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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旅遊局允許 塞班島學員繼續夜市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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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17日】塞班島的大法弟子一直以來都在塞班政府旅遊局主辦的夜市(每週四晚舉行)租用了一個攤位煉功洪法,發傳單講清真相。今年三月底,旅遊局突然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通知大法弟子不給延續租用合同。於是大法弟子在一位充滿正義感的美國律師幫助下與旅遊局交涉,重申法輪大法的好處與法輪功修煉團體所應有的權利。在旅遊局答覆前,大法弟子堅持前往夜市派發傳單,不放棄在這個人流最密的地方幫助世人了解真相。

四月十六日,律師傳來好消息:旅遊局同意法輪功在夜市繼續租用攤位,並尊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一切應有的自由與權利。四月十八日,大法弟子將重返夜市,屆時會有二十位台灣學員的支持參與。

我們為旅遊局作出正確決定而高興,也在此感謝律師馬克.漢森先生的正義支持。今後我們將加強對政府部門的洪法,讓更多塞班島居民了解大法,支持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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