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豔目前被關押在深圳市西麗教育收容所。看到媒體將自己說成是這一事件的「組織者」、「骨幹分子」,李豔多次向所領導及610辦公室提出她不是組織者,只是認識當事人,具體情況根本就不清楚。但管教安慰她,說你已經放棄修煉了,不會判你刑的,這是「立功」的機會,云云。
任人擺布的變節者固然可悲,肆意加害他人的造事者面臨的多半是更加悲慘的結局呢!
知情者 200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