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起訴人彭亮為避禍及時離開了武漢,邪惡之徒轉而抓捕一切認識彭亮、幫助過彭亮的大法學員,於是一時間武昌地區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抓。公安不惜動用酷刑,刑訊逼供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以榨取他們需要的所謂原材料。從7月18日趙志飛在美國被告至今,歷時將近三個月,其間那些為了一口嗟來之食而追隨江羅犯罪集團的暴徒們使用了多少酷刑手段,文明社會中人著實無法想像。如今,他們終於再次動用一貫的栽贓伎倆,歪曲事實,黑白顛倒,在國家電視台拋出了謊言連篇、無聊至極的抹黑節目。然而,有理不在聲高,任何強權與暴力都無法改變鐵血的事實,獨裁者宣傳機器煞有介事的宣傳從來經不住歷史的驗證!
且不提御用媒體如何捏造低劣的謊言,先看以下事實:
美國在全世界以完善的法律系統著稱,由彭亮委託的起訴案為美國法庭接受,其本身就說明法庭已掌握了案件得以成立的證據。
其次,彭亮為甚麼沒有在中國起訴、為冤死的弟弟和母親討回公道,而要費盡周折在海外起訴?是因為在江氏國家恐怖主義的黑幕下,「打死算自殺」,「對法輪功不講政策,沒有法律,打死白打」,法輪功學員求告無門,唯有在有法可依的國際社會尋求公道。
再者,彭亮在給美國學員發出了委託書之後即遠走他鄉,因為他深知即使他在美國贏得了訴訟,也逃避不了被抓、被打、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命運,因為據公安透露,他母親李瑩秀的死就是因為「說話太多」。
如果不是有那麼大的冤情,彭亮怎麼會冒死委託海外法輪功學員起訴,其他學員怎麼會冒著坐牢、酷刑折磨的危險幫助他伸張正義?這樣的行為豈能是由外人策劃成的?
對於彭敏和其母李瑩秀是否被迫害而死,湖北公安廳及「610」辦公室是否負有法律責任,請看以下事實片斷:
彭敏因前往被關押於武漢市洪山區丁字橋街鐵路招待所"洗腦班"的父親送經文被抓,關進青菱看守所;
據關在一起的犯人講,彭敏被關進青菱看守所以後,曾經絕食8天抗議這種非法拘捕,沒有受到警方任何關注;
在管教朱漢東的指使下,彭敏多次被十五、六個犯人按在木板床上用布鞋的塑料鞋底猛烈擊打臀部,後來犯人害怕打死人才停止毆打彭敏,而彭敏因為煉功不知被毒打過多少次;
在2000年8、9月份時,彭敏的臀部中央和左腿長了2個直徑13-15釐米的膿包,看守所不但不給予相應的治療,反而暗示犯人藉機"教訓"他。10幾個犯人將他按倒在木板床上,輪流擠壓他身上的膿包,致使他劇痛難忍,全身由於劇痛而抽搐,連續近一月晚上無法入睡,只能蜷縮在門邊,這也給彭敏的健康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此外,彭敏於2001年4月6日晚6時左右被迫害致死,遺體在2001年4月7日上午10時左右就被公安強行秘密火化,看守所公安非常清楚這是為甚麼。其間,其父彭惟聖被從何灣勞教所接出來看過彭敏遺體一眼,隨後又被投進何灣勞教所,彭敏的妹妹彭燕仍在牢中,對彭敏的死訊一無所知!彭敏的遺體被火化後,其哥哥彭亮和母親被強行送進武昌區清菱紅霞封閉學習班強行轉化,繼續承受從精神到肉體的迫害。
彭敏的母親李瑩秀去世時頭髮被剃光了,頭部有創面,口裏還有濃血,這難道是央視所言「突發腦溢血」的症狀嗎?
全家為信仰遭受迫害、深知環境殘酷程度的彭亮為何冒死海外起訴?有良心的世人自該得出合理的答案。如果還有疑問,就請參照一下人們對央視「證據片」的慢鏡頭分析吧:https://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1/17092.html。中國人講究「觸類旁通」、「深思熟慮」,希望您能找到足夠的參考資料,使自己不要再上當受騙。受騙被耍的滋味中國老百姓應該已經嘗夠了。
事實終究是事實,漫天撒謊、東拉西扯只能留下更多的漏洞和證據。江澤民一夥縱然能控制國家媒體矇騙一時,終究逃脫不了歷史的審判。隨著海內外法輪大法弟子揭露邪惡,講清真相的不懈努力,還大法於清白,審判人間邪惡的一天即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