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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被關期間得知天安門廣場殺人放火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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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29日】面對邪惡對大法的瘋狂迫害,我於2001年元月23日再次進京上訪。大年初一到了北京。北京的節日一點喜氣都沒有,到處是便衣,警察。

到了前門,便見過往行人不論男女老少只要上天安門一律盤查,這時有三個警察攔住了我,問帶身份證沒有,哪裏來的,來北京幹甚麼,是不是大法弟子。我沒理他們,心中想起師父講過的:"當有邪惡之徒問到你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時,可以不答理它、或採取其它迴避方法、不要主動被邪惡帶走。"(《理性》)。這時有一個警察大聲說:我要你直接回答,是還是不是。接著開始罵師父,並讓我罵了才走。我不罵,對他們說:堂堂一個國家警察居然教人民群眾罵人,這是哪家的理?真是奇怪,這是甚麼世道?他們見我不罵,就認定我是大法弟子,強行把我帶上車。在車上搜我的身,見甚麼都沒有搜著,一個二十幾歲警察,身高一米七五左右,手指著天安門廣場對我說:我看你穿著整整齊齊的,肯定是奔著圓滿的路來的,行,你不是要圓滿嗎?我送你去圓滿。我們有的是汽油,都給你們準備好了,一人一桶,焚完了還不用坑。當時我聽他們說這話,心想這幫邪惡之徒又要對我們這些善良的人下毒手了。接著他們又抓了幾個大法弟子送到天安門派出所,下午送到北京平谷縣看守所。

一到了那裏,邪惡之徒問我們的姓名、地址,好進一步迫害大法弟子。我們不配合邪惡,全體大法弟子集體絕食。邪惡為了要我們的姓名,使出各種手段。寒冷的冬天,下著雪,警察將我們外衣脫掉,只穿一件內衣,在四樓對著風口打開窗戶,往身上潑涼水,從頭潑涼水,拿棍子打,站馬字樁,把大法弟子手腳銬住吊在外面,不讓上廁所。大法弟子的臉都被打變樣了,臉上成了青色的,紫色的,黑色的。他們還用幾個人把大法弟子打倒在地上按住灌食,戴上腳手銬灌食。他們使出各種手段,最後沒招了,就來軟的,說甚麼要我們同情他們,不為自己也要為它們想一想。大過年的,不在家,甚麼時候來不行。還說甚麼他們也是完成任務,也是混口飯吃,沒辦法,還勸我們,不說真的,說個假的也行。我說:我們大法弟子,要說就是真的,要麼就不說,如果這樣,你們自己幹嘛不寫假的?他們說假的也要從你們的口裏說呀。這下我明白了,他們的目的是讓我們配合他們的邪惡作為。可嘆他們所有的言論不過都是哄小孩的玩藝兒。於是我們就是不報姓名。

到了晚上3點左右,我們不報姓名的弟子被送到特級搜捕號子裏。在裏面功友們一起交流,其中有兩個功友目睹了天安門殺人放火(即所謂的「天安門自焚」)的一幕。當時,剛開始有一個人手捂著喉嚨,想說話,就是說不出來,張著口,啞啞的,看上去很可怕,還看到一個年輕男子拿著打火機點火,點完火跑到旁邊一輛小轎車裏面,車子立即開跑了。另一個功友看到天安門廣場一處突然冒煙,人們視線都轉移過去了,這時另一個地方只見幾個人身上都起火了。事後才知道這是邪惡為掩人耳目而採用的聲東擊西的辦法。這是兩位功友23號下午在廣場親眼目睹的一切。當時我想,我們要趕快離開這個地方,把真實情況告訴廣大人民群眾。

這時一位功友提審回來說:這警察一改昨天的態度,說:昨天是我對不起你,你別恨我,好好修,修好了可別忘了我,我也不想幹這種事,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只怪江澤民,老幹缺德事。你們這次回家要讓你們的人都證實法,法一定會正過來的。這樣的話我也好,省得老幹壞事。

這時我想,我一定要出去把江澤民這種殺人放火的事講出來,過了三天警察說是提審,到了樓上一個警察問我說不說姓名,我不說。並嚴正要求無罪釋放。那個警察說不放。過了一會,又來了一個,說要放我。最後邪惡還是決定放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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