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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外交部長在覆信中表示中國[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違反了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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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10日】澳大利亞羅-威爾森參議員支持法輪功及言論自由,並代表法輪功學員致信外交部長亞力山大唐納,以下是澳大利亞外交部長給羅-威爾森參議員的覆信:

親愛的參議員:

謝謝您於10月28日就中國法輪功學員的遭遇代表您的選民,萬弗裏區的簡妮拉金女士的來信。

澳大利亞對於法輪功的理論和功法不持任何立場,但是認為中國[江氏集團]禁止法輪功違反了集會和言論的基本權利。政府相信,中國[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反酷刑公約」。中國簽署了這些公約,但並未認可。澳大利亞已經多次敦促中國儘量無保留地認可這些公約。

澳大利亞已經在多種場合及最高的層次上向中國表達了它的觀點。我個人曾向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先生表達了政府的關注,最近一次是在2002年3月份坎培拉的會面期間。政府的意見也在今年8月份於坎培拉召開的最新一輪中澳人權雙邊對話上提交給了中方,我方特別提出了中國對結社、言論、集會、文化和宗教自由的限制,中國刑事司法系統,虐待罪犯,酷刑,死刑和勞教系統等問題。

中國的答覆並未表明其將緩和對法輪功的立場。中方說他們在審核其刑事執行法,考慮增加更嚴厲的條款以防止酷刑逼供。

我相信(人權)對話和方向正確的技術性援助是改善中國人權狀況的最好方式。請相信政府將堅持不懈地致力於敦促中國改善人權。

我希望這些信息有助於回答您的選民的詢問。

您真誠地,

亞力山大唐納 (Alexander Downer)
200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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