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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國西人法輪功學員發自北京的聲明(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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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20日】

今天,我們來自12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齊聚北京天安門廣場。我們到這裏,代表中國數萬在他們自己政府手中遭到監禁、酷刑折磨甚至虐殺的無辜人們,發出呼籲。

我們分別從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愛爾蘭、以色列、瑞典、瑞士、英國、美國、印度尼西亞和西班牙來到北京。我們來自不同的行業,包括一名公司總裁、一名原子能工程師、數名大學生、一名醫生、一名家庭婦女/母親,一名技術顧問,等等。我們來到這裏是為了向中國領導人呼籲,並尋求結束已持續兩年半之久的、以鎮壓法輪功為目的的暴力和恐怖主義運動。

我們今天到這裏呼籲,是為了全體中國公民的利益,為了讓他們知道法輪功是好的,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好的。我們還向因上級政府的誤導和強制而對無辜的人民犯下罪行的中國政府成員和警察發出呼籲。我們希望他們也能夠認識到法輪功的和平性,改變他們的心,不再幹出暴虐的行徑。

法輪功是一個古老的身心修煉功法,對人類既有益又意義重大。我們認為法輪功在中國應該受到尊敬和公平的對待,就像他在世界其它地方受到尊敬一樣。法輪功教導說,真、善、忍是整個宇宙生命的最高特性。同時,法輪功要求其學員們修煉善與美德。這對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來說只能有好處。中國的統治者們迫害這些人和這些原理,只能使中國受害,只能使世界人民受害。學員們雖然遭到極端的迫害,仍然堅定地維護法輪功真、善、忍原則,並保持和平。他們只不過努力向政府和中國人民講清他們所處狀況的真相,並要求恢復他們最基本的人權。我們認為,我們有責任繼續這一人道主義的努力,盡我們最大的努力和平地結束這場迫害。

我們提出五點要求:

第一,我們呼籲中國政府取消「610辦公室」以及其它為指揮暴力迫害法輪功學員而專門設立的行政機構。

第二,我們要求中國警察立即停止對法輪功濫施酷刑折磨、強姦和性暴力、非法灌食/注射精神藥物以及其它形式的殘酷手段。據報導,這些手段已經導致了超過1000名學員的死亡;我們要求,那些犯下罪惡的人應承擔責任,受到法律的審判。

第三,政府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全體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無論他們是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還是任何其它地方。必須歸還他們的基本信仰自由以及不受干擾地修煉法輪功的權利。

第四,政府必須恢復法輪功的合法地位,撤銷它給法輪功貼上的任何惡毒的標籤。

第五,中國政府必須停止誹謗法輪功和我們尊敬的師父李洪志先生,停止這場背信棄義的誹謗運動。必須恢復李先生的名譽,撤銷對他的無理通緝;允許他返回中國看望他的學員們。

我們在此重讀李先生於1999年7月迫害開始時發表的聲明:

「我們現在和將來都不會反對政府。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我們不能把人當成敵人。我們呼籲世界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善良的人們能給予我們支持和幫助,解決目前在中國發生的危機。」

我們還想誠摯地感謝所有了解了這場迫害並伸出援手的人們。縱觀歷史,偉大的聖賢們已經告訴了我們這樣的名言:人類的行為均有因果報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天地之間不變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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