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外的聽證會和文件證據顯示,中國違反人權的狀況已經惡化--一個升級的「將無辜定為有罪」,特別表現在對法輪功權利的侵犯。它們包括:
1.只因為法輪功學員擁護真善忍價值而對法輪功精神運動本身的定罪,違反了他們基本的自由權利:良心和信仰的自由、集會和結社的自由、及言論和信息的自由。
2.只因法輪功學員履行在中國和國際法律保障下的權利而對成千上萬法輪功學員進行逮捕、拘留、毒打和監禁。
3.最近的國際特赦組織報告指出,儘管中國已經認可了反酷刑協議書,酷刑的政策和執行在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禁中是常見的。
4.自從蘇維埃古拉格黑暗時代之後未曾有過的大規模出自政治目的的精神摧殘。
5.特別是與加拿大人有關的「將無辜定為有罪」,包括:
*逮捕、拘留、毒打和監禁加拿大公民李進宇的丈夫林慎立。林慎立已在中國勞教所中經受了長達18個月的折磨;
*監禁林鳴立(林慎立的弟弟),他剛被勞教2年(見李進宇給考特勒教授的電子郵件);
*最近對朱穎的逮捕。朱穎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她的丈夫是加拿大公民。她僅僅因為去中國看望病重的媽媽而遭逮捕;
*四個月前,我曾提出,我們已經目睹了中國自天安門事件之後最長久最邪惡的對人權的侵犯,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這些違反事例的實例。
對法輪功的迫害及其持續,是一個侵犯人權的實例--「將無辜定為有罪」。
2001年5月31日於渥太華
--來自加拿大Anjou-Riviere-des-Prairies選區國會議員伊芳張伯紐的聲明:
當得知朱穎女士被捕消息時,我感到特別難過。一年多以前,我第一次見到朱女士,當時她與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告訴我法輪功的集體活動和已在中國進行的迫害運動。
接下來,朱女士保持與我的辦公室聯繫,告訴我們在全球範圍的發展情況。依照她的請求,我支持了要求釋放加拿大公民張教授的行動(他目前已返回加拿大)。
自從第一次見面後的幾個月內,我們繼續與穎聯繫,繼而傳來對她逮捕的消息,特別令人震驚。我由衷地支持幫助她能夠獲釋並重返加拿大的營救運動。我已經就此與外交部長和總理進行了接洽。
2001年5月31日
--來自加拿大Burnaby-Douglas選區國會議員,國際人權發言人,加拿大新民主黨人斯文德羅賓遜的聲明:
當我今天無法和你們在一起時,我和當地的人們,並和全加拿大的人民一起,共同呼籲加拿大政府出面要求立即釋放朱穎女士。我們需要立刻並堅決的外交努力來幫助朱穎女士和林慎立先生。
有計劃地壓制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不能在無譴責中繼續下去。在今年聯合國人權會議上聯合發起譴責中國議案失利之後,我們的政府必須顯示出把改善基本人權的意願放在與中國外交關係中的利益追求之上。
200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