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8月30日】香港網絡郵報2001年8月27日報導,昨天,絕食抗議的法輪功成員在中央政府聯絡辦公室外繼續抗議。在此之前一天,他們被控阻礙交通而被捕。一位立法委員要求警察就此次逮捕做出解釋。
這次抗議被侷限在一個指定地帶,離開了週六他們被捕的中聯辦入口處。
昨天早些時候,11位絕食抗議者轉移到西區警察局抗議警察在這次拘留後劃定的緩衝帶。
10位抗議者在週六下午1點被警察帶走,4小時後被釋放但給予了口頭警告。隨後他們回到位於西康瑙特路(Connaught)的中聯辦。這次是在指定的區域。
這次絕食行動是為抗議黑龍江省(譯註﹕應為遼寧省)一個勞改營(繼續)扣押130位法輪功學員。
警方昨天說抗議者們曾「被通知他們的靜坐和絕食活動被安置在一個公共區域,但他們拒絕了。」警察在接到兩個阻塞交通的投訴後採取了行動。
立法委員劉慧卿要求警察解釋為甚麼一個合法的抗議成了阻塞交通,為甚麼中聯辦在東皇后街時在那裏發生的抗議就有不同的處理。
「為甚麼這回就阻塞交通,而以前卻沒有阻塞交通?」
劉女士說,「如果警察不進一步解釋,有些人就會認為他們已經開始鎮壓法輪功了。」
香港法輪大法佛學會女發言人許張綺嫻說他們要求中央政府停止在大陸鎮壓和殺害法輪功學員。許說,「我們沒有任何政治要求,也沒有挑戰政府領導和他們的政策。我們僅僅是要求中國(江澤民)政府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連續猛烈打壓。」她沒有參加這次絕食。
「我們是在絕食抗議,而且我們沒有任何武器,我們能有多大的威脅呢?」她說抗議者會「盡可能堅持下去。」
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要求警察不要無理剝奪他們和平請願的權利。
中文大學社會系主任劉紹啟(Lao Siu-Kai)說他不認為警察的行動構成鎮壓。報導說劉指進一步限制法輪功的活動會緩解北京對港府的壓力,同時香港的國際形像得到維持因為警察沒有起訴合法抗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