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丹佛的兩位中國女士,由於她們緩慢的氣功煉習,她們熱情的信仰和她們作為這個被禁止的教派的成員,已使得中國當局不斷地逮捕她們,並把她們關進監獄。
兩位中國女士,一個是50歲的退休會計,一個是32歲的實驗室助手,她們根本不像那種會威脅強大的政府的人。
他們是人數正在增長的,因中國禁止而在美國尋求安全的法輪功修煉者的一部份。由於這場宗教迫害,美國正在考慮為追隨者們提供政治避難,而中國對此提出了抗議。
文章提到,移民律師瑪格麗特 S.蔡(Margaret S. Choi)在1999年7月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後開始看到法輪功的案件。去年,蔡處理了3-4件法輪功政治避難的案件,但是今年至一月份底為止,她有10個委託人。
「法輪功類的案件一直在增加,」繆勒說,「但每個案件都按個案分別處理。」文章說,兩位女士都要求不要提到她們的名字,以免中國政府知道後會迫害她們的家屬。
「政府鎮壓是不對的,」這個中國會計說,她的朋友在旁翻譯。「我不反對政府。我不涉及政治。我只是要煉使我身體健康的東西。」
美國正在提出譴責中國人權記錄的提案,其中引證了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處理。這就是那個會計正在考慮申請政治避難的原因。
「我感到非常矛盾,」這位女士說,她是一位祖母,現在丹佛與女兒同住,而她的丈夫和另外兩個女兒仍在中國。「如果中國政府繼續這樣,我不想回去。但是我非常擔心我的家屬。」
文章引述了這位女士住在中國時承受的虐待。
這位50歲的女士來自北京郊外的農村,三年前學法輪功。因為她有個十幾歲的女兒患昏厥症,她就去找一個鄉村醫生。這位祖母說:「他說他治不好這個病,但他建議我們應該煉法輪功,因為這會有幫助。」她和她的家庭找到了本村的修煉者,並學了這個功法。「我非常高興,」她說。「我早該這樣做了,那樣我就可以節省醫藥費了。」
但是在過去的二年中,這位女士被逮捕了三次。第一次是在1999年12月,她和她的女兒去北京旁聽對四名法輪功負責人的審判。她說:「他們根本沒有理由拘留我。」
她們被關了10小時,於審判結束後被釋放。這次被捕後,她和其他修煉者對集會更加謹慎,經常限制他們的人數並頻繁地改變場合。
2000年3月,她和一小群法輪功追隨者在她村裏的一條僻靜的小路上煉功。「我剛舉手開始煉功,三個警察抓住了我,」她說,「他們對我吼到,『你在幹甚麼?走,走,走!政府禁止你煉功,你為甚麼不聽政府的?』」他們被帶到一個警察局,在那裏他們被迫在寒冷的氣候裏站了2個小時。「我們被控阻礙交通,」她說。「我們被拘留15天。」
這位女士說她和另外十幾個人被關在同一間屋裏,大多數是老人,她們沒有床,地上有一個洞作為便池。她說:「警察不讓我煉法輪功,他們也不讓我讀(李老師的)書。」女修煉者的待遇比男修煉者好些。
她說男(修煉)人經常被同屋的犯人打。她敘述了一個受傷的法輪功成員的情況。她說:「他的臉被打壞,全身瘀傷。」並補充說那人後來被送勞改一年半。
自從那次被抓以後,她說她不再在外面煉功了,改在家裏煉了。
2000年7月她第三次被抓,當時她和數千法輪功修煉者一起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抗議。「當你覺得你被錯誤對待時,你可以去北京信訪辦,」她說,「但信訪辦關掉了,所以我們去了天安門。」但她和她的女兒剛到那兒就被捕了。
「他們讓我們都走,」她笑著說,「我們人太多了,所以他們讓每個人都走。」她說,從那以後,中國的便衣警察開始跟蹤她。節假日,她一直被迫呆在家裏。
文章也描述了另一位女士的遭遇。
那位實驗室助手在丹佛和她的丈夫(丹佛大學的訪問學者)及3歲的女兒在一起。她是在1996年她的丈夫對法輪功感興趣以後接受法輪功的。「我決定讀法輪功的書並發現它非常好,」她用中文說。「她使我感到舒服並指導我生活。我感到這本書幫我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一個我願意做的人。」
她第一次被捕是一月中旬在天安門廣場,那時她正設法與其他追隨者聯繫。她說她被審問了幾個小時。她最終絕食,說如果不讓她煉法輪功她就不吃飯。
那時,她被帶到另一間屋裏,在那裏,她被打,並被同牢房的幾個人灌食,灌的是一些咸醬油之類的混合物。「我(吐出)所有的東西,」她面帶笑容回憶說,「每個人身上都濺上那種混合物,我的衣服上也都是。」
這些同牢房的人把我帶到另一間牢房裏,那裏還有三個修煉者。其中一人幫她清理衣服並告訴她在這屋裏她們可以談論和煉習法輪功。這些囚徒也有一本《轉法輪》,他們被允許學習和討論這本書。
這位實驗室助手說她停止了絕食,但繼續被關了21天。她說她計劃申請在美國政治避難。她說:「我認為中國政府害怕法輪功。」同時,兩位女士繼續在美國修煉法輪功。
文章最後引用那位50歲祖母的話說,「我們不傷害別人,我們不殺生。人們煉法輪功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