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年底,我和一位功友一塊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在路上我想:「我一定能走到天安門,一定能打出兩個橫幅。」第二天早上我們就來到北京天安門,打起了一個寫有「法輪大法好」的長三米的橫幅。我們就喊「法輪大法是正法!」、「李洪志師父是冤枉的!」、「還師父清白!」天安門的惡警看到後,像瘋狗一樣向我們撲來,我立刻向相反方向跑去,邊跑邊打開另一個橫幅,剛打出來就被四五個惡警抓住,他們邊罵邊打,用電棍打,用腳踩住我的嘴不讓喊,很多人都圍上來,隨後一輛警車開過來,把我們推上車,在車上他們用拳頭打,用電棍電。邪惡之徒把我們帶到派出所,當時屋裏只有兩位功友,幾小時後屋裏就滿了,我們在屋裏背師父的《洪吟》及經文。到了晚上,我們被帶到一個看守所,那裏的惡警開始向我們要錢,說:「每人交150元錢,給一床被子和一雙鞋,剩下的錢替你們保管,如果不交,翻出來就不給你們啦!你們都互相借一借,沒有被子不行,這裏是監獄。」我聽後有點不知所措,交還是不交呢?來之前我把100元錢縫在衣服裏,兜裏只有10元錢,我想:都交出來也不夠,乾脆不交,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有一個惡警叫我交錢,我說沒有,功友給我錢我不要,惡警一把奪過去,一看才50多元,又把我身上的錢給要走了。只有我一個人沒有被子和鞋,他們又開始搜身,把我縫在衣服裏的錢也搜走了。
我被送到一個監號裏。那裏有5個犯人,十多個功友。晚上吃飯的時候,我不想吃,就坐在一邊。到了第二天,惡警給照了相,就開始提審我們。我被叫到屋裏銬在椅子上,我心裏也不怕。惡警問我來幹甚麼?我說:「我來正法的,我用生命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李洪志師父是冤枉的,大法弟子是冤枉的。」審我的人停了一會兒說:「你覺得你很偉大,你說出你的地址吧,我們好送你回家過年。」我想你們才不會那麼好心呢,我不說,就讓我回屋了。監獄裏一天給我們一會兒的自由時間,這才知道正念不強的功友都受了折磨。師父在《北美巡迴講法》中說:「當然了,一時一世的表現不能說他就不是我弟子了,它們也懂,它們就會說:「我們打他的目地就是要把他正念打出來……。」」邪惡就是紙老虎。我對功友們說:我不想吃這裏的飯。她們聽後有好幾個也開始絕食。那幾個犯人說罵就罵,晚上讓我們輪流值班,讓我們擦地板。到了下午,有個功友突然臉色蒼白,症狀很厲害。號長趕緊叫隊長,醫生也來了,讓這位功友喝水,她不喝,也拒絕吃東西。他們一會兒就把她放了。當時我們都不知道,以為送醫院了。
到了第三天,邪惡之徒就強行灌食,幾個惡警一起動手。惡警問我喝不喝,我說不喝。他們就把我按在床上灌。我想:我死都不怕,還怕你們灌?!後來有個功友說:「他們沒敢灌我,一量血壓280.」我問她現在身體怎樣,她說好好的。當晚就把那位功友放了。
第四天,他們又提審我,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說:「你既然敢來就不怕死,怕死也就來不了。」我說是。他們看我很堅定也沒說甚麼,旁邊一個女警察就說:堅持、堅持、再堅持。當時感到是師父在用她的嘴點化我。
第五天下午,犯人讓我擦地,一會兒我有點受不了,直想吐,因為幾天沒吃沒喝,功友們不讓我幹,犯人不同意。剛擦完,就厲害了。我被帶到辦公室,他們讓我喝水,我不喝。隊長說:「你死了白死,中國這麼多人不在乎你自己。」我說:「我沒犯法,渴死不喝這裏的水,餓死不吃這裏的飯。」真是「一個不動就制萬動!」(《在美國中部法會上講法》)。他們說:「你先回去吧,停會兒給你輸液。」我想我是煉功人,輸不進去。我就回去了。
我回屋後,她們都睡了,我翻來覆去睡不著。突然一個警察喊我的編號(因為我沒說姓名),讓我起來收拾收拾,我不知道他們要幹甚麼。他們把我帶到一個屋裏就說:「你不說地址,說姓名吧,讓你回家呢。」他們再三追問,我也沒有告訴他們。他們把東西給了我,把我帶到一輛車上,開到郊區,讓我下車,我的身體一會兒就好了。就這樣我在雪地裏呆了一晚上,天還沒亮,我又渴又餓,沒有路費,於是我決定討飯回家。
走著走著,我突然摸到方便袋裏有100元錢,我想這都是師父的安排。到火車站一問,售票員說沒有直達我家鄉縣城的火車,只有到我家鄉所屬市的火車。我想坐去家鄉所屬市的車也行。沒想到火車又成了直達我家鄉縣城的,就這樣我順利地回到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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