成敵人。我們呼籲世界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善良的人們能給予我們支持和幫助,解決目前在中國發生的危機。目前我的母親與妹妹還在北京,情況也很不好。聽說公安要帶走她們。有消息說瀋陽和大連等地公安打壞了很多人。我也呼籲中國政府不要這樣對待他們,我希望中國政府及領導人不要把法輪功群眾當成敵人。又於另一份〈致中央及政府領導〉的公開信指出,如果我們真的做錯了甚麼,請對我講,我們可以改;並辨明法輪功沒有國際背景與政治目的。

    關於最後一點,李老師提出三個理由:(1)他不為錢,他若要錢,只要請學員一人給一塊,可以成為億萬之富。(2)他不為權力,歷史上當皇帝王子的放下權力而修煉的也不少。(3)他不為仇恨,因為他的祖輩上都沒有和共產黨過不去,他本人和政府也從來沒有過矛盾。

    大陸國內的法輪功學員也一再上訪請願,希望政府能明瞭中南海事件只是一個上訪事件;告訴政府法輪功教人做好人,並非邪法;學員都是奉公守法的好人;呼籲政府儘快釋放被逮捕的人;也表達捍衛師父及大法的決心。為了使中共當局對法輪功能有真正的了解,法輪功學員也上書中共中央。5月初,便有北京學員上了一份萬言書給中央;7/27又有一些學員再度撰寫一份〈致黨中央萬言書〉。透過這些書信,學員一再向當局說明法輪大法非邪法;弟子也不會干涉政治;去中南海只是在毫無渠道反映事實下不得已的作法;少數人炮製的「揭發材料」是個陽謀;所謂的練功出偏與自殺等事件,不能歸咎於法輪功;並從各種科學研究成果,說明法輪功不是迷信,而是科學;同時,從多方面事實,說明法輪功有利於道德的回升與社會的穩定等等。

    關於練功出偏,李老師在辦班時,一再強調不收危重病人與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很難放下他的病,而走向真心修煉的道路;精神病人主意識不清,無法修煉法輪功,因為法輪功在煉功時主意識要明明白白。此外,法輪大法主張不能殺生,當然更不能自殺;李老師也曾明示自殺是有罪的。李老師也從未叫學員不吃藥,對於放不下自己的病的學員,他反而要他們趕快去看醫生。

    事實上,法輪功具有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許多學員學煉之後,病痛消除了,所以才自動停止服藥。萬言書中指出大陸一些修煉法輪功的醫學人員曾對北京市區12,731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調查,其中有11,892人煉功前是有病的,煉功後11,785人疾病好轉或完全康復,完全康復的有6,962人。至於炮製「揭發材料」的宋炳臣與趙傑民原是法輪功的第一批學員,他們學煉法輪功之後,利用功能治病,牟取錢財。這樣的行為違反了法輪大法的要求,李老師制止了他們的治病發財行為,這些人不但不迷途知返反而懷恨在心、幾年來一直製造機會進行打擊報復。

    李老師也透過許多媒體向中共做善意的解釋與回應,並呼籲弟子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與當局衝突。例如:在接受《新聞週刊》與《英國每日電訊報》專訪時,說明鎮壓法輪功將失去民心;政府可以禁錮人民,但無法禁錮人心。又於接受CBS訪問時,強調法輪功不會對中共造成威脅,因為學員主要目的在於強身健體,而且都在做道德高尚的好人。

    儘管如此,中共對付法輪功以及李老師的手段卻越來越嚴峻。國家副主席胡錦濤要求各地領導人要「該抓就抓,絕不心慈手軟」(7/28《聯合報》)。同時,也一再製造輿論,欲逼迫李老師回國。而公安部更於7/29正式發出通緝令,公開通緝李老師;緊接著,又發布取消李老師的護照,讓他無法離開美國,哪裏也去不得,顯露出中共必須除去李老師與法輪功的心態。

    二、事發原因

    中南海事件表面上導因於天津事件及何祚庥一篇詆毀法輪功的文章,然而根本原因在於法輪功傳揚快速,引起中共當局的擔心。從1992年李老師開始傳功到現在,不過短短的七、八年時間,大陸至少已有七、八千萬以上的學員。也就是說,有遠因與近因,也與中共中央內部的政治鬥爭有關,縱橫交錯相當複雜。

    1、遠因與近因

    中南海事件的遠因是長期以來法輪功遭受迫害的情況未能改善。由於法輪功弘傳快速,中共擔心無法控制,所以近幾年來不斷採取文宣批評、查禁書籍、開展調查、干擾煉功等各種手段,破壞法輪功。學員的修煉環境遭受破壞,但除了上訪一途,毫無其它反映心聲、陳情事實的渠道。學員於4/25齊集中南海,為的就是請求當局釋放在天津被捕的學員,並給法輪功合法的地位,給學員寬鬆的煉功環境。

    中共當局強烈反對法輪功始於1996/6/17的《光明日報》事件。該日的《光明日報》刊登文章,指責《轉法輪》一書是偽科學,宣揚迷信;並批評法輪功的修煉者是傻子。(《光明日報》是國務院的喉舌,文章的主旨代表了一些官員的看法。)

    1996/7/24中國新聞出版署更向全國各地發出「關於立即收繳封存中國法輪功等五種書的通知」。隨後,一、二十家報刊雜誌,也相繼對法輪功發難。這其中也有一些像何祚庥這種官方學者,假借其所謂科學家之名,提出所謂的研究報告,誹謗法輪功。之後,國家出版總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許出版介紹法輪功的書籍。

    相關部門則於1997年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調查。1997年初公安部門以法輪功進行非法宗教活動為名,布置全國公安部門進行調查。由於法輪功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非法宗教活動,調查也就不了了之。相關部門甚至成立一個小組,展開對法輪功的評估,同時要求各地體育總會公開對法輪功活動進行調查。雖然各地體育總會的調查結果主要是正面的,認為法輪功是一種「強身、健體、治病」的活動,沒有非法宗教活動,但公安部門仍然認為有必要對法輪功進行高度監控。

    1998/7/21,相關部門又發出「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文件,認定李洪志老師傳播謠言邪說,及一些骨幹利用法輪功進行犯罪活動。但是,文件中卻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利用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可見,公安部門在未掌握確切證據之前,即給法輪功扣上違法犯罪的帽子。也就是說,先定罪,後調查。這份文件下達後,不少地方的公安局便宣布煉法輪功是非法集會,強行驅散煉功的學員,並查抄煉功群眾的私有財產,對煉功群眾非法拘禁、關押、打罵,也有不少地區學員被罰款,甚至法輪功的相關書籍都被列為禁書。學員多次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都沒有結果。在一言堂的大陸社會,三年來雖然指責、謾罵、誹謗法輪功的報導不少,但卻無一篇法輪功的辯白文章得以見刊。

    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出現了4/25法輪功學員上訪中南海,請求政府給予一個自由安定的修煉環境。簡而言之,法輪功學員上中南海請願,乃是因為法輪功長期受到污衊,而中國大陸言論不自由,學員無從反映事實的結果。

    此外,學員上訪中南海的另一個目的,是要懇求政府釋放天津事件被捕的學員。在何祚庥所發表的〈我不贊成青少年煉氣功〉一文中,他污衊法輪功致人得精神病,並暗喻法輪功會像義和團一樣亡國。為了端正視聽,一些學員乃採取國家認可的上訪途徑,於4/18日前往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實情。結果,不但問題未得到解決,反而有45名學員被天津公安局抓去。在大陸,上訪不僅是合法的請願途徑,也是法輪功學員得以反映實情的唯一渠道。而4/25法輪功學員在北京的集合,就是大陸法律允許的所謂上訪,只不過人數比較多罷了。所以天津公安局非法扣留法輪功學員,只是中南海事件的近因或導火線。

    2、政治因素

    此外,中共反對法輪功,終而導致中南海事件,可能也與高層官員之間的政治鬥爭有關。中共當局對於如何看待法輪功,一直存有不同意見的幾派人士。其中,有少數人士為了撈取政治資本,不斷伺機對法輪功進行破壞。根據中央社(台北5/4)的報導,4/25事件是政法系統幕後策劃的欲擒故縱和苦肉計,意圖使中南海感受到威脅,進而達到取締法輪功的目的。

    早在1996年,法輪功的迅速發展已經受到中共有關部門的注意,當時擔任國務院秘書長的羅幹下令公安部門進行秘密調查。公安系統滲透參與法輪功各種煉功活動,但從未獲得任何證據證明法輪功有非法活動。

    儘管查無實據,中共內部仍對如何處理法輪功形成兩種意見:一派認為法輪功僅是社會治安管理問題,非屬政治問題,不必取締;另一派擔憂法輪功人數越來越多,影響力越來越大,終將尾大不掉,成為與中共政權對立的不穩定因素,因此主張取締。1998年初調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羅幹,極力主張取締法輪功,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否定了這一意見,而總書記江澤民則未表態。

    羅幹與中科院何祚庥有連襟關係。何祚庥不斷在大陸媒體公開批判法輪功,挑起和升高法輪功和中共當局之間的矛盾,其目的就是要引發事端,使「取締有理」在黨內形成共識。而在4/25事件發生之後,羅幹向上彙報稱,法輪功擁有幾千萬信眾,具有宗教迷信色彩;創始人李洪志身居美國,疑有複雜的國際背景,因此法輪功是社會不穩定因素。

    這些論點還向香港和海外媒體散布,刻意誇大法輪功的巨大潛在威脅。有人就懷疑不搞組織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南海事件中給外界「組織嚴密,指揮若定」的形像,是否有平日偽裝成煉功學員的中共公安人員在發揮作用?

    而且據了解,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示威請願,公安部門在事發前3天已經掌握訊息並密切監控,卻知情不報,甘願事後被批評。這是不是「苦肉計」?

    還有不少證據顯示4/25事件是公安人員預謀的陷阱,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不知不覺中踏入政治陷阱中,後文將再繼續分析此一問題。

    三、一些事實的澄清

    從以上兩節的討論中,本節要進一步澄清

    (1)包圍中南海是被中共公安部門誘騙的;
    (2)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只是要上訪,不是去包圍中南海;
    (3)中南海事件不是李老師,也不是法輪功學員策劃的。

    此外,我們也想探究中共反法輪功的真正原因。

    1、包圍中南海是被中共公安部門誘騙的:

    法輪功學員在中南海圍成一圈,因而大家皆稱法輪功學員〝包圍〞中南海;事實上,〝包圍〞中南海是被公安部門所誘騙的。在第一節,我們轉述了一位目擊者的敘述。他說法輪功學員在武警的引領下,從中南海外邊形成兩行隊伍,向中南海齊集,在中南海正門彙集成一圈。那位目擊者在敘述此一事實時,都還未警覺到他們被武警誘騙,只是在陳述那天的所見所聞。而許多人包括法輪功學員看了此一描述後,也未曾意識到此一誘騙伎倆。一直到6/24,才有法輪功弟子亦凡在網際網路上點出此一內幕(6/24《中國時報》)。

    第二節也指出4/25事發的前3天,公安部門已經掌握訊息並密切監控,卻知情不報,甘願事後被批評。又據報導,事發後有人請求何祚庥發表評論,何說:目前不去評論,因為不想打亂整個部署(5/5電子《明報》)。
    據此,4/25事件是否相關部門中的某些人在幕後部署?而何祚庥刊登的文章,包括後來天津公安局的逮捕法輪功學員,是否都是整個部署的一個步驟、一個環節、一個陷阱?

    2、學員到北京只是要上訪,不是去包圍中南海:

    誠如第二節所述,學員到天津或北京,只是在毫無渠道表達事實的情況之下,所採取之唯一的一種合法請願方式,在中國大陸稱為「上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的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中國大陸的《信訪條例》第10條規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做出處理決定的有關行政機關或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法輪功弟子在天津或中南海的集合,也不能視為遊行或示威。天津公安局4/23抓人之後,法輪功弟子24日齊集天津市政府信訪辦,只是要上訪。當日上訪不但未果,天津公安局更又抓了幾十個人,法輪功學員只得於4/25前往天津市政府的上級行政機關??北京,逐級上訪,進一步反映情況。

    上訪學員沒有在大街上逛街,因而不能說是上街遊行;沒有口號標語,也不能說是示威。在中國上訪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請,每個大法弟子只是代表其個人,反應其個人和親朋好友所受到的不合理對待,所以並未抵觸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李老師一再教導法輪功學員不可做出違法亂紀之事,只要是真修弟子都謹遵李老師以及法輪大法的規定,不會違反法紀。所以在事發期間,學員始終保持著祥和、善心,井然有序地聽從配合有關部門的安排和指揮,按信訪部門和交警指定的地點站立,等待接待。整個過程中,沒有口號與標語,沒有妨礙交通,甚至學員還把地上紙屑揀得一乾二淨。所有這一切,海外媒體都有報導。

    3、中南海事件不是李老師,也不是法輪功學員策劃的:

    中共公安部門發表的萬言書中,指責李老師在4/25事件的前一天就在北京,誣控他在幕後操縱整個事件。李老師由於要到澳洲參加弟子的法會,為了節省飛機票價,乃在北京與香港轉機。在北京轉機時,停留了48小時,24日離開北京,轉往香港。中共認為這絕不是一個巧合,是借轉機之便,行策劃之實。但是,誠如第二節所言,也有人質疑中南海事件是中共公安部門少數人所策劃的。我們不知道,也不想猜測是否有人以及是誰策劃了中南海事件,只是針對中共的誣控,我們想問:世界上豈有預謀策劃罪行之人,還故意現身現場?犯罪的人豈不都是全力證明自己不在場嗎?

    此外,中共當局懷疑若無人策劃,怎麼可能一時之間聚集這麼多人。事實上,這與法輪功學員的人際網絡以及煉功環境有關。法輪功的弘傳都是每一學員學煉後,認識到這個功法好,因而傳給自己的親朋好友,學煉者之間大都有親朋的關係。此外,也有不少人到公園,與大家集體煉功。所以任何活動,不須要任何有形的組織,也不須要任何人策劃,透過人際網絡,在很短的時間內便有很多人知道。

    4、中共反法輪功的真正原因:

    據7/27的《人民日報》所載以及許多官員的說詞,法輪功與共產主義的矛盾,在於有神論與無神論;迷信與科學;唯心與唯物之爭。事實上,這些意識形態的東西,並不是中共取締法輪功的真正原因,因為法輪功不講迷信,也不主張唯心論,更不反對共產主義。關於這些問題,在法輪功學員《上黨中央萬言書》中,已經都有詳細完整的分析。

    把法輪功定為邪教,也只是為取締而找出的藉口。不少中共高層官員的親戚是法輪功學員;李老師公開傳法傳功也有數年的時間;法輪功帶給社會巨大的正面影響,也是有目共睹的;而公安部門也進行了好幾年的調查。當局怎麼會不知道法輪功是正法;怎麼會不知道李老師一直在教人做道德高尚的好人,一再教導學員不可干涉國家政治,不可違法亂紀。中共之所以反對並鎮壓法輪功的根本原因,在於他對人數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不信任。在中國大陸,法輪功的學員人數之多可能超過共產黨員,據估計法輪功學員人數有七、八千萬以上,而共產黨員只有六千萬。又如同前兩節所述,公安部門發現在他們多次進行的調查中,有不少法輪功學員是共產黨員以及公務員。因此,中共認為法輪功在與當局爭奪群眾,爭奪陣地。法輪功學員雖然眾多,但是絕大多數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形成一股穩定社會秩序的強大力量。中共近年來經濟成長緩慢,失業人口劇增,社會上潛存一股不穩定的因素,法輪功的弘傳確實發揮了穩定社會的效果。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也是中共當局心知肚明之事。那麼不是學煉的人越多越好嗎?中共為何還要反對呢?這是因為他們不相信有人會不想干涉政治,所以儘管李老師一直善意地向中共當局說明,無論現在或將來都不會干涉政治,但是他們還是認為若任由法輪功繼續發展下去,將會形成一股與政府敵對的強大力量。

    以上論點,中共官方的媒體及官員也多有所指。例如《人民日報》的社論就道出中共認為法輪功與其爭奪群眾,甚至打入一些黨政機關和要害部門,試圖發展成為同中共和政府相抗衡的政治勢力。而中共統戰部長王兆國以及國家副主席胡錦濤也都相繼指出法輪功的產生與蔓延,是同中共爭奪群眾與爭奪陣地的一場政治鬥爭。

    中共可能也意識到在面臨危機時,他已經無法有效處理。大陸目前發生種種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這些問題不但未能有效解決,反而越演越烈,顯示中共失去處理危機問題的能力。所以任何可能導致較大規模社會問題的社會團體,中共都不放心,也不能忍受他的存在。

    四、結語

    中南海事件原本只是個單純的「上訪」事件,為何最後會演變成如此慘烈的局面,乃是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包括上訪的學員始料未及的。若非閱讀大量資料,從這些資料抽絲剝繭、理出頭緒,作者至今可能也還無法理解為何發生這樣的事。中南海事件既不是李洪志老師,也非任何一位大法學員所策劃。既然中共長期以來就擔心法輪功人數過多,也不相信法輪功不會造成政治問題,當然就會尋求一個適當時機消滅法輪功。中共鎮壓法輪功乃遲早之事,中南海事件不過是中共認為的一個適當鎮壓時機而已。

    (1999年8月14日)


    每經歷一次魔難,對大法就更加堅定

    國內大法弟子的來信

    【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
    XX,XX,你們好:

    好長時間沒有聯繫了,也不知這封信能否收到。近一年來,經歷的考驗太多了。真的是「常人無法承受的」。真的體會到了修煉的嚴肅性和甚麼是修煉。

    我們每個人都有一段自己的修煉故事,人間最苦的地方呆過了。最難捨棄的捨棄了。但走過來之後,回頭一看,甚麼也不是。下面簡單的講一點近期的一段修煉的故事。

    我因進京上訪被抓進監獄。其實根本沒有上訪成,也無法上訪成。中央兩辦的門口,被幾十名便衣警察「保護」著。我在信訪辦門口幾十米的馬路上走,被便衣攔住,問:「是練法輪功的嗎?」當知道了我是煉法輪功的,就抓。我就是這樣被連拉帶推帶拽地拖到警車上。後被帶上手銬。然後四五個人一排連銬或連綁在一起,押上火車,遣返回原地。經市公安局,分局的層層審訊,被定為「擾亂社會秩序--宣揚封建迷信」後,被拘留(我在拘留書上寫的是:我沒有犯法,不同意拘留〕15天,關在長春大廣監獄。

    在監獄裏,每個監室幾乎都是大法弟子。我所在的監室共關26~28人,其中有4個人是常人,其中有兩個人得法,兩人同情大法弟子。在監獄裏,大法弟子每天都堅持集體學法煉功,經常交流心得體會。大法弟子用自己唯一能行使的自由--不吃飯,不喝水(絕食)來表達自己的心願,用生命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不是邪教。

    經過大法弟子前仆後繼的護法修煉,把拘留所正成了修煉的場所。監獄裏的每一個大法弟子都有一段自己在護法中修煉的故事。春節期間,我是在監獄裏度過的。

    期滿後,還要經過所在派出所的審問:「練不練啦?」,「進不進京上訪啦?」等。強迫每個大法弟子寫保證。所有被拘留的大法弟子都回答一個字:煉。因此有的大法弟子沒等走出拘留所,又被繼續拘留。我在所謂的保證上寫的是:我行使憲法第41條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我沒有犯法,及寫了我被抓的經過。

    期滿釋放後,回到單位。層層找談話,讓我在共產黨員和法輪大法兩者中選擇。當然這是我要過的關,也是我弘法的好機會。最後,我這個具有幾十年黨齡的共產黨員被開除了黨籍。他們還停止了我的工作。

    有一次市公安局的警察用警車把我帶去。因為資料的事情(國內不准看有關大法的資料),我沒有配合他們,結果遭到了毒打和辱罵。

    每經歷一次魔難,對大法就更加堅定。

    我所承受的和其他大法弟子比起來是微不足道的。就是因為進京上訪,到外面去煉功,傳看大法資料,交流修煉體會等,被拘留,被勞動教養,被開除黨籍,被開除公職,被開除學籍,被判刑的太多了。

    在二、三月份,長春市的大廣,八里鋪兩個監獄裏關滿了大法弟子。最近從拘留所裏直接就被勞動教養的人越來越多。有的一年,有的兩年。長春的黑嘴子監獄是女教養所,九台監獄是男教養所,裏面關了很多大法弟子。在教養所裏勞動強度大,時間長,而且不准學法煉功,讓犯人管著大法弟子。號長獄霸都是犯人。犯人可以打罵大法弟子。若大法弟子學法練功,被管教發現,就要給犯人加刑。

    家裏其他人,也各有自己所經歷的考驗,所遇到的魔難。有的被開除公職,有的受到學校的處分,有的受到單位的批評教育等等。

    前一段時間家裏電話可能……。你們都修得很精進吧?

    九九年香港法會和今年三月份的日內瓦法會你們參加了嗎?

    你們的老朋友--人間的同修

    2000年4月5日


    不爭的事實,公開的秘密

    數千萬大陸法輪功學員仍在遭受種種迫害,生活及人身安全皆無保障

    【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

    [南昌]

    一、南昌縣(蓮塘)看守所關押的五名大法弟子許文君、萬新兒、彭菊妹、胡玉珍、王燕玲在看守所遭到人身殘酷迫害與非人待遇的內幕被揭露出來後,為掩蓋罪行,防備調查,最近公安機關將五人轉移到別的看守所去,如許文君轉移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其他人不知去向。

    二、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南昌市二七北路)將八位女性大法弟子用腳鐐全部銬在一起的惡行披露後,目前看守所內部正在找犯人作偽證以掩蓋罪行。

    三、為《致聯合國人權會議代表的一封公開信》徵集簽名表在南昌大法弟子中徵集簽名一事被江西公安機關發覺後,他們緊急召開了會議,做好了部署,準備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十八日表決結束後,於二十日開始行動,以「裏通外國」的罪名嚴肅追查此事並對有關大法弟子進行鎮壓。

    四、大法弟子的信訪權力也遭到踐踏,他們向中央領導寫信反映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受益以及無端遭到迫害的事實,卻正在遭到嚴厲追查與騷擾。如醫院診斷為白血病的大法學員胡慶雲自從4月初向江總書記、朱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寫信說了真話後,公安加強了對他的監視與限制,近日公安把他傳去連續突擊審訊長達近十個小時,由於家屬強烈要求停止審訊才於深夜十一時放人。

    胡慶雲所謂的「非法經營罪」一案拖了九個月,據傳因證據不足不予追究,然而就因為此次給中央領導寫了「真相」後,政法部門對他加緊了迫害,抓緊了「調查取證」。

    另一位大法弟子,新建縣石崗鎮十九歲的女青年羅姍,寫信給江主席、朱總理,反映自己的爸爸、媽媽、姐姐都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關押或被勞教、被通知罰款的情況後,被新建縣公安局、石崗鎮派出所審訊追查。

    新建縣用「土政策」迫害學員,凡因煉法輪功抓進看守所的學員要想出獄必須處以重罰,有工作的罰六千元人民幣,沒工作的罰四千元人民幣。赴京上訪被關除上述罰款外另加六千元人民幣。在江西這樣比較貧窮的地方,一個普通家庭能拿出多少錢?有些家庭一輩子存的錢也不夠這次罰。新建縣就是通過這種手段,依靠經濟處罰,使人難以生活下去的辦法,達到表面上修煉法輪大法人員的減少,來完成自己的「任務」。



    [青島]

    青島醫學院大四學生黃彥(女)因公開表明堅修大法,兩會期間無故被學校看管近一個月,不准上課。兩會之後,因仍要堅修大法,被學校要求休學。
    三月初青島市十一名大法學員在市政府對面的「五四」廣場集體煉功後被拘留,其中的袁春菊(女)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監視居住,現被判勞教三年。

    青島大學學生趙凱、周銳濤、何軍三人,因到學員家交流被公安發現,在學校內被非法拘禁已近兩個月。

    清明節,即墨市50多名學員集體練功,當時有四十多名學員被抓。現即墨市靈山鎮學員紀典浩、李耀宗、房兆良在即墨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並且被硬性抄家。即墨市學員邱清華(女)在青島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並被硬性抄家。另有陳振華等9名學員目前下落不明。

    青島學員梁朝暉(女)去年十月進京上訪,然後參加廣州法會,被抓拘留15天後釋放,又一次進京,再次被抓,現下落不明。



    [新疆]

    新疆石油學院機電繫97級學生,大法弟子鐘凱,因拒絕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被學校勒令休學,已於4月7日離開學校回親戚家。此前鐘凱曾因堅持修煉而在整個寒假期間被公安部門拘留了一個多月,直到學校開學一週後才放出來。學校還讓鐘凱的同班同學監視鐘凱,不許他隨便外出。鐘凱品學皆優,是學校的三好生。

    另:新疆阿克蘇大法弟子、鐘凱的姐姐因堅持修煉而被判處三年勞動教養,現關押在阿克蘇。



    [湖北]

    湖北省漢川市法輪功學員張敏在懷孕七個月時進京上訪,被遣送後關押在漢川市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99.9.8-99.10.2),嚴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力,出獄後孩子(蘆修圓)於99年11月30日出生。而張敏的丈夫因與她一起上訪,也被同時關押在看守所,直到2000年2月2日才被釋放。
    張敏住址:湖北省漢川市城關鎮一字後巷23號。



    湖北武漢市法輪大法弟子張文芳,原患肝硬化、脾腫大平臍、腎囊腫等多種疾病,曾被上海長海醫院判處「死刑」。95年10月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於99年7月師父給淨化身體期間,曾一度出現肝硬化症狀,肚大如鼓,肢腫如棒捶,未進醫院門,竟奇蹟般地康復了,此事在武漢市傳為佳話後,公安幹警找到她家,叫她不要對外宣傳。她說:「這是事實,怎麼不能說呢?」,那位幹警說:「事實也不准說。連法輪功學友也不能說。」


    自2000年2月份以來,南昌市新建縣假借敏感時期之機,又大批拘捕法輪大法修煉者,特別是兩會前夕,一些大法學員無端被拘捕關押,如南昌市萬青一人煉功被抓關押,陳美麗主任醫師在家被抓關押,鐘靜於3月4日剛從第三看守所放出,僅兩天,3月6日無任何理由被抓關押。

    新建縣更是瘋狂,大批大法學員被關押。石崗鄉的葛金連一家(本人、丈夫、三個女兒)及四個姐妹均先後被關押,葛金蓮被勞教兩年,現其丈夫和兩個女兒仍被關押,家中只剩下一個18歲的女兒,無依無靠。

    恆湖的胡意萍及其父母三人在火車站買票,準備赴京上訪時被抓關押。長凌鎮魏梅英與兒媳肖萍均兩次被關押,時間長達三、四個月,現仍未釋放,且家裏親屬大部份都已下崗或免職,黃東安與妻子熊小玲也先後被關押兩次,這種無端被關押兩次的超過十人以上,新建縣在「兩會」期間無端被關押的學員有20餘人。目前仍有許多人被關押,因無能力拿出大批錢保釋(幾千元到一萬多元),魏梅英將被勞教三年。

    新建縣政法委下達文件要求每個單位扣押每個學員6000元的保證金,不交錢的大部份被關押,已關押的不交錢就不釋放。



    大批大法學員不僅被關押,而且受到嚴厲的經濟盤剝。如要肖萍家人交納12000元保證金才釋放人;羅桂花要交納公安機關及單位保證金一萬多元;熊華英也先後交納5000元保證金,黃東安夫妻先後交納近15000元保證金(黃東安因煉功失去工作並開除黨籍)。被罰款者實無能力交足的,則從其親屬收入中扣除。大塘鄉七個上訪修煉者(農民),每人要交納9000元保證金,由於經濟困難拿不出現金,公安機關進門抄家,家中一切值錢的東西:黑白電視機、豬、雞及糧食穀子都抄走,如還不夠,則株連九族,扣發他們在新建縣工作的親戚的收入。
    目前新建縣公安機關人員直接到大法學員家裏審問大法學員,只要回答還要「煉」的也抓去關押,同時還要交「保證金」,每人6000元。今後還要加倍,並且株連九族。

    湖北省黃梅縣小池鎮大法弟子遊金霞(60歲)於2000年3月初進京上訪,由於不說姓名地址,被北京警察頭虐待5個鐘頭,幾天後被遣送回當地,在火車上,警察坐臥鋪,卻將她銬在臣鋪鐵架上,僅肢尖觸地,幾個鐘頭後才將她放下,至今仍關在黃梅縣拘留所。她兒子(受到牽連被單位降職)想用錢將她保出,管教說花多少錢也不讓她出來。

    湖北省漢川市大法弟子李植家、韋翠娥、成艾平、肖豔芳、祝又三、方銀華、盧文傑、郭寶柱等進京上訪後被關押三至四個月,罰款幾千元不等後才被釋放。學員李秋華被判勞教1年,張新華已關押半年多,還未釋放,卻沒有任何判決書。

    方銀華,湖北省漢川市人,法輪大法修煉者。99年9月7日上北京上訪,9月17號被本市公安局帶回(一同回來7人,每人交110元路費),關押到漢川市第一看守所。2000年2月2日才得釋放,交公安局保證金3500元,看守所生活費1800元,被服費200元。99年9月7日買的一部新手機3646元被沒收,不給任何憑證。



    湖北省政府直屬部門(如衛生廳等)規定,每個單位如有兩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就要受到處理。長沙市大法弟子張小梅、賀祥姑進京上訪回來後被拘留15天,後被其單位(屬衛生部門)送進湖南省精神病院,被強迫治療,每月打一次長效針,每天還要吃藥,造成學員四肢無力,瞳孔放大,折磨了兩個月後直到學員寫了保證才放出。另一學員張和萍,單位(屬衛生部門)說要她看設備,結果卻把她送進了精神病院,同樣遭受了非人的待遇。


    湖北省武漢市大法弟子張洪霞,去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身帶1710元錢,駐京辦幹警叫其將錢給他保管,遣返張洪霞回武漢時,駐京辦將這筆錢轉交來京接她的武漢幹警洪新華。張洪霞從監獄出來後,與其愛人先後到武穴公安局反映過幾次,除歸還其400元外,其餘1310元至今未還。而市局青林派出所已從張洪霞所在單位要了遣返路費1936元,現已從其工資中扣除(其每月工資僅219.3元)。
    湖北省武漢市大法弟子,在今年2月底陸續被公安局無故抓進監獄,如果要放出來都得交2000元以上的罰款。其中兩名學員被判勞教三年。

    另外進京上訪的學員被抓回後,如要放出來,都要罰款上萬元(約合當地中等收入的兩年工資)。

    湖北省漢川市大法學員胡漢姣,99年9月13日進京上訪被拘留於漢川市第一看守所,於2000年1月9日交保證金3000元,生活費1800元後才被釋放。其婆婆唐姣英與她一起上訪,也關押了一個多月,交保證金3000元才出來。2月24日派出所到家中找她,因她不在家,就說她串聯功友,抄了家中所有大法書籍和資料,收錄機一部,隨身聽二個,並說她違反治安,又將其拘留15天,交生活費450元)。

    上述現象無一不是無視法律,侵犯人權,不給學員生活出路的典型事實,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和善良的人們給予關注和聲援。



    [河北]

    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楊元寶、汪麗萍(夫妻)在2月20日去單位管道局中學上班,領導要求他們寫不上訪的保證。如果不寫,得有一人去「轉化學習班」,否則兩人都得被送進看守所。楊元寶與另一名學員在學習班軟禁時,大法書被抄走,於是兩人絕食。610報告了市公安局後,警察將兩人打了一頓,其後押送看守所關了一個月。

    2月26日警察到汪麗萍家搜家,抄走了大法書籍、掛像。當時另有廊坊學員朱豔榮、張敬新、李小健及三名廣東學員,其後7人全部被帶走,廣東學員被關押半個月,廊坊學員被關押一個月,汪麗萍則被報批勞教,並與楊元寶同被開除公職。



    [江西]

    江西省九江市蔡茂寶、朱勝利、藍虎、范路傑、方建生、趙玉芳、謝金萍、歐陽盛情、熊蓮芝、李黎等十幾名大法弟子從元月份以來都是在家中被警察無故帶走,現全部被勞教。男學員關在馬家龍勞教所,每天從早上6點半到深夜11點,一直幹活做燈泡鎢絲。女學員關南昌青雲譜勞教所,每天從早上6點到夜裏10點幹活做塑料花。

    女學員向政府提出:一、撤銷對李洪志師父的通緝今;二、還法輪大法清白;三、釋放全國所有關押大法弟子,並爭取合法煉功環境。現已絕食三次(第一次8天,第二次11天,第三次從3月25日至今)。

    九江市大法弟子被拘留關押後,很多被罰款5000-8000元不等。

    南昌縣武陽鄉大法學員萬堅玲在南昌縣看守所被關押了50餘日,由於她堅持在獄中煉功,被戴上镩子銬住雙手雙腳呆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連續長達5天。為爭取能在獄中煉功,被銬的第二天她開始絕食,絕食到第4天時,管教給好鬆開镩子,她立即恢復了煉功,同監室的刑事犯人員都知道法輪功好,也跟著她一起學煉法輪功。

    2000年1月2日南昌市建設路學員楊靜在家被公安無故抓走,已在分局報批勞教二年。另一名學員謝巧茹3日到派出所指出公安到家抓楊靜是侵權行為,也被公安當天抓走,在分局報批勞教二年。

    江西省瑞昌市法輪功學員周子賓,99年12月上訪後被抓,瑞昌市公安局接回後,幹警徐有池在其身上拿走600元至今未還。其他三名被抓學員每人交現金3000元,由本單位先支付,然後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四人分別被判勞教1年半至2年。

    江西省瑞昌縣白楊鄉武山銅礦30棟3戶曹璐玲因進京上訪被教養1年半,關押在江西省強制戒毒勞教所。


    以下為江西省新建縣法輪大法弟子被扣、押、罰情況略述。

    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江西省新建縣公安局先後關押了法輪大法修煉者60多人次,共計51人(其中上訪28人,戶外煉功、在家煉功23人),實行了抄家、關押、毆打、罰款、株連九族等多種手段。至2000年4月中旬,仍有十名法輪大法修煉者(絕大多數都是農民,因交不起巨額罰款而不予釋放,如大塘鄉5個上訪農民:程茂佳、程時圩、程其平及程茂釗與蔡定梅夫妻。平時家中半年都難得吃上一次肉(肉價5-8元/500克),這次卻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扣押,每人須交一萬多元,他們實在無法拿出,便從2000年2月一直關押至今,兩個多月仍不釋放。

    其他幾個修煉者情況:鐵河鄉蔡九龍夫妻倆(在家被盤問時說「煉」被抓),石崗鄉羅運南父女三人(回答說「煉功」被抓,羅運南之妻2000年2月已判勞教二年),皆因交不起巨額罰款而長期不予釋放。



    [湖南]

    楊賢國,大法弟子,原湖南教育學院副教授。自4.25以來,長沙市公安及學院領導多次搜查、提審、談話,威脅不讓修煉法輪功。因修煉法輪功99年5月被撤消副處級行政職務;7月被岳麓區公安監視居住15天;11月上訪北京被北京西城區公安、長沙岳麓區公安刑事拘留45天;12月被區派出所及學院軟禁5天;99年12月被學院勒令辭退工作。

    周堅旗,大法弟子,湖南教育學院職工。自4.25以來,長沙市公安及學院領導多次搜查、提審、談話,威脅不讓修煉法輪功。因修煉法輪功,99年11、12月先後被岳麓派出所及學院監視居住二次,共15天,99年12月被單位降低工資,扣發全年獎金。

    歐陽華山,大法弟子,原湖南教育學院學生。因修煉法輪功,99年11月被學院勒令辭退學業。

    湖南省衡陽市大法弟子李祚菊(市溶劑廠工人)因家庭貧困、難以交付拘留費500餘元(該學員工資僅150元左右),單位要從其本人工資中扣除,為生活所迫,該學員只好另找臨時工作,打雜工、掃廁所及樓梯等,月薪180元,當用人單位知道他是大法學員時,就拒絕了他,使其生活陷入困境。

    自99年12起,湖南省衡陽市監獄經常爆滿,先後有數百人遭到關押。被關的學員中年齡最大的78歲,最小的十幾歲,有上訪被抓的,有在家被抓的,有的全家幾口人一次性全部被抓,有的是孕婦。所有的學員被罰款少則千元,多則上萬元,甚至個別人處罰三萬元。該地區屬大陸貧困地區,有些學員是特困戶,單位長年發不出工資,有的學員只有一百多元工資,而且還不能保證。絕大部份學員及家屬迫於壓力,向親朋好友借錢交罰金。有時還借不到,單位也強行扣發學員的工資。如果有家屬探望獄中親人,還要交探視金(第一次50元,以後全部是100元)。給學員和家屬帶來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負擔。而且釋放出來的學員很多還被單位長期關押,不准回家。實屬「假釋放」。學員在獄中與吸毒、嫖娼、賣淫人員關在一起,經常慘遭毒打與辱罵,一些管教公開指使犯人毒打學員,並說只要打法輪功的就提前釋放,使學員遭到了慘無人道的對待。學員不交錢,就向家人要,如家屬不配合則無限期關押。不得已學員們在獄中多次絕食表達心聲,就被強行多次灌食,致使一名學員王慧十二指腸穿孔,其他學員的身體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

    凡是進京上訪的學員回來後單位就開除,幾乎所有的大法弟子找臨時工作都無人敢接受,且隨時有可能被抓,家屬為此而高度恐慌。整個市區好像被烏雲籠罩一樣。

    湖南省長沙市大法弟子張祝平,一家五口(大兒子、兒媳、小兒子、孫女)於99年12月25日進京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訪,被送到了山東辦事處,四人被戴上手銬。之後,她與小兒子被帶到黑龍江辦事處,其單位來接時(她已離職五年)遵照指示,叫她女兒交5000元錢來領她和小兒子。包括警察的差旅費、住宿費、出租車費、補助費。自99年12月起從其工資中扣除。2000年2月29日她到湖大學員邵素雲家聽師父講法,來了五名公客觀存沒收了磁帶、收錄機、大法書籍一套,並將兩人拘留15天。3月2日又到其住處(住其妹家)搜查她的書。使其人身自由得不到保證。

    2000年4月1日,長沙市大法弟子60餘人在開法會時,被警察帶走,其中陳惠敏、雷揚帆、戴清平三名學員關押至今。

    長沙大法弟子黃勇輝,與李季蘭、李長庚、柳春霞於99年12月5日一同進京上訪被抓,當晚到長沙市駐北京辦事處,無任何手續關押4天,每天交生活費180元,而後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拘留15天。因保護大法書絕食,三日後放回。出獄後電話被竊聽,身份證也被收走,由於堅修大法被開除公職。



    [河南]

    河南省鄭州市大法弟子徐謝恰於99年12月6日在戶外煉功而被抓,身上現金、手機、大法書全被沒收,其父母被告知交錢後放人,於是在元月份交了2500元,但是直到現在該學員仍被關押。



    [黑龍江]

    黑龍江省鶴崗市麓林山拘留所20多名大法弟子在絕食期間,犯人在公安警察驅使下(該拘留所本無犯人,為便於打壓煉功學員,特從別處調來一批犯人,打人賣力的犯人將被提前釋放)毒打學員,直至寫出「不煉功的保證書」為止,致使很多學員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從2000年2月初至今關押不放,且地方公安人員隨便到家抓捕學員(工農、南山兩區頗為嚴重)。目前鶴崗市縣監獄已關押一百多名大法弟子,其中有8人被勞教三年。



    [廣東]

    廣東陽春市三甲鎮大法弟子王金華(25歲),99年9月9日進京上訪,被關押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20天,在廣東駐京辦事處軟禁2天,並以違反治安管理在陽春市拘留所拘留15天。
    廣州市河東綠化公司大法弟子何凱強(24歲),因進京上訪被北京石景山看守所刑事拘留20天,在廣東駐京辦事處軟禁2天,回廣州後被拘留在天河區棠下拘留所8天。

    廣州市華南農業大學大法弟子伍少欽(碩士研究生,25歲),99年9月9日進京上訪,被拘留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20天,在廣東駐京辦事處軟禁2天。回到廣州五山派出所呆了2天,便被送到天河看守所拘留5天。釋放後在學校軟禁15天,並被學校勒令退學。



    [四川]

    成都市部份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情況(至4月13日)

    1.鐘芳瓊,女,35歲,運輸專業戶,家住仁和苑27棟3樓7號,被成都萬年場派出所非法拘留。原因:99年10月1日到《商務早報》,99年12月19日赴京上訪,2000年3月7日再次赴京上訪。先後被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120天。

    註﹕鐘芳瓊證實法輪大法使她獲得新生的正面材料,被材料被四川電視台《今晚10分》欄目篡改成攻擊法輪功的反面材料播出。

    2.劉燦,女,70歲,原107信箱子弟校校長,現已退休,家住107信箱32棟7單元4樓7號,拘留於建設路派出所,原因:99年12月10日上京護法,被非法拘留至今,治安拘留7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135天。

    註﹕劉燦是參加過抗美援朝的老同志;3月8日因拒絕再次非法拘留被派出所用橡皮筋捆腳,因掙扎未遂,後又用後銬反銬雙手,被三個警察殘暴強行扔進警車尾箱內押送至拘留所關押至今。

    3.明黎,女,28歲,泡桐樹小學班主任教師。拘留原因:上京護法後於2000年3月17日被治安拘留15天。治安拘留1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45天。

    註﹕被迫丟下出生剛100天的待哺嬰兒;其母陳尚真62歲,原青羊區教委招生辦工作人員原花圃路小學校長,中共黨員,與本人一同上京護法,受到同等處罰。

    4.余雪梅,女,51歲,市遊樂園退休職工,家住猛追灣街3號1棟2號,拘留於猛追灣派出所,原因:99年12月5日上京護法,2000年3月8日上京護法。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共計120天。

    註﹕因拘留期滿後,口頭表示要繼續修煉,就被連續不間斷關押至今;多次公安人員及看守謾罵、毒打、罰站;連續關押期間從未允許回家洗一次澡。

    5.譚紹蘭,女,40歲,川棉廠內退職工,家住本廠宿舍13棟3樓8號,拘留於跳燈河派出所,原因:99年10月14日在家及2000年1月12日因表態要繼續修煉法輪大法被拘留至今。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115天。

    註﹕從未離家上訪仍受到非法拘留7次,何時獲得人身自由還遙遙無期。

    6.張國英,女,61歲,成都理工學院退休幹部,家住本院宿舍29棟3單元7號,拘留一二仙橋派出所,原因:因兩次上京護法,治安拘留2次,刑事拘留1次,合計60天。

    註﹕在北京駐京辦軟禁八天七夜;勞教所外執行一年期中被治安拘留。

    7.張盛榮,女,60歲,測繪隊退休幹部,家住鴻運花園,拘留於機頭鎮派出所,原因:因為表態要繼續修煉法輪大法,治安拘留7次,計105天。註﹕軟禁期間多次接到八旬老母病重消息,再三要求回家探望也被斷然拒絕;從未離家上訪,也於99年10月至2000年4月中旬長達半年的拘留,軟禁,回家還遙遙無期。

    [四川] 部份編後語:

    上述材料由部份知情的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我們遵照李鵬委員長簽署的公民信訪條例,善意地向政府反映修煉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證實大法是真正的科學而不是邪教,卻被公安機關非法長期反覆拘留。

    被拘留人員中有的是從工作單位上班時,被騙至派出所,只因表態要繼續修煉就被立即非法拘留。家人不知去向,小孩在校無人接回,有的甚至受到待崗、扣發工資、獎金、行政記過、強行下崗、沒收住房、開除公職、罰款等嚴厲處罰,剝奪人身自由。拘留所監室內除便坑水管外,無任何水源,洗衣、洗手、大小便都在便坑內。就這樣,4月份以來的拘留所還以節水為由,經常斷絕這唯一水源,大小便無法排走,室內常常臭氣熏天,狹小的監室十多個人守著糞便吃飯的事時有發生。不僅長期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失去人身自由,而且在家修煉的學員也一樣,比如每天進出宿舍大門,必須給門衛報告。每天早上必須到派出所報到,呆在家中也得不到安寧,時有公安人員上門盤查,電話騷擾,更在甚者半夜三更上門提訊。

    拘留所內其他違法人員尚能享受親人探視,對外通話的待遇,即法輪功學員一概不予准許,我們大法修煉者面對種種不公正的待遇,仍然按照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嚴格要求自己,無怨無恨,本著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維護法律的尊嚴,完全用善的一面向政府繼續反映大法修煉的真實情況,希望政府重新調查法輪功事實真相,還我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給我們一個公正合法的修煉環境。現關押尚在繼續,獲得人身自由還遙遙無期。歡迎各界人士來訪,調查核實事實真相。

    四川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



    [四川](續)

    廖沛敏:女,43歲,成都第七人民醫院主管護師。廖雅媚:14歲,廖沛敏之女,成都29中初二學生。

    3月6日,母女倆前往北京中辦信訪局向黨中央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北京公安立即把她們遣送到成都駐京辦,她們在駐京辦被軟禁達8天7夜。廖沛敏女士被公安帶回成都後,又在戒毒所和拘留所關押達32天。其間,未成年的廖雅媚被迫在家獨呆。

    成都劉振海、陶淵、張盛雲、田瑜等學員,因赴京上訪,向黨中央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現仍關押在成都蓮花村監獄進行刑事拘留,等待重判。

    最近,成都市一些單位開除了王凱、張玉春等一批法輪功學員的公職。隨著4.25的臨近,成都市各單位、街道氣氛非常緊張,各級基層政府組織已把防止法輪功學員向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級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列為了考核「三講"的首項指標和當前的主要政治任務。



    成都市營門口派出所是成都市金牛區「教育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基地,也是成都市公安局法輪功學員「教育轉化"試驗點,從去年11月開辦至今已有五個多月,近日又接到通知,學習班還要長期辦下去。五個多月來,學員們受盡公安「欺、哄、嚇、詐",不少學員因堅修大法,多次被送去拘留,有的甚至被勞教(如張艾黎女士等)。面對淫威,學員們嚴格按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把學習班變成了集體學法交流、弘法、精進實修的修煉環境。歡迎全世界關心法輪功的人士到成都市營門口派出所,實地考察中國政府的「教育轉化"。
    派出所地址:成都市二環路營門口立交橋側
    電話:+8628-7529986


    [重慶]

    作為西部開發城市之一的重慶直轄市,99年4.22以來同樣有不少同修們進京,為大法清白及在人間的合法環境盡微薄的力量,讓更多不明真相的人們了解大法。他們多數在沒有任何法定手續的情況下被拘捕扣留,給其家人的理由僅是他們去了北京。警察說只要去北京就會被抓捕或判刑。

    西南師範大學的韓以明(原該校美術系教師,42歲)、劉新宇夫婦在99年被判2年勞教,現分別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和江北勞教所,雖然每天幹繁重的體力活,但他們表現得非常堅定。陳福28歲,原西南師範大學政治系研究生,99年被判1年勞教,現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

    袁志強,27歲的小伙子,去京前辭去工作,2000年1月入獄,3月被判2年勞教。

    劉范欽原光學儀器廠退休幹部;瓦解難,原五金公司職工,2000年3月皆被判1年勞教,且劉范欽被開除黨籍。現在她們被關押在江北勞教所。

    朱碧蘭45左右,原203醫院工作,被判2年勞教。

    重慶西山坪被判勞教的男學員已有幾十名。他們每天被迫幹繁重的體力勞動,吃的食物和住宿情況都很糟糕。現在韓以明已被轉移到更嚴厲地方且不准看望他。

    潼南縣只要說是學員就會被抓,如果繳來上萬元現金,便放人,為此學員紛紛進京反映情況,希望上邊能夠重視解決。

    雙碑特殊鋼廠的劉蘭,35歲左右,已是第三次來到北京,被遣送回渝後,劉蘭被判2年勞教。

    榮昌市原稅務局幹部張乘軍28歲,是第四次到北京,來押送他的人跟他已經很熟悉了。小張隻身來天安門,放下行李就坐在地上盤腿打坐,手印打了一半一群警察就衝過來把他拉扯上了警車。在北京派出所裏,警察用可樂給他洗頭,把他瘦削的臉被打成胖乎乎的圓臉,對這一切他呵呵一樂,根本不放在心上。據說他將被判刑。



    [兩會]
    我是3月初「兩會」期間與上海人大代表駐地「北京國誼賓館」電話聯繫,想反映老百姓天大的冤案。會務組的同志同意我們送材料,約好3月7日下午。7日下午1時30分,我和兩位大連和青島的法輪功學員一起到達國誼賓館。賓館門外站了許多公安人員和聯防人員。我們三人徑直進了賓館接待室。與會務組聯繫後,一位工作人員接待了我們。我們把我們了解到的有關法輪大法學員在拘留所交待的事實材料交給了他,他看了一會兒說:「哎喲,這麼嚴重!」我們告訴他「比這嚴重的還多著呢,這只是一小部份」。他問:「這些情況你們反映過嗎?」我們採用了各種方式、各種渠道,能用的辦法均用了,寫信、上訪各個信訪辦,中辦、國辦人大信訪辦都去了,去上訪的人都被抓去了,反映不上去啊!」工作人員說:「你們放心,這是人大代表的駐地,公安局不會干涉。」我們三人感動地流下了眼淚。

    2:30分左右,工作人員說:「代表們起來了,可以給你們聯繫了。」他正在給代表打電話時,公安人員闖了進來,「你們是法輪功嗎?跟我走。」工作人員臉紅了,公安人員從他手裏奪下材料,把我們帶到了展覽路派出所。以後我被轉送到東城派出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非法拘禁我們。另兩位學員被送回原籍去了。


    我要永遠說真話

    【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 我是一名高級工程師,今年62歲了,1998年9月有緣得法輪大法。我要講講自己的真實修煉情況。

    得法前,我患有多種嚴重的疾病:心臟病,胃病,嚴重的痔瘡,咽喉炎,頸椎骨質增生等。由於多種疾病的折磨,睡眠每晚都要服安定。97年8月到98年7月,四次住院,用盡中西名貴藥品,進口藥品,均未解決問題。1998年9月我有緣在廣州得法,修煉法輪大法不到兩個月,我停掉所有的中、西藥,各種病都神奇般地消失了。同時我也親眼見到了一大批大法學員,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各種疑難病、絕症、現代醫學無法解決的疾病都治癒了。從此,我對法輪大法堅信不疑,努力學習大法,時時、處處用大法指導自己的言行,身體愈來愈好,思想也在不斷地昇華。

    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卻在99年7月22日被國家取締,一時間,報紙和電視只有一個聲音,不讓大家說真話。領導對我說:「你不要說是煉法輪功煉好的。」我想黨的宗旨是實事求是,我不能說假話呀!

    99年9月16日,我和母親晚飯後散步,順便到一個功友家。當時,他家已有10多位功友在交流,主要是講在當前的環境下,作為一個修煉人,遇事都要向內找,找自己的不足,不能怨恨別人,尤其是職能部門,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大家堅持學法,煉功,修心性。我受益很大。就在交流不到一個小時時,來了幾個公安,然後分局和電視台記者都來了,把大家帶到了南昌市東湖分局,連夜獨個提審。我向公安講了自己的真實修煉情況,也請他們仔細看看「轉法輪」,在這本書上,我們的師父從頭到最後一講都是教我們做更好更好的人。當晚凌晨,我們四人(2個80多歲的老人,一個13歲的小女孩,加上我)被送回家。可第三天,中央電視台就播出了這件事,並被定罪為「一批法輪功骨幹非法聚集,蓄謀鬧事。」看到這一報導,我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從那以後,我把這一切當做自己的修煉環境,每天堅持學法煉功,任何人問我時,我都說真話:「堅修大法心不動……」

    99年10月人大要開會定法輪功為X教,我感到作為一個公民,有責任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10月底我獨自一人到北京上訪。11月3日我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抓上警車,帶到天安門分局。我想:「我來上訪,一句話還沒說,就抓來了,我不能就這樣被押回去。」就沒有回答哪裏來的。所以被天安門分局警察打,頭被往牆上撞,反帶銅手銬(一隻手在肩上,一隻手在背後這樣反銬)。警察不時地折磨我們。在我身邊一位遼寧阜新市姓趙的女同志,帶著13歲的女兒來上訪,警察看趙女士不說哪裏來的,就當著13歲的女孩的面對趙女士進行折磨。那天約有100多人,晚上9點多鐘才被駐京辦事處接走。

    11月6號被押回本市(同車押回近20人,除我以外,一路上都帶著手銬)。先經過各派出所提審,然後無一例外地送到各看守所。

    我被送到第三看守所。在那裏,發現煉功就帶腳銬,被牢頭毒打、被政委和管教幹部辱罵更是常事。在牢房裏,我們搶著做最髒最累的活。自己的任何東西,只要刑事犯看中的,就讓給他們。同時,我們向他們弘揚宇宙大法,告訴他們不要做壞事。有一個女孩,因患乙肝無錢治病,男朋友偷自行車,她被抓來,我告訴她:「人有病及其他一切災難,都是自己業力造成的,做壞事只會增加業力,病反而會加重。」她明白這個道理後,流下了眼淚,並說以後再不做這種事了。牢房很多刑事犯人都與我們一起學法煉功。

    在看守所每個人都被多次提審,我亦如此。每次提審時,我都說真話,告訴公安,法輪大法我堅修到底,我本來就是一個病得要死的人,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也告訴公安,我們是修煉人,決不反對政府,也不干涉政治,只是懇請政府給我們一個修煉環境。請政府聽聽我們的肺腑之音。

    12月1日我被釋放了,釋放證上寫著「治安拘留15天」,實際我被關了25天。出來後,我才知道是女兒及單位與派出所簽了保釋書,我的一切行動被監視,單位每天1-2個電話,要聽到我的聲音,12月31日,單位一位副局長守在我家到午夜12時,怕我出門。就這樣,我還兩次被帶到了派出所,2000年2月3號被帶到派出所一天,懷疑有一張要求和政府和平對話的簽名表是我搞的。3月2日被帶到派出所,並抄了我的家及我女兒的家(因我住在女兒這裏),據說有人舉報我有大法資料,還懷疑我會上網,(我一個老太太,微機方面可以說是文盲),結果是把我正常的學法書和煉功帶抄走了,給家鄉老父母寫的信也被抄走。回來後,監控電話增多,派出所也常打電話,身份證也被派出所拿走保管,怕我再到北京上訪,弄得我無法正常生活。

    3月29日清晨5點多鐘,我們四個功友(我、我母親、和其他兩位功友)在室外煉功,被警察看見,被抓到派出所(我母親因已82歲高齡,就讓她回家了),不一會,派出所的指導員、分局的局長、政保大隊的副大隊長都趕到,他們很震怒,大聲斥責我們,隨即又抄了我們三人的家,把我的煉功帶又抄走了。折騰一上午,直到中午12點把我們又送到了看守所。4月13日我被治安拘留16天後放出來了,其他兩位功友一直未放出來,她倆是刑事拘留,至少一個月。

    我無處去反映自己的真實情況,我自己被抓送勞教且不說,單位領導要撤職,職能部門要處分,家屬要受牽連。但是我是一個正直的中國人,應該對國家對人民負責,應該說真話,「十年浩劫」就是人們不敢說真話的災難。我請求政府給我們機會反映自己的真實情況,不管我還將受到甚麼不公待遇,我要永遠說真話。

    大陸大法弟子
    2000年4月16日


    2000年4月20日綜合消息

    【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

    [北美] 法輪功學員評聯合國人權會議否決譴責中國政府提案

    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第56屆人權會議對譴責中國政府提案的投票失敗很顯然在捍衛《人權宣言》以及《聯合國憲章》中的原則方面有失眾望。同時,這令人對本屆委員會是否真正關心及能夠客觀、有效地處理目前世界上的人權狀況產生疑問。

    中國政府誣陷法輪功是美國的「爪牙」是非常可笑的。採取對法輪功繼續辱罵、誣陷的手段對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及解決法輪功問題毫無益處。同時,對此項提案的被否決也清楚地表明了某些成員國在中國政府經濟和政治的打壓威脅下,仍有待憑良知投票。

    法輪功學員將繼續呼籲各國領袖們通過敢於替真理以及中國公民的基本權益說話來切實捍衛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原則。我們再次敦促中國政府與法輪功修煉者展開有意義的和平對話,用理智積極地解決問題。(美國學員)



    中央社:白宮對聯合國不處理譴責中共人權紀錄案表示失望

    (中央社記者鍾行憲華盛頓十八日專電) 白宮今天對聯 合國人權委員會決定不對美國提出的譴責中共人權作法 決議案採取行動表示失望,但是國務院發表聲明指出,美國已經達成喚起國際注意中共人權紀 錄惡化的目標。



    多維網:傳伍紹祖因法輪功被撤職

    據法新社引述中國國家體育總局發言人的談話指,中國體育總局局長伍紹祖被調職,空缺由副局長袁偉民接任,發言人否認伍紹祖是由於支持被查禁的法輪功而被撤職。

    據香港媒體19日報導,伍紹祖在八八年接任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後全力支持氣功練身,以致在九十年代後期國內的氣功組織大增。



    法新社:中國宣傳部要求控制小報

    〔北京4月17日,法新社〕星期一,中宣部副部長徐光春在近期的《求實》雜誌上說:「通過新聞宣傳來引導公共輿論和正面領導人民的意識形態是新聞宣傳的基本任務,是每一份報紙的基本責任」。

    他說,小報未能充份批判被取締的法輪功精神團體是不良的新聞輿論之一例。

    中宣部副部長要求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核以確保所有的報紙充份執行黨的宣傳和正確「引導公共輿論」。



    批評界敦促聯合國譴責中國的人權紀錄

    2000年4月17日北京(CNN)--在星期二投票表決譴責中國人權紀錄的決議之前,批評界和人權組織向聯合國人權高級委員會申訴了他們的案件。

    與此同時,中國卻聲稱她的人權紀錄不應在今年的日內瓦論壇上提起,因為那是內政,而不是一個國際問題。

    星期日,據報導中國警察在天安門廣場毆打並拘禁了一位法輪功成員。警察叫住這名20多歲的女性,在她的背包中發現了一個法輪功旗幟,一位記者報導他看到幾名警察踢她打她,將她推進一輛麵包車,然後開走了。

    最近,幾位法輪功追隨者冒著被捕的危險透露中國警察如何將他們關進精神病院,然後要求他們支付相當於幾個月工資的「住院費」才釋放他們。

    一名以前被拘禁者在匿名的情況下說:「他們說如果我們不交,就把我們送去勞教營。然後他們威脅我們的女兒,說她們不能讀高中。然後他們切斷家裏的電源。」

    「中國政府應考慮為甚麼人們總是批評其差劣的人權紀錄,考慮他們是否犯了錯誤。」一位中國民主黨官員說, 「他們不應該把批評者變成敵人。」

    (2000年4月20日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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