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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SOS緊急救援452英里長途步行札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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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12日】6. 趕路不耽誤洪法,老闆娘主動支持

第一天我們走到將近半夜12點,因為下起了小雨,我們趕緊停下在路邊支起了帳篷。第二天一大早6點起來,收起帳篷就開始趕路。這兒是荒郊野外。當我們終於看到人家路過一個村莊時,村裏依然寂然無聲。

同伴要進村發資料,我提出反對,因為要急著趕路,然而當我在村口等他時,思想起了變化。不是不能走極端嗎?我一直倡導辯證地對待每一個矛盾的兩個方面,為甚麼自己卻要走極端呢?況且沿途洪法和步行本身相比應該是同等重要的。如果我們在每一個問題上都能以法衡量,按照大法所展現出來的法理行事,我相信一定會「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於是我們沿途洪法,把資料發給見到的每一個人,從信筒裏塞進公路兩旁的家家戶戶。

山路上風很大,一路下著雨,我們背著沉重的行李、舉著橫幅艱難地行進著。找不到地方休息,我們只能一直走下去,三四個小時過去了,前面岔道口斜插下去有一個大一點的村莊。我們進去洪法、挨家挨戶地發資料。……同時我們也需要休息。

在一家旅店的餐廳裏,我們喝著熱咖啡、啃著自己隨身攜帶的乾糧,給老闆娘講著大法的真相,我說這就是為甚麼我們會經過這裏、長途跋涉的原因。老闆娘沉重地點點頭,回到廚房給其他人介紹我們的故事。當我們離開時,她說咖啡免費並很樂意留下一些傳單,保證一定要仔細閱讀並發給其他人。

7. 在最艱難最痛苦的時候,誰在我們身邊?

同伴問了一個問題。我講,走路比較苦,可其實我們這點苦算不了甚麼。老師在加拿大法會上講,在三界之內高處看人、看地球都是很小的。人好像是從紐約走到這個加拿大來,實際上在他們眼裏好像沒有動地方,我接著說:在神的眼裏,這段距離微不足道,而我們正在向神體快速地轉化,所以更不應該覺得苦。

然而,過了一會兒同伴又問了一遍,後來我才知道他腳上長了很多水泡,已堅持了很久了。他的速度越來越慢,當我終於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兒時,我提出換鞋,一來可以保持正常速度、二是我想我可以替他承受一半磨難。

我們繼續保持高速行進,三個小時後,當我們按計劃完成了27英里時,我的雙腳也布滿了水泡。在那個美麗小鎮的草坪上,我身上的衣服已被汗水濕透,腳底各處的劇痛、疲憊和肩膀被重壓的疼痛使我筋疲力盡、舉步維艱,我只有坐在一張長椅上,瑟瑟的寒風吹得我不停的發抖。半個小時過去了,同伴找客店還沒有回來,我站起來在地上慢慢移動著,每一步都是那麼艱難。……這時一位先生走過來跟我打招呼。

臨行前,妻子鼓勵我:只管往前走,餓了會有吃的、渴了會有喝的。

這位先生告訴我:一個小時前他在公路上看見我,我們手中的條幅吸引了他的注意,當他知道我們在找旅館時,當即邀請我們晚上在他家借宿。這時同伴也回來了,一無所獲。我們很高興地接受了那位先生的邀請。

我們洗到了熱水澡,享受了可口的熱飯菜,鬆弛了整個身體,先生又主動介紹了一種專門對付水泡的人造皮,又安排好第二天一早送我們到十英里外的市鎮買質量好的走路鞋,我們的一切艱難困苦就這樣神奇地全解決了!

我們發自內心的感動: 在最艱難、最痛苦的時候,老師一直在我們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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