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罪,罪加一等

——給廣東610辦公室的一封公開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8月17日】廣東610辦的「工作人員」: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天理!大家心裏都很明白。中國目前的自然災害特別多,也特別嚴重,難道你們不覺得是對中國的作惡者的一個警告嗎?其實在中國真正要反對法輪功的也就是那麼幾個壞人,由於中國歷史的原因所形成的制度能夠使他們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利用手中職權把法輪功修煉者的信仰與你們的眼前小利聯繫起來,其實這本身就是十分陰險和毒辣的,利用你們為保護自身利益的願望,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那別有用心的、不可告人的陰謀,強行加在你們的頭上。法輪大法的修煉者表現怎麼樣,你們也是很清楚的,他們是甚麼樣的人,你們都很明白。但是上面布置下來任務了,怎麼辦呢?

你們都是聰明的人,但是會不會「聰明反被聰明誤」呢?你們招徠一些保安、或其他勞教人員、或者地痞充當打手,在洗腦班上,或者在其他場合,任意地毒打法輪功學員,這是犯罪行為!有的大法學員就這樣被毒打致死。暴徒們膽敢這樣做,完全是你們的默許,你們在其中背後與他們的交易和條件,大家都容易想像得到。可是你們不要忘記,教唆犯的罪惡更大。一是你們想做壞事,雖然你們也明白這麼做不好,但是你們在想辦法做這件事,廣州市黃埔區戒毒所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見明慧網8月5日報導);另一是你們還教唆別人做壞事,罪加一等。你們自作聰明,想能找個替罪羊。可是那些打手所犯下的罪行,你們都要承擔。你們晚上睡覺真的那麼安心嗎?

《轉法輪》第二講中說道:「人自己的業力就得自己還,誰都不敢破壞這個理的。」你們所做到一切,包括你們教唆他人所做的一切,都要你們自己去承擔。這一點是誰都逃脫不了得。

古時的人把天災看成是對人的一種懲罰,看到火山爆發了,都有一種恐懼感。但是現在的人已經完全變異了,根本沒有這樣的感受。對現在這些「自然災害」,人們真的麻木了嗎?我這裏還可以提醒一點,你們聽到真話後的第一反映是真實的,真的,經常是這樣的,但往往馬上被你們的後天觀念掩蓋掉,篡改掉,並產生各種各樣的狡辯,為自己找藉口。人的道德敗壞,就這樣越來越低下;沒有心法的約束,人就越來越不行。《轉法輪》第一次把宇宙的根本大法傳給了人,這是我們這茬人的一個機遇,這是我們能夠昇華自己的唯一途徑。我們李老師在《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講得更明白:「我說我做了前人沒有做的事,我開了一扇大門,我做了一件更大的事,就是我把所有修煉的道理、圓滿的因素都講出來了,而且講得很系統。這就是為甚麼很高的神講:你給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轉法輪》。」請你們自己把握好,不要等到真相大顯的那一刻才清醒。

棄惡從善是你們唯一的出路。

廣東大法弟子
2000年8月11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