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地闖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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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16日】2001年元旦前夕,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後被當地政府認領回家。我們全鄉大法弟子都被非法關在鄉政府,連續四個晚上遭到毒打。後來回到家中。有一天我正做晚飯,派出所所長領人來找我,說是帶我去縣裏有事,問明情況後就回來。

哪知他們搞的是騙局,到了縣城就把我關到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關了一夜,第二天就把我強行送到了石家莊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我們不配合邪惡,它們讓我們幹活,我們說「沒有任何手續把我們送到這裏來,我們沒有違法犯罪,我們不幹活」。那些管教經常把大法弟子拉出去帶手銬、上繩子(一隻手從肩頭過去,另一隻手從後背上來)、關禁閉等刑罰。有一次,大法弟子賈春英遭到毒打,被打得睡覺只能趴著睡,隨後還被關進了小號,在小號裏,她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用鮮血在牆壁上寫下了:「法輪大法好!」還有一位故城的大法弟子被銬在了床上,五大隊隊長問她「你冤嗎?」她說:「我不冤,我師父冤,大法冤。」她那純淨無私的一番話,隊長都落淚了。

有一天晚上,我們二十幾名大法弟子商定好,今天晚上一定把五套功法全部煉完。這樣我們就打坐煉靜功,監視我們的犯人來拉我們,不讓我們煉,我們都不動,她們就把管教叫出來了,他們進來都穿著皮鞋,兇狠的對我們踢打起來,踢了半天也沒有人動,他們打累了就圍著我們坐了下來。一會兒,有一個管教就走了,隨後其餘的幾個也走了,我們就把五套功法全部煉了下來,煉完後正好是早晨起床的時間,但我們的腿被踢得腫了起來,腳心都發黑至今還有傷痕。有一次讓我們做體操,我們拒絕不做,管教就把一名大法弟子提到樓上進行毒打,讓我們每人寫一份必須做操的保證,不寫就用刑毒打。我拒絕寫,管教們就用電棍電我,用膠皮棍打我,電得滿嘴都是泡,直流黃水。大約一小時後才罷休。隨後把我銬了起來,讓兩名女管教看著我,她們說,聽到你的談話,你並不像我想像的那種人,他們那麼打你,你就不吭一聲,我真佩服你。

其中姓姜的管教說:我親自看到景縣大法弟子孫豔雲的手銬自動打開了。在五大隊我還看到了天空中出現了大法輪,還有三朵花,特別清楚、特別美妙。有一天我聽到門外兩個管教在一起談話,其中姓焦的說:我看人家他們的這個法準能正過來。專門做逼迫工作的葉管教聽後,抓耳撓腮,一會兒倒下,一會兒起來,他當時的表現是心裏很不安。後來我就想,其實當你真正把自己當成一名覺者時,那些刑罰並不可怕,邪不壓正。

後來我回到家中,與大家一起交流,正如師父在經文《道法》中講:「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我悟到,在魔難中過關中,一定用本性的一面來正法。還有一件事情,一名監視大法弟子的犯人做了一個夢,她夢到一位神仙給她所監視的大法弟子打開了腳鐐,第二天早晨,她撩開大法弟子的被子,發現大法弟子的鐵鐐真的在一邊放著。

一天晚上,我在煉靜功被管教發現,她就把我帶出去帶上銬子讓我面對牆站著,問我煉幾次功了,我告訴她每天晚上我都煉,他們就把我吊在窗櫺上,腳幾乎沾不著地,我就大聲喊:「我煉功有甚麼不好,你們把我放下來!」他們過來好幾個人對我大打出手。在二十多天過關中,他們用一切方法與我交談、設圈套、利用各種方式企圖迷惑我。一次隊長問我你不認識字怎麼學《轉法輪》。我說是大法弟子教我的。他說如果我能把《轉法輪》的某段能讀下來,就不讓我寫血書了,如果讀不下來,就必須得寫。我說:「大法是嚴肅的,我絕對不能拿大法來做交易。」有天晚上,有一個做檢查工作的來見我對我說:「你不是不認識字嗎,明天教你認字。」我說:「我不學。」他兇狠的照我臉上抽了兩巴掌,當時把我打倒在地。焦管教同情地說:「你要不說話,不就不會挨打了。」最後他們把我送進了洗腦班,利用那些邪悟的人來給我洗腦,我就從法理上給他們講,管教見我不但沒被洗腦,反而從法上引導那些邪悟的人去正悟。這樣隊長就把我從洗腦班提了出來。

有次電視上正演日本侵略軍在中國燒殺搶掠,我就對隊長說:「你們讓我看日本人打中國人,今天中國人自己也打中國人,對我們這些善良的人這麼惡毒,我犯了甚麼錯,你們天天銬著我?」隊長把我帶了出去,說我說的話影響不好,並對我又狠狠地一頓毒打。後來趙隊長讓我寫血書,我不寫,他就出口大罵,髒話連篇,難以入耳。他對我說:「如果你不寫,你的銬子就永遠打不開了。」我說:「你不給開,有人會給打開的。」後來焦管教給我打開了手銬,把我送進了特管班。

就這樣我一天天在邪惡的迫害中闖了過來。一天將近傍晚,隊長說把我調到別的班上去,出來後才知道,他們要用車親自送我回家,一路同行的還有另一位堂堂正正闖出來的大法弟子。那些向勞教所妥協的人,勞教所都是通知家人來接,故意大造聲勢,白天給送出去。我們這些堅定的大法弟子,勞教所好像是怕走漏風聲,夜間給送回家。

我問送我的幾點能到我家,他們說早晨四點多鐘,我想:「我是堂堂正正從魔窟裏闖出來的,從我身上也體現出大法的偉大,我要早晨七、八點到家才好,讓村裏人都看一看大法弟子堂堂正正地回來了。就因我這一念,車在途中走錯了路,等再問明路線到我家時,正好是八點多鐘。真正體現出了大法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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