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國會議員先生在給加拿大外交部長的信中指出:「由於中國違背人權、特別是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我致函力促您指示加拿大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代表發起或聯名提出譴責中國違背人權的決議案。我相信如果加拿大在世界人權論壇上對此再緘默不語,加拿大將失去她的價值觀,並且這也與加拿大因支持宗教自由、免遭宗教迫害在全球範圍的聲譽相背道而馳。我翹首期待您的答覆。」
議員先生並將此信轉給加拿大總理克理靖先生、以及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
2002年1月30日,加拿大國際特赦秘書長尼維先生曾發表聲明也要求加拿大政府在今年的聯合國人權會議上發起對中國的人權決議案。
尼維先生指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可以說是一個最重要的國際人權團體,今年將於三月十八日開始其年度會議。該委員會對中國的惡劣人權紀錄一直沒有進行處理或採取任何形式的(制裁)行動。美國是過去幾年中僅有的幾個願意在委員會上提出這些關注的國家之一,然而美國今年將不再是委員會成員國。由於美國今年的缺席,加拿大改變過去五年中在這一問題上沉默不語的政策,帶頭力促(對中國)採取行動的重要性就顯得尤為明顯和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