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無理非法取締法輪功已經一週年了,在這腥風血雨的日子裏,大法弟子捨生忘死,前仆後繼為大法奔走、上訪,大法弟子用自己的言行向人們展示出宇宙特性真、善、忍到底是甚麼。但是有一部份人由於後天的觀念對我們的行為不理解。下面我就以下四個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向全國人民講出法輪功的真相,希望能得到各界人士的批評指教。
一、我們不是和政府叫勁兒
今年以來,我曾五次出來護法,三次進看守所。每次提審都問:「政府給法輪功定為邪教知道不知道?」答:「知道。」「知道還出來折騰這不和政府叫勁嗎?」我認為不論一個人,一個團體,還是一個國家,不可能他的每個決定都是正確的,只有在不斷修正自己錯誤的同時,他才能進步。政府對法輪功的決定是錯誤的。大法弟子站出來向政府說出真相是相信政府能夠聽取不同意見。試想:我們在生活中誰能跟一個地痞流氓去講理呢?只有跟講理的人才有理可講。我們不斷向政府反映情況是對政府最大的信任。另一方面,中國有句俗話說得好:「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大法弟子敢於直言是對政府負責的表現。常人中都看不起拍馬庇,捧臭腳的人,講一個人應該正直。對於這樣一部宇宙大法,我們知道他的偉大、莊嚴、所以不畏任何壓力,站出來堂堂正正地講大法好,修的就是真。
二、我們為甚麼去天安門
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常人中的任何一部法都具有兩重性。一方面他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約束著他的人民,使其行為規範化,另一方面當人民的合法權利受到傷害時,他又起到保護人民的作用。民法第98條指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我們在家門口煉功,健體強身,政府卻要抓我們去坐牢。憲法第38條指出:「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我們煉法輪功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都是有益的。政府偏偏要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憲法第41條指出:公民有上訪自由。可公安部的通告規定法輪功不許上訪。我們明明可以通過正常渠道--信訪局向政府反映情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但是被堵死了。法輪功使我們身心得到健康,因此我們的生命和他緊緊連在一起。同時我們也想讓更多的人受益,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所以我們來到天安門護法,從實質上我們在捍衛宇宙大法的同時也在維護著法律的尊嚴。是政府中的某些人踐踏國家法律,做出錯誤的決定--定法輪功為邪教,才使百萬大法弟子上京。
三、為甚麼說國家定法輪功為邪教是錯誤的
司法的基本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記得我第一次因為在家門口煉功被抓進看守所時,拘票上寫得是「擾亂秩序」,當時我給提審講兩個事實。第一個事實是在家門口的花園裏,有扭秧歌的,敲鑼打鼓,好不熱鬧;有練健身操的,高喊著口令:一、二、三、四。方圓幾十米都能聽到。我們法輪功靜靜的在那兒,只是伸伸胳膊彎彎腰,同時、同地大家都在那兒鍛煉身體,我怎麼就擾亂秩序了?狗都能在主人帶領下遛早兒,我是萬物之靈,為甚麼不能享受大自然賦予我的陽光、雨露?提審說:「因為國家已定法輪功為邪教。」我說:「這是錯誤的決定。」那就請看第二個事實。國家定法輪功為邪教的依據是電視中的1400例。退一步講,假如說他都是真的(其實不是)那麼千百萬大法弟子一次次走出來護法,他們拋家捨業,不怕坐牢為的是甚麼?如果他們不受益,他們能如此堅定嗎?這千百萬大法弟子和那1400例數量上是不是遠遠大於西瓜比芝麻?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大法弟子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指導修煉,使身心得到健康,法輪功好不好只有我們最有發言權。《轉法輪》是指導我們修煉的一部宇宙大法,通篇都是叫我們修心性,做好人,可是有些人他們連《轉法輪》根本都沒看過,也來批判法輪功,這種人有甚麼資格指責法輪功呢?我在看守所裏正趕上開庭審理上天安門城樓打橫幅的大法弟子,我的號裏就有一個,她回來跟我們講:整個開庭過程就是大法弟子弘法的過程。有一個弟子走上講台,她說:「我是一個患絕症的人,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不能沒有大法。」簡短的幾句話,她已經泣不成聲了,全場的人都哭了,包括審判長,在回來的路上那些小警察們主動要求大法弟子:「你們給我們講講大法吧。」在號裏很多犯人看著大法弟子的言行都很敬佩,在沒在紙,沒有筆的情況下,她們把牙膏盒打開,在硬紙上塗上牙膏,然後再用牙膏袋讓大法弟子給她們默寫「論語」「洪吟」,大法使很多犯人心靈得到淨化,他們有的人得了法,有的人決心出去好好做人。有一次我提審回來走到管教辦公室門口時,看到一個河南農村婦女,因偷東西剛被拘留。沒有文化,問甚麼都不知道。送我回來的提審說:「甚麼都不知道,就知道偷!號裏有法輪功嗎?去問問法輪功怎麼做人。」是啊,對於這些偷、搶、吸毒、賣淫的犯人,法律只能治她們的身,治不了她們的心,放出去仍然幹壞事,有的人因吸毒都進來三次了,是大法使他們心靈受到震撼,是大法使他們決心做個好人,這難道還不說明我們的法正嗎?現在有的看守所在裏邊可以隨便煉功學法,從管教到犯人對大法弟子都特別好,當我們絕食時,他們就用自己花錢買的豆奶、麵包、水果給我們吃(裏面的東西都非常貴)因為他們都知道我們是好人。所有的提審都有大法書,經常考我們書中的內容,他們也在修心性,說出的話很多都在法上。有的警察直接說:等你們法正過來,你教我煉法輪功。這說明大法已經深入人心,很多不修煉的人也看到法正乾坤的必然趨勢。
大法圓融著眾生,眾生也在圓融著大法。感人的事實在太多了,紙短話長我就不一一例舉了,政府中人某些人無視法律,捂著別人的嘴,蒙上自己的眼睛,對事實真相怕得要死恨得要命,只能更加說明政府把法輪功定為邪教的決定是錯誤的。
四、駁好心人的勸告
六月的一天我因出來護法,又被派出所的民警送往看守所,那天正是40度的高溫。四名警察滿頭大汗,衣服都濕透了,我靜靜的坐在車裏,身上一點汗都沒有,我看他們真的很可憐。我說:「你們看,我一點都不熱,法輪功就是這樣神奇。」他們一看我,真是那麼安祥,就說:「大媽,您要覺得好,自己在家煉,胳膊擰不過大腿,送到看守所受罪的是你自己。」我說:「我們修真、善、忍,做事應堂堂正正,在家偷偷摸摸的煉,是不真。再說誰鍛煉身體不都是在外面,哪有在家鍛煉的?另外自己覺得好,是不是也應該想到別人,讓更多的人也得到好處,這不是善嗎?當人們不理解我們時,非要送我們去坐牢,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時,我們做到了忍,這就是修煉。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大法好,我們吃多少苦值得!現在看守所裏可以煉功學法,上至所長管教,下到普通犯人,對我們都非常好,環境是大法弟子用鮮血和生命開創的,這是大法的威力。我們是修煉的人,不是常人中的市儈。甚麼雞蛋往石頭上碰呀,胳膊擰不過大腿呀,等等,不分是非曲直,為了保全自己做縮頭烏龜,這是好人嗎?對邪惡的退讓,就是對善良的埋葬。正如師父所說:「善與惡的表現中都充份體現了各自將要得到的結果。」
全國的兄弟姐妹們,同胞們,看了以上的信,你們對法輪功的真相是否有了一些了解?佛法是博大精深的,在這歷史的重要轉折關頭。我用師父的經文告訴大家:「主佛的慈悲是洪大的,已經把佛法留給了人,宇宙將再給人一次機會,讓偉大的佛法把宇宙的真正現實再現人間,蕩盡一切污垢與愚見,用人類的語言再造輝煌。珍惜吧!佛法就在你們面前。」
此致 敬禮
北京學員 200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