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外華人致廣東省人大代表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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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16日】

廣東省人大代表們:

我是一位熱愛祖國,衷心希望祖國繁榮昌盛的從廣東省移民美國的海外華人。中國政府在處理法輪功的問題上使我與廣大的海外赤子深感震驚與失望。在此我祈望廣東的人民代表能為廣大的受害者和家屬說一句公道話,站出來為民請命,為人民說話,做一個真正代表人民的人民代表。

我住在美國西部的拉斯維加斯市,在我們的城市裏有很多人煉法輪功,其中有不少是黃頭髮藍眼睛的「老外」,他們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他們都是些善良的人們。他們無私地免費在大學、公園、圖書館教功,他們高尚的品德和無私奉獻受到了州政府、縣政府和市政府的嘉獎。我無法理解為何這麼好的一個有上億人修煉、受五十個國家修煉人士擁戴的功法,卻在他的發源地受到法西斯式的瘋狂鎮壓;我無法理解為甚麼法輪功在全世界近六十個國家都合法,只有在中國是非法?難道六十個國家都錯了?使我更無法理解和接受的是我所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怎麼跟中國媒體宣傳的法輪功學員有天淵之別?為甚麼在海外的法輪功沒聽說「自焚」「自殺」「走火入魔」之類的,只有中國大陸有呢?難道這不值得我們深思嗎?法輪功倡導「真、善、忍」,與人為善,昇華道德,利己利民,何錯有之?何罪之有?

據海外媒體報導,自1999年7月以來,已有380名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致死;500多人被非法判刑;1,000多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20,000多人未經法律程序被送進勞改營;100,000多人被捕和被監禁;無數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執法人員的毒打和體罰,妻離子散;億萬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牽連。

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春節前夕長春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接連幾天夜裏進行大搜捕,當時下達的命令是:發現法輪功學員貼標語、掛條幅,可以開槍打死。黑龍江省密山市及遼寧省鞍山市已相繼出現槍擊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其中2002年2月16日(農曆正月初五),遼寧鞍山市警察在非法抓捕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使用手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槍擊,一警察連開了四槍並擊中了一學員的腿部。而黑龍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大年初一早兩點鐘左右,只因法輪功學員姜洪祿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竟開槍將其腿打斷。春節前,中央「610辦公室」下達了「徹底鏟除」的死命令,並指令「可以開槍打死」法輪功學員。

代表們,你們代表著人民的利益和歷史賦予你們的責任,再一次懇求你們在大會期間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向有關部門反映法輪功真相,建議司法部門依照憲法精神,法律程序,公正、獨立調查法輪功事件,釋放所有在押的法輪功學員,懲罰打死打傷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希望你們不要辜負人民的期望,主持正義,為國家和人民造福,懲惡揚善。善惡有報是天理,望三思。

此致
敬禮!


一位熱愛祖國的海外華人
200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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