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運用封閉、株連、不准睡覺、超時間的體力勞動、剝奪基本生活所需、洗腦、威逼和欺騙的手段來折磨學員,用精神、肉體和心理上的多種摧殘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
在我們進監獄前,從所長、獄警到犯人都被江澤民恐怖集團的宣傳洗了腦。所以一進監獄環境非常惡劣,有的學員與死刑犯關在一起,有的被長時間單獨關押,從所長、獄警到犯人,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高度嚴管,一言一行除了有監視器和犯人監視外,上廁所犯人都要跟著,沖涼除了監視器監視外還在男所長、男獄警至男犯人的監視下,所受到的侮辱難以言表。每天犯人還有一份彙報給獄警,法輪功學員整個處在極度的非自由狀態,毫無人權可言,一般人根本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就會使你喘不過氣來。
因為我們是香港人,他們怕惡行被曝光,採用了較對待國內法輪功學員溫和的態度對待我們。一到監獄,監獄的各級領導就找我們「談話」,想讓我們放棄修煉。監獄領導也給獄警制定了「獎勵」方法,因此他們用各種言詞和方法,軟硬兼施,想達到逼迫我們放棄修煉的目的。獄警為了不讓我們煉功,對我們施行超強的體力勞動,夜晚不給睡覺的辦法,使我們疲倦的煉不了功。另外用株連的方法,利用我們不願連累其他犯人的心理,用巨大的心理壓力來摧垮我們。如果我們在夜晚煉功,獄警就會用大喇叭對著全監獄大聲吼,使整個監獄的犯人都被驚嚇醒。白天煉功,就會使同監人員受到各種的懲罰,例如取消他們家人的探視權,取消他們與家人的通信權,讓他們陪我們一起罰站、罰體力勞動等等,這一切都是獄警為了達到讓犯人仇視我們的目的,也使我們承受著連累別人的心理折磨。獄警不僅令犯人仇視我們,還利用犯人毆打我們給犯人減刑的方法,以達到逼使我們放棄煉功的目的。這樣不僅使我們承受痛苦,也使犯人失去良知,法律受到玷污。
在江澤民集團的恐怖政策下,我們法輪功學員承受的折磨和侮辱超過極刑犯,他們所謂的「教育」方法,就是煉功帶腳鐐,對絕食抗議的學員使用強行窒息式的灌食,實施車輪戰幾天幾夜不給我們睡覺,以失去人性的摧殘來達到逼迫我們放棄修煉的目的。他們所謂的「文明」管理只不過是作秀給人看的。當我們釋放時還威逼我們不讓我們將真相講給媒體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