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15日
親愛的某某女士,
此信是回覆您給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左裏克的來信,信中談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手段問題。
美國政府曾多次就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手段問題在華盛頓和北京向中國當局提出關注,並將繼續這樣做。我們也對法輪功學員在監禁中遭受酷刑和被折磨致死的大量報告表達了我們的關切。雖然美國政府對法輪功的信仰和實踐不表達態度,但我們已在多個場合清楚地表示我們強烈反對僅因人們和平結社及和平集會就對他們施以拘留的做法。中國政府採取的限制思想自由、良心自由、信仰自由的手段是令人不安的。這些權利是受到諸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樣的國際條約的保護的。
美國政府除了在公開聲明中清楚表達我們的立場,還將繼續通過外交渠道向中國政府提出這些問題。比如,國務院把我們對法輪功學員受虐待一事的關注記錄在其《人權活動和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國家報告》裏(這些報告可以在國務院的網站上看到:www.state.gov)。
感謝您讓我們注意到這件重要事情。
真誠地,
文蒂-卡特樂(Wendy Cutler)
美國北美事務貿易代表助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25/29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