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這場邪惡的鎮壓開始後,單位曾非正式的找過我談話,我並未對單位做出任何承諾,因為我對大法的認識和修煉經歷告訴我:法輪大法是正確的,當權者目前正在犯錯誤。
於是,在1999年12月23日,我穿上最好的西裝,上北京反映法輪大法真實情況。在得知國家信訪辦已布滿警察、抓捕上訪的大法弟子而失去信訪辦職能的情況下,決定用煉功的形式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對的,還有人堅持,來到天安門廣場煉功,被非法拘捕,之後被遣返長春,非法行政拘留15天,被單位接回。
單位和派出所要我寫保證,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我就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確的,當權者做出的是一個錯誤的決定,你們這樣做不對,他們感到很吃驚,我知道他們不了解大法,就講給他們大法的真實情況。可他們還是要我寫甚麼保證,拿工資威脅我,甚至說要開除我。我沒有絲毫妥協。
我於1999年9月停薪留職一年,在長春長鈴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工作,進京上訪的事被他們知道後,他們把我開除了。我找回原單位要求上班(單位規定可以在停薪留職期間回來工作),單位說寫保證可以回來。我沒有答應他們。就這樣,在2000年9月(停薪留職到期)之前,我只靠在外工作了一個半月的工資和大法弟子的幫助維持生活。在這期間,單位黨支部書記梁音麗(女,現就職於吉林省科委工會)、副所長左佰臣(男,現離職)曾多次找談話,要求我放棄修煉,寫保證書,我也不放過每一次機會地向他們澄清他們對大法的疑惑,但他們只想站在要我放棄修煉的立場,所以他們即使知道真實情況也不改變對大法的態度,反而千方百計想找我說話的漏洞說服我,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了,他們就說說不過我,走了。人事科王學閔(男,現人事科科長)也多次在「敏感日子」到我宿舍「聊天」,我也多次向他講明大法真相,讓他通曉善惡必報的利害關係。他卻說:拿誰的錢給誰幹活。
2000年9月,停薪留職到期,我回到原單位要求工作,單位說只要寫保證,向單位交納的停薪留職費都可以從以後上班的工資扣除,否則不能上班,我沒有寫。
之後,人事科曾多次找我開一些不知會議內容的會,我在單位裏是一普通職工,開會的只有我一個,內容不想可知,所以一次我也沒去。人事科王學閔在後來說本單位在法輪功問題上受到上級(省科委)批評:在科委系統,(我單位)工作十分被動。
2001年4月,當我從長春市興隆山洗腦班出來得知我被單位開除後,找到人事科王學閔,王說是一把手夏景岐做出的決定,理由是:曠工3個月,按規定開除工職(後經調查,此事由夏景岐組織黨支部開會決定)。我說:是你們不讓我上班,又是你們開除我,豈不是太荒唐?王說:就是這麼定的。問夏景岐在何處,說夏已退休,問聯繫方式,都不說,那一刻,我深感邪惡是多麼的無恥和見不得人!我義正詞嚴地告訴他們:如果這樣,我要向上級反映情況。王說: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我又找到省科委人事處,人事處一會說找紀檢部門,一會說現在改革人事問題交各基層單位。我就想:那為甚麼開除我的文件上還上報吉林省科委人事處呢?
此後,我又幾次找人事科王學閔,要求安排工作,王態度十分冷漠地拒絕了我;單位同事很久沒有見到我,都同我打招呼,關切我的生活情況,並問及「天安門自焚」事件真偽,我就告訴他們正法修煉嚴禁殺生,破除邪惡對無辜善良人民的欺騙,王見到卻對我說:你再來就報告派出所(抓你)。
由於單位在我的開除問題上處理得太無理,家人和親屬也都找單位人事科王學閔,我60多歲的一向正直的老父親退休前在法院工作,頗善言辭,按照他老人家想法,認為這樣一件事一定能「勝訴」,因為從任何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條款內都找不到可以開除我的依據,因此找到諸多法律、法規和行政依據,寫了許多頁紙,去我單位找王學閔,回來後氣得只說一句話:太沒水平!太沒水平!共產黨要這麼幹早晚完蛋。父親作為法官、又是共產黨員,多年堅定地跟著共產黨,一直不相信大法弟子在拘留所、勞教所裏所遭受的迫害,現在眼見身邊的無理,也不得不相信了。後來我在親屬家給家裏打電話,母親說:你爸沒事聽法國台呢,不怎麼看新聞聯播了。親屬笑答:我也聽法國台呢,現在中國的新聞出口轉內銷。
我現在流離失所在外。
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已經快三年了,迫害不斷升級,偉大的李洪志先生在蒙冤,法輪大法在蒙冤,大法弟子們遭受著屈辱與迫害。可是這一切都不會長久,法正人間即將到來。世人啊,快醒醒吧,不要被眼前的功名利祿所迷惑,回歸到你善良的本性上來,在這千萬年不遇的偉大的正法時期為法輪大法真善忍說一句公道話吧,為你生命的永遠著想。
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惡人榜
原所長 夏景岐 宅電: (431)-5101257
人事科 王學閔 辦公: (431)-564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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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無理開除大法弟子董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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