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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時代:被遣返的法輪功成員遭「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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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11日】澳洲時代(The Age)2002年3月10日報導,在天安門廣場抗議後被拘捕和驅逐出中國的9名澳洲法輪功成員之一說,他和其他抗議者在被拘捕和被審問期間遭中國警察拳打腳踢。

報導說,昨天回到悉尼後,來自赫茲威爾的24歲零售店職員大衛﹒魯貝克在中國領事館外約70位法輪功學員的示威集會上講述了他的可怕經歷。

包括奧運會銀牌得主簡﹒貝克在內的這群澳洲人在廣場上舉起了一面黃色抗議橫幅,然後警察就襲擊了他們。

「這在我的預料之中,」魯貝克先生說,「天安門廣場到處都是便衣警察、穿制服警察和武警。有時廣場上警察多於遊客,他們決意不讓人們表達意見,不讓人們告訴真相。」

他說在他被逮捕時,儘管他沒有抵抗,還是被警察打倒在地,並且遭到拳打腳踢,在被審問期間也發生了同樣的事情。

「在被毆打時我並不害怕,」他說,「我只是不明白為甚麼。他們內心一定充滿仇恨才這樣做。」

「他們揪住我的衣服,其中一人開始打我的頭,他們把我的頭按在地上。」他說他沒有明顯的傷痕。

「然後他們把我們都關在一個房間裏等待下一班航班。他們想儘快把我們遞解出境,儘量避免我們與更多人交談。

報導引用魯貝克先生的話說:「對我來說這是一種平和的修煉運動,使人頭腦清靜。」

法輪功稱這一運動在中國受到殘酷鎮壓,1999年以來至少有375名成員被虐殺,超過10萬人未經審判被監禁,2萬人被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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