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毫無人性、沒有了正念的警察揮舞著手中的電棍,惡狠狠、劈頭蓋臉地毒打大法弟子的一幕幕經常把我從夢中驚醒……我的心在顫抖,這是千古奇冤哪!
天安門廣場上一個女警察,使出了她警校所學的招數,一個胳膊死死地夾住我的頭,一隻手拼命用報話機砸我的頭,可是我還是不停地大聲高呼:「法輪大法好」!於是她就用手撕、摳我的嘴。還不停地罵著不堪入耳的髒話。
前門派出所一年輕的女警察和一名男警察,強迫我和女兒像犯人一樣拿著自己名字的白牌子照相,我母女倆不從,他們大打出手,兩人輪流對著女兒和我左右開弓搧耳光,煽累了,就揪著我們母女倆的頭髮往牆上撞,最後就把我們的手銬在背後,一個警察揪著頭髮強行照相。我們那種痛苦不堪、受盡屈辱的照片他們是不敢拿出去示人的。手印也是強行按上的,那一刻我才真正領悟甚麼是冤假錯案。
在第二看守所期間,我認為我是煉功人我要煉功,強加給我的罪名我不承認,我無罪,絕食爭取我做人的權利。由此招來幾乎是兩三天就提審一次,有一天提審了三次。姓張的所長審了我三次,打了我三次,每次都是揪住我頭頂的頭髮掄轉,用那惡毒的失去人性的大手煽我耳光,致使我的耳朵聾了兩個多月,至今還有一隻耳朵聽不清聲音。
我愛人聽了我種種遭遇,又見到瘦骨如柴的我,淚如泉湧,膽小的他也決然進京上訪,他不相信泱泱大國竟沒有說理的地方。然而就這麼一位老實人因此被判了兩年勞教,單位停發了工資,我家唯一的經濟來源沒有了。女兒被學校監視上學,沒有人身自由。
同時派出所勒令不准我在家露面,如果露面就還抓我。真是有理沒處說,有冤無處申。難道國家賦予我們每個公民上訪的權利不能行使嗎?不!我們沒有錯,既然和平上訪無門,我只有把真相寫出來,讓善良的人民知道,像我這樣的遭遇,在大法弟子中千千萬萬。我們不反政府、不反國家、不反人民,上訪是正當的、合法的,是政策對我們不公正逼迫的。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逆天叛道,使大法弟子失去工作,有家不能歸。他是一個真正的罪犯。
我堅信大法終有正過來的一天。
大陸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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