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0年06月03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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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法的精英 修心的表帥

  • 2000年6月3日大陸消息

  • 向走在前面的同修致敬

  • 芝加哥艾文斯通弘法記(圖文)

  • 美國小學員

  • 法律工作者對鎮壓中的法輪功學員人權問題的法律思考

  • 2000年6月3日綜合媒體消息



  • 大法的精英 修心的表帥

    紀念捨身護法的大法弟子周志昌

    【明慧網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 2000年5月6日,大法弟子周志昌在雙城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僅45歲。他用生命維護了宇宙真理,實現了自己「助師世間行」的莊嚴誓言。

    周志昌生前任雙城市輔導站副站長。他1995年得法。得法後,除了幹好工作,他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修煉上。當時,對大法認識很高的人不多,周志昌為了讓更多的人得法,他不顧自己的清貧,為大家買來錄放機和師父講法錄像帶,還主動負責韓甸地區的大法資料工作,自己墊錢買資料。後來,大家對法認識越來越高,才由經濟條件較好的學員主動承擔這些工作。

    周志昌自己修煉很精進,他每天3點左右起床,先看書或背經文,然後去煉功點煉功,晚上從煉功點回來還要看法,11點多才能睡覺。在他的帶動下,整個韓甸的學員都很精進。那時,他們每天早晨在鎮政府門前煉功,煉一個小時前四套功法。晚上,五點半到八點在學員家學法,學兩個半小時法,然後打坐,學員根據自己情況,能坐多長時間就坐多長時間,周志昌每天要打坐兩個小時。

    為了推動大法弘揚,周志昌常常帶著學員到農村弘法。每逢趕集的日子,他們就去集市集體煉功,把法介紹給更多的人。在他的帶動下,大家對弘法的認識都很高,也很熱心,有時能去一、二百人。農村的學員都比較貧困,但能吃苦。弘法時,他們都是徒步往返,帶著乾糧。有時往返要走一百多里。早晨出發,中午趕到集市弘法,晚上才能到家。大家一點兒也不覺得苦,都樂呵呵的。在去年7.22之前,韓甸地區有五百多人得法。師父說:「自己修得好,會把那一地區的法弘揚得好,學員們會修得更好」。周志昌和當地學員們用自己的實修在各方面證實著大法。

    鎮裏分地時,別人不願意要的地大法弟子要;分派任務時,別人不願意幹的活大法弟子幹。

    周志昌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為學員做出了修煉心性的表帥。

    周志昌入獄前任雙城市韓甸鎮武裝部部長,是韓甸鎮遠近聞名的好幹部,他為政清廉,不謀私利。工作中處處按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求名,不求利。提起周志昌,韓甸的老百姓都挑大拇指:「好人!」領導說:「周志昌一個人能幹幾個人的活。」他在單位獲得的先進、模範、標兵等等各種榮譽證書有幾十本,厚厚的一大摞。他家四口人,愛人沒有工作,兩個兒子,一個大學剛畢業在北京工作,一個正在哈市讀大學三年級。入獄前,他每月工資480元,家裏沒有額外收入,為了供孩子上大學,家裏只好借高利貸,利滾利滾到現在已有五萬多元的外債。去年他去北京上訪的路費都是學員幫助的。

    99年7月22日早晨,周志昌和雙城的大法弟子去黑龍江省政府上訪,要求釋放被強行帶走的四個哈爾濱輔導站站長。當天晚上,被押回雙城,關押在看守所。一直到8月28日,在鎮政府的強烈要求下,周志昌才被釋放。回來後,他經常和大家切磋,要大家堅定信心,他說:我們只能往前進,決不能後退。他還常和大家說:我就是為大法鋪路的。

    在99年9月9日,--周志昌和五十多位雙城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其中韓甸的大法弟子就有二十多位。他們要向中央反映修煉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要求還師父、還法輪大法以清白。

    這次上訪震怒了北京,雙城政府受到上級的嚴厲指責。由於大環境惡劣,所以雙城對上訪的大法弟子處理得很重。9月中旬,他們被押回雙城,周志昌9月底就被正式簽捕,和刑事犯關在一起。雙城看守所是很黑暗的,吃的是發霉的窩頭,打罵犯人是經常的事。在獄裏,他因為要煉功,被長期戴上手銬、腳鐐。冬天,家人給做的棉褲都穿不上,管教不給打開腳鐐。後來家人只好給他特製了一條棉褲,在棉褲的兩側安上拉鎖和繩。遺體上,腳鐐的磨傷還沒有癒合。就這樣,周志昌在看守所承受著常人難以承受的痛苦,歷盡磨難,苦熬八個月。

    在今年的四月底,周志昌開始絕食,決定用生命為師父、為大法鳴冤,用生命爭取煉功的自由。他在絕食期間,曾被犯人抬著往牆上撞。5月6日上午,他絕食的第九天,管教帶他去雙城醫院檢查身體,一切正常,下午2點多,再次送到醫院時,瞳孔擴大,人已經去世了。

    在他去世的半個月前,雙城的一個大法弟子做一個夢:在一個非常美妙的地方,一位尊者在給眾生講法──《周志昌傳》,天國的眾生在落淚。聽到周志昌去世後,那個大法弟子才想起這個夢。好幾個大法弟子在他去世的前後都夢到他。大家悟到:這是師父在點化弟子。

    周志昌去世的消息傳出後,雙城的百姓鎮驚了,人們都在談論:這麼好的人、這麼好的幹部,為甚麼被迫害致死,天理何在?!遺體火化時,為他送行的幾百名大法弟子被攔在路口,而是由幾百名荷槍實彈的武裝警察和幾十輛警車,守護靈車。政府的各部門主要領導都到場。百姓感嘆:國家級領導人的葬禮也不過如此。

    周志昌迫害致死後,雙城大法弟子和家屬紛紛去市政府和公安局,要求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目前,雙城已無條件釋放超期關押的大法弟子。每一次有大法弟子為護法付出生命的時候,大法整體惡劣的形式都得到一步改善,那是大法弟子用生命開創的。

    「生死非是說大話,能行不行見真相。」(新經文:「心自明」)

    周志昌走了,走得那麼悲壯。修出了一個大覺者所必須具備的境界:為了宇宙的真理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師父說:「你修煉的歷史將是樹立你未來威德的一部偉大莊嚴的法。」周志昌在世間完成了這部法,他的修煉故事,在十方世界裏傳頌。「大法圓融著眾生,眾生也在圓融著大法。」前仆後繼的大法弟子,為了維護大法,為了宇宙真理,捨生忘死,在世間圓融了大法,建立了大法的威德,走出一條最正的路。正在用生命履行著當初「助法」的貞潔的誓約。

    周志昌不愧為大法修煉出來的,不愧為大法造就的精英!

    大法弟子

    2000年6月3日大陸消息

    【明慧網2000年6月3日】【遼寧】引以為戒,加強正念

    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將關押的427名大法弟子中少部份寫「悔過書」的人的「現身說法」製作成破壞大法的錄像現在各地勞教所播放,望各地大法弟子注意此事,加強學法,牢固正念,並及時與勞教所學員溝通,避免學員受到干擾。


    【東北】長春大法弟子殷淑雲於黑嘴子勞教所去世

    5月28日大法弟子殷淑雲,46週歲,死於黑嘴子女子勞教所,6月1日在長春火化。據長春公安講死於腦出血,又長春公安講殷淑雲被從北京接回時,半邊臉已被打得黑紫。

    殷淑雲95年學法,4。25進京護法,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拘留15天,元旦煉功被拘留15天,後得知部份被勞教弟子因執著於被放出來煉功學法,寫了一些假保證、假決裂,悟法有偏,遂決定進勞教所現身說法,澄清部份弟子的錯誤悟法。殷淑雲與另一功友金輝,在「兩會」期間進京在天安門城樓打橫幅後被抓回勞教。

    5月28日下午,部份寫「假決裂」的弟子在一起切磋,勸殷淑雲也寫「決裂」,殷淑雲一笑了之,後坐於地上而逝。

    另悉,近日,長春5月13日前後被抓的弟子陸續被放回來,出來後堅持繼續修煉。


    向走在前面的同修致敬

    【明慧網2000年6月3日】師父5月22日新經文「心自明」公開發表以後,我反覆讀了幾遍,深深地感到慚愧和不安。可以說半年以來,在護法這件事上我是無所作為,卻總是執著於做好常人的工作,在父母之情、男女之情、友情等無數執著心所形成的爛泥沼中沉淪。4月25日、5月11、13日,眼睜睜的看著身邊的同修們在無私地付出而自己卻一點也沒有承擔,記得有位同修在4月25日走上天安門之前同我說;「等到別的弟子護法成功了,我們有甚麼面目見到他們呢?」的確如此,不參加護法,又怎能為未來的覺者樹立赫赫的威德呢?

    終於艱難地邁出了這一步。本來還在計劃著要製作橫幅,選個日子才走出去,工作卻突然變得異常繁忙,然後是老同學們熱情地請我吃飯,要幫助我解決思想問題,身體也出現消業的情況(由於長期不修口,雖被同修多次指出,仍然不肯悔改,所以舌頭上出現潰瘍,吃不下飯,說不出話;還有一天是上吐下瀉發高燒),從表面上看都是在拽著我的手和腳讓我走不出去,但在經歷這些事的過程中我深刻的悟到這些都是點化,看看我的心到底在法上還是在常人社會上還是在治病上。5月29日晚上,家裏打來長途電話,開始是我爸騙我說我媽病危,我指出以後,我媽就直接在電話裏大哭,我當時有點沉不住氣,含糊了幾句就放下了電話,相約晚上再說。走了幾步路立刻悟到:這個時候不從人中走出來,還要等到甚麼時候呢?當天上午就同領導當面談清,並把工作簡單的處理了一下,下午就昂首挺胸直奔天安門。當然,橫幅沒有作好,我選擇在廣場上煉功。

    傍晚的天安門廣場上涼風習習,放眼四望,除了遊人外逡巡的警車格外引人注目。我當時的感覺有點像旅遊,沒有悲壯的感覺,只是覺得一切都是自然,水到渠成。在廣場上轉了幾圈,選擇打坐的地方,總也找不好,或者是心裏沒作好準備,或者是怕我的煉功會不會破壞遊人的興致?後來我就在心裏默默的背「真修」:「…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關。真修弟子人人都得過,這是修煉者與常人的界線。」有甚麼可以放不下的呢?想到這裏,心也就定下來了,兩眼一閉,坐在了廣場的正中。此時感到法輪在小腹部位微微的旋轉。

    過了大約五分鐘,警車趕到,緊靠著我的後背停了下來。警察在後面用「相當柔和」的語氣說:「別煉了,穿上鞋,上車。」我沒有反抗,面帶笑容,看到前面很多遊人都在朝這個方向看,議論紛紛。再以後,我就被送到很多同修都提到過的天安門公安分局。

    分局的警察好像對這一切都司空見慣了,一名警察看到我經過時說:「這些大法弟子個個都……」,言外之意應該是說弟子們進門時個個都面帶微笑,神情坦然吧。一名警察把我領到一間房間,我就坦然的坐到警察對面,回答他的提問。警察問:「你是甚麼地方來的?」,我說:「在北京工作,算是北京的吧?」警察:「不行,戶口所在地。」我說:「這件事不能告訴你。」警察:「那你叫甚麼名字?」我說:「大法弟子。」警察:「你住在甚麼地方?」我回答說:「我要是告訴你,你好去抄家。」警察:「我們肯定不會那樣做。」我說:「是你們公安做,誰都一樣。」警察:「你們不是講‘真、善、忍’嗎?我們應該互相尊重,我尊重你,你也應該尊重我,配合工作。」我默不作聲。警察:「你是甚麼學歷?本科?碩士?博士?你是教師吧?」我說:「你慢慢猜,有時間。」他又試探性的問了很多問題,我就直接告訴他:「別再套了,我到這裏不是為了配合你的工作,是來護法的。直接把我送進監獄,一年、兩年、三年、四年都行,砍頭也行。」警察:「你想進監獄,你以為你是誰,我們這裏是不抓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要是把你們都抓進去了,那些搶劫犯、殺人犯、盜竊犯怎麼辦?我們也不打你們,你們一個個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我們一打你們,就給你們德,你們也太自私了。」後來我就將前幾天北京市大法弟子梅玉蘭在獄中死亡的事告訴他,他也無話可說。我說:「我們這麼多大法弟子放下生死,來北京幹甚麼,不就是告訴你們真相嗎?」警察無言。

    後來把我關在鐵籠子裏,裏面已經有了10餘名不講姓名的弟子,都是在廣場上打橫幅的,經歷大同小異,都沒有挨打,只是問了一些問題。我們在裏面背「論語」,背《洪吟》,幾乎是片刻也不停。

    到晚上9點多的時候把其中5名弟子叫上車,開始我們以為是要進收容所,結果到收容所後,把同車的兩個瘋子關了進去,我們5人和另外兩個瘋子被送到遠遠的荒野,就地釋放了。後來聽說其他弟子也都在天安門就地放了。

    回來以後同功友交流了以後才知道,前幾天有一名弟子到天安門打橫幅,被打得半身青紫,昏死過去澆上涼水接著打也未報出姓名,被扔到野外後,警察擔心她被打死,第二天一大早開著110去看,結果我們弟子已經不在那裏了。從那以後到我們今天為止,天安門的警察便不再打我們了,而且釋放得越來越快,開始還要關一、兩天,後來像我只有幾個小時就放了。我清楚地明白,以前的弟子付出太多了,路已經被踩出來了,而我們這些遲遲走不出來的弟子還在猶豫、彷徨、疑惑,同師父討價還價。我們太渺小了,天安門的警察也說:「你們這些後來的人是來摘取勝利果實的,你們看看你們春節時來的那些人!」

    師父的正法是必然的,從中要考驗弟子的心。不要再為自己找任何走不出來的理由了,連天安門的警察--常人(我還遇到過其他常人)都已經看明白這個理了。我們這些自稱是大法弟子,是從高層空間下來「助師世間行」的宇宙大法的修煉者該如何面對自己當初的諾言呢?

    插一句閒話,那兩個同我們一起放掉的瘋子,非常樂意同我們在一起,有一個經過勸說離開了,另外一個,無論如何跟定我們了。一名弟子後來花了2個小時才甩掉他。


    芝加哥艾文斯通弘法記(圖文)

    【明慧網2000年6月3日】 艾文斯通(Evanston)是位於芝加哥的北部的一個小城,也是西北大學所在地。5月19日和20日,Evanston舉行了一年一度的花園節。由於Evanston以前沒有法輪大法學員,大家一致認為這是一個弘法的好機會。然而,從5月初Evanston就春雨連綿。到了20日早晨,雖然沒下雨,但天氣仍然陰霾。來自芝加哥地區的大法弟子們在舉行花園節的公園裏找了一片草地,就開始了弘法煉功活動。

    舒緩的動作,悠揚的中國音樂吸引了許多遊人駐足觀望。在交談中我們了解到,遊人中大部份對法輪功有所耳聞。有位老太太聽了我的介紹後感嘆道,在這個大陸上,金錢能辦到任何事(money moves everything),而你們卻講為他人著想,講「真,善,忍」,難能可貴啊。她表示以後一定要嘗試法輪功。一位西北大學的新聞學教授對法輪功很了解,他與我討論起了法輪功遭到鎮壓的原因。在學員們煉靜功時,也有人前來對學員表示支持。一位白人小朋友還饒有興味地模仿起學員們打坐來。不知不覺中,天空的陰雲也一掃而空,燦爛的陽光普照大地。





    美國小學員

    【明慧網2000年6月3日】



    圖一:四歲凱瑟琳

     


    圖二:「打坐好舒服。」


    圖三:四個小學員



    法律工作者對鎮壓中的法輪功學員人權問題的法律思考

    【明慧網2000年6月3日】

    【投稿者注】這篇文章是一位廣東學員請代發給網上的。中國廣東韶關市曲江縣公安部門對待學員採取了殘酷迫害的嚴重違法行為,有一名學員(法律工作者)寫了這份稿件。由於當地公安生怕他們的違法行徑洩露出去,就對學員進行了抄家,稿件被公安抄走,這是其中一份複印件,幾經周折才得以傳出。(2000年6月2日)


    關於當前政府處理法輪功所引起的侵害公民合法權益(人權問題)的法律思考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全國上億的法輪功修煉者通過修煉法輪功後,不僅身體達到相當健康,而且心靈得到淨化,注重道德修養、講心性,思想境界不斷昇華。在廣大真修弟子心中,法輪功是高德大法,不愧是人體修煉博大精深的佛家修煉大法,「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

    然而,自去年7月下旬以來,全國上億的法輪功學員遭到國家機器打擊、壓制。許多人因為公開堅持對「真善忍」宇宙法理的信仰,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而被投進監牢,被判處,被開除黨籍和工作,法輪功學員在人間失去了合法的修煉環境,沒有一塊安靜的煉功場地,令人驚心、傷心、心寒!我國是一個依法治國的法制國家,但是為何有人竟能以言廢法,以權代法,視國家大法憲法於不顧,踐踏自己的憲法,竟然幹出如此惡劣侵犯人權的事情來呢?令人可怕、可恨、可悲!本人是一名國家法律工作者(現被停職),也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靜觀世間形態,我覺得廣東韶關市馬壩地區的情況也實在令人堪憂,我也想實話實說。現從法律角度來分析由此而引發的侵害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幾個問題,供有關領導參考、思想。

    1. 關於「上訪鬧事」問題。

    我國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力。國務院《信訪條例》更進一步明確了這種權力,這不正好體現了毛主席的「讓人民群眾來監督我們的政府」嗎?然而自去年以來,國家有關機關公然違反國務院對氣功人體科學的「三不」政策即不打棍子,不宣傳、不爭論,從而對法輪功做出一系列舉措,法輪功學員認為政府的作法是錯誤的,便採取上訪形式向中央有關部門申訴,說明真象,完全是行使公民的憲法權利,根本不是「鬧事」,何錯之有?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來干擾剝奪公民的上訪權利都是於法無據的,只能損害法律的尊嚴,踐踏自己崇高的憲法。

    2.關於上訪被治安拘留問題。

    法輪功學員因為上訪而被處以治安拘留十五天,為甚麼?公安認說《通告》不准群眾為法輪功上訪,那麼法律依據哪?誰敢凌駕憲法之上剝奪公民的上訪權利呢?而且大部份學員的處罰裁決書中寫明因違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六款即:違反社團登記規定,未經註冊登記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或被撤消、解散、取締後,仍以原社團名義進行活動。可是,我們每個上訪者都是以個人名義並非甚麼社團名義,完全是個人行為。公安機關這種斷章取義、強加於人的邏輯,顯然已構成了非法拘禁。履行憲法的權利與公民職責,沒有甚麼意圖,何「罪」之有?我覺得有損社會主義國家的形像,如此一來既不公也不安,看來「依法治國」是任重道遠啊!

    3. 關於罰款問題。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6條規定罰款為一元以上,二百元一下。罰款數額在五千元以下,三千元以上的對像是下面幾種:賣淫、嫖娼、非法種植、運輸、買賣毒品、賭博、製作、複製、出售、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行為人。據了解,馬壩地區法輪功學員因上訪在拘留期間被罰款的有:沈細3千多元,楊青青5千元。我們不知道公安機關的這種處罰種類是甚麼?依照哪條法律法規?很顯然,根據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之規定,公安機關這種罰款行為是非法的,應依法返還給受害人。

    4. 關於扣押上訪群眾身份證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9條、第10條規定,上訪群眾的身份證不屬收繳、扣押範圍。如今,我們這些法輪功學員因上訪均被非法扣押身份證幾個月了,廣東韶關市曲江縣公安局仍未有發還的意向,從而造成了我們工作、學習和生活上的諸多不便。公安機關的這種執法犯法行為令人為「依法治國」擔憂啊!

    5. 關於部份法輪功女學員在看守所被體罰一事。

    據了解,去年馬壩部份法輪功女學員在曲江縣看守所拘留期間,因為堅持煉法輪功,被看守所幹部用手銬、腳鐐銬住進行體罰,虐待長達數日,有的長達十五日,有的還將手與腳銬在一起,飲食起居極為不便,行走困難,身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這些學員有:張念芬、徐永鈿、黃細嬌、張麗丹、鐘海玲(醫生)、楊青青、張雲珍、鄧淑芳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條規定: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手段剝奪或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

    還有馬壩第一次抓進去的法輪功女學員13人全都被拷打,逼著我們向他們下跪,我們拒絕,因為我們既沒有犯法,又沒有做壞事,為甚麼要對他們下跪呢?所以個個被拳打腳踢,慘遭毒打。

    根據《治安拘留所管理條例》第16條,治安拘留所的工作人員嚴禁打罵、體罰,虐待和侮辱被拘留人。第18條還規定使用戒具的對像為:防止有逃跑、行兇、自殺、哄鬧和其他危害安全可能的行為人。

    又根據 《看守所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了加戴戒具的對像為:已判死刑未處決的;有行兇、自殺等可能的人犯。

    可見,法律、法規並未賦予看守所(拘留所對一般被拘人員進行使用戒具體罰的權力,法輪功學員因為煉功,這遠遠達不到法律規定使用戒具對像的標準。然而曲江縣看守所對部份法輪功女學員使用戒具進行體罰虐待的做法是違法,也是不人道的,嚴重侵犯了《憲法》、《婦女法》賦予婦女的人身健康權,是嚴重的人權問題(真令人深思!)

    6. 關於汪、黃、鐘停職問題。

    去年10月份,汪偉斌、黃永林和鐘海玲醫生三名在職幹部,因先後前往北京上訪而被非法處以十五天拘留,隨後停職審查,至今仍未恢復應有的工作待遇。而且,在這幾個月裏,他們失去了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權利---要不時地向單位公安報告他們的「行蹤」,不是罪犯甚似罪犯又不如罪犯,因為罪犯的吃飯問題可由政府解決。但是,組織上的這種處理方法和這種待遇,在《公務員暫行條例》和有關幹部獎懲規定中難以找到依據,令人困惑!

    7. 關於汪偉斌同志被刑事拘留問題。

    去年10月份,汪偉斌被非法處以十五天治安拘留,拘留期滿後的13天,即11月25日,曲江縣公安局以其有「利用邪教組織對抗法律實施罪」的違法活動為由,將其刑事拘留,27天後即12月24日,因事實不清、查無證據,將其本人釋放,公安解釋說取保候審。本人認為,曲江縣公安局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我國的刑事法律規定,具有極大大違法性,隨意性,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公安無權對公民進行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公安機關負責案件偵查,定罪屬於法院職權範圍。甚麼是犯罪?根據新《刑法》規定,犯罪的構成必須同時具備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和危害結果三個基本要素,否則,不成其為法律意義上的犯罪。公安機關在沒有事實依據、查無證據情況下,認為汪偉斌有「違法犯罪活動」對其刑事拘留是非法的,起碼沒有罪與非罪的界限,人為混淆了「犯罪」概念。

    公安尚未調查清楚就認定汪偉斌有所謂「違法犯罪活動」進而刑事拘留,違反了我國法律禁止的「有罪推定」規定。

    因為《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第42條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證據是否屬實,事實是否清楚的情況下認定有所謂「違法犯罪活動」,顯然違反上述規定。

    曲江縣公安局這種做法還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6條關於公安機關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之規定。

    由於公安機關在未進行調查清楚和不掌握證據情況下,就主觀臆斷汪偉斌進行了所謂涉嫌利用邪教組織對抗法律實施罪「的犯罪行為進而刑事拘留,構成以誹謗方式侵犯了汪偉斌個人公民人格尊嚴和名譽權,違反了我國《憲法》第38條《民法通則》第101條之規定。

    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8條規定,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解除取保候審,又第130條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消案件。因此,綜上所述,曲江縣公安局對汪偉斌同志的取保候審也應依法予以解除並消除影響。

    8. 關於公安抄家搜書問題。

    去年7月下旬以後,曲江縣公安局以上級指示為由,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派人擅自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搜查法輪功書籍,有的學員家中曾遭到公安人員多次非法搜查,其中曾被非法抄家搜查的學員是鄧雲蘭、張旭如、沈細珍、林滿姬等。公安部門這種「執法犯法」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住宅權和財產權,也影響了公安機關公正執法形像。因為:

    憲法第13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法輪功書籍有出版書號,有合法的版權登記號,不是非法出版物。在被有關部份宣布非法前,公民個人購買的法輪功書籍理所當然成為私有財產,任何人無權予以收繳。

    憲法第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以上是本人的法律分析並主要以「因果」之理說明這些作法是錯誤的。希望人們尊重事實和法律,尊重人權。

    最後願我國的法制更健全更完善,執法更公正!並早日實現「依法治國」。

    廣東大法弟子
    2000年3月27日


    2000年6月3日綜合媒體消息

    【明慧網2000年6月3日】

    大河報:罕見夏蝗襲擊河南

    《大河報》 2000/6/2

    記者昨天獲悉:夏蝗在河南省黃河灘區及內澇蝗區嚴重發生,面積之大、蟲口密度之高,是河南省25年來所未見。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28日,全省夏蝗發生面積已達237.5萬畝,較往年年均值增加54萬畝。全省平均蝗蝻密度為每平方米2.84頭,是國家防治標準的5.6倍。其中黃河灘區夏蝗發生面積達188.6萬畝,蟲口密度每平方米達2.96頭,均創25年來之最。

    專家說,隨著近期蝗蝻的陸續出土,蝗情將會繼續加重。不少蝗區麥收前已開始出現高密點片和高密蝗群,有些高密區最高每平方米有蝗蝻4000頭以上,且均為典型的群居型東亞飛蝗,部份未收小麥已被吃成光稈,依靠以往採取的控制高密區、保護農作區的方法已達不到撲蝗目的。

    另據華聲報報導,新疆發生嚴重蝗災

    新疆北部近日發生特大蝗災,截至5月25日,蝗蟲發生總面積為3005萬畝。其中,重度災害面積近1600萬畝。這是近10年來,新疆第3年發生大規模的蝗災。


    新浪科技:最新研究認為恐龍在數星期內驟然滅絕
    2000/06/02 13:54 新浪科技

    美國時間六月一日消息,在美國蒙大拿州和北達科他州進行的一項最新研究顯示:一度橫行於地球的龐然大物---恐龍之所以迅速滅絕,是因為一顆小行星撞擊地球,在北美洲燃起一道火牆,氣溫隨之驟降數星期所致。

    漸進主義學派有一種理論,認為恐龍的勢力漸漸衰微,走上了下坡路;這時小行星撞擊地球,給了它們致命的最後一擊。米爾沃基公共博物館的彼得-希漢通過研究六千五百萬年以前的地層化石結構,對上述說法提出質疑。他說:「我們發現,當時恐龍生活得相當好,滅絕的厄運是突然降臨的。」

    希漢據理反駁,說他們對地獄谷岩層露出地表的部份研究了三年。結果表明:恐龍直到最後滅絕之前,都保持著物種的多樣性和龐大數量,根本沒看到衰落的跡象。在總計一百八十英尺深的岩層裏,以霸王龍和三犄龍分別為代表的肉食和草食恐龍,在數量和種類上始終維持著穩定狀態。在小行星撞擊地球形成的多銥岩層之上,就再也找不到恐龍化石了。


    多維網:「長生不老」的科學探索

    據多為網2000年6月3日(京港台時間)報導,古往今來「長生不老」成為多少人的夢想。如今,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科學家們對這個橫亙於人類社會文明史的千古夢想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並且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據光明日報報導,多年來,科學家們一直在尋找導致細胞死亡的基因,但始終沒有結果,但由此卻發現了一種叫端粒的存在於染色體頂端的物質。端粒本身沒有任何密碼功能,它就像一頂高帽子置於染色體頭上。在新細胞中,細胞每分裂一次,染色體頂端的端粒就縮短一次,當端粒不能再縮短時,細胞就無法繼續分裂了。這時候細胞也就到了普遍認為的分裂100次的極限並開始死亡。因此,端粒被科學家們視為「生命時鐘」。

    其他與壽命有關的基因也在被不斷地發現,它們的工作原理與端粒相似。科學家們不但希望能找到人體內所有的生命時鐘,更希望能找到撥慢時鐘的方法,使人類「長生不老」的夢想得以實現。

    節食可以延年

    60年前,美國的生理學家克萊夫﹒馬克﹒凱和他的助手有驚人的發現:大量減少老鼠食物所含的熱量,老鼠反而延長壽命1/3,從過去的3歲變成4歲。不僅如此,減少飲食的老鼠看上去顯得年輕,很少患有和衰老有關的疾病。

    在過去的10年中,科學家已經基本揭開了「低熱量食物延緩衰老」之謎,但能不能延緩人的衰老,還不清楚。對人進行實驗,哪怕比對類人猿進行實驗要複雜得多,費用高得多,時間也長得多。況且,正如實驗所表明的,人輕易不肯接受某種飲食限制,即使他們這樣做對健康有利。

    心跳慢壽命長

    心跳與壽命之間是否存在某種內在聯繫?心跳慢的人是否比其他人壽命長些?這是日本名古屋大學醫學系第一內科的林博史講師通過搜集大量第一手資料,對心跳與壽命的關係進行了深入研究。體重僅30克的鼴鼠,其心跳數高達每分鐘600次,體重1.8公斤的貓,卻一下子減到了每分鐘200次。體重80公斤的人,每分鐘平均心跳80次,而重達3噸的大象,每分鐘僅心跳20次。研究表明,心臟的跳動周期(完成一次收縮、擴張過程所需的時間),與動物的體重成反比。此外,健康人群中,體重50公斤者的每分鐘心跳數為90次,100公斤者則為75次。由此看來,人的體重與心跳也存在著類似的反比例關係。

    如果假設人的平均壽命為80歲左右,在綜合考慮了日常生活等諸多因素之後,林博史認為,人一生的心跳數在15億次至20億次之間。當心跳數達到一定極限後,壽命便自然終結。

    發現「死亡激素」

    國外科學家們發現,死亡與一種生物自身產生的被稱為「死亡激素」的物質有關。

    生物學家們對章魚的試驗證明了這一點。原來,在章魚的眼窩後面有一對腺體。這對腺體到了一定時候就會分泌一種化學物質,導致章魚自身死亡。生物學家稱這種化學物質為「死亡激素」。

    人類有沒有類似章魚的這種「死亡之腺」呢?經過研究發現也是存在的。不過人類的「死亡之腺」不是長在眼後,而是長在人腦之中。人腦內有一個特別重要的腺體──腦垂體,它雖然只有5克重,不如一粒蠶豆大,卻調節、控制著人的生長發育、生殖及新陳代謝,重要的是它還促使甲狀腺分泌甲狀腺素。人類一旦缺少甲狀腺素,就會感到渾身乏力,也和雌章魚一樣不想吃東西。而且一旦甲狀腺素停止分泌,人就會衰竭死亡。科學家的研究證明,人的腦垂體也定期釋放「死亡激素」。「死亡激素」影響人的生命,從而使人走向死亡。


    BBC:哈勃捕捉到太空上的蟹
    2000年06月01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9:04北京時間03:04發表



    太空望遠鏡拍攝到前所未見的圖片

    BBC 新聞網科學編輯 懷特豪斯博士

    哈勃太空望遠鏡拍下了星體爆炸殘骸的最清楚照片。

    中國天文學家在北宋仁宗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觀察到一顆新星的誕生。這顆星光亮得在白天也可以看到,這個現象維持了幾個星期。

    到今天,我們可以看到星體爆炸殘留下來,瑰麗的蟹狀星雲,就在那個"客星"的位置上。

    蟹狀星雲距離地球6500光年,它是一顆星爆炸後的殘餘物。原本那顆星的重量大約是我們的太陽的十倍。

    宋朝天文學家在公元1054年7月4日觀察到的,就是這顆星生命的終結,爆炸成為超新星。

    哈勃太空望遠鏡拍下來的照片,是深入蟹狀星雲的中心部份,首次如此細緻地揭露它的結構。

    照片是使用五片不同顏色的濾光片合成的"偽色圖片"。它顯示出殘餘的氣體從爆炸中心向外擴散,速度超過每小時五百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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