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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特衛普報:當街道上的體操變成了死刑之「罪」時(圖)

——中國(江澤民)強化對法輪功的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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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30日】比利時萬.安特衛普報(Gazet Van Antwerpe)2002年4月15日載文報導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到江澤民集團迫害,題目是「當街道上的體操變成了死刑之『罪』時」。撰稿:Desiree De Poot,譯文如下。

法輪功學員的遺孀戴志珍(右),與趙明(左)正在講述北京的鎮壓天安門廣場上,中國警察毆打請願的法輪功學員

「布魯塞爾訊」他被打、被踢、被羞辱。他受到電擊和連續數日剝奪睡眠的折磨。他的左腿至今仍然沒有知覺。趙明(現年30歲)現在能向外界講述他的遭遇,多虧了西方國家給中國政府施加壓力,呼籲給他自由。趙明是千千萬萬名因為修煉法輪功而遭到迫害的人之一。

這是一種做著緩慢拉伸及和諧動作的身心練習。整整三年前,數千萬中國人在各公園和廣場上晨練。現在這種景象已成為歷史。1999年,對法輪功學員的大搜捕開始了,鎮壓導致近400人死亡,無數人被捕入獄。

戴志珍女士(39歲)是一名法輪功學員的遺孀。她的女兒法度今年兩歲了,幾乎還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甚麼樣。戴女士曾說:「當我讀到一本法輪功的書時,我知道我找到了自己在追尋的東西。」她不僅找到了這本書,與此同時還找到了她的丈夫陳承勇。他們兩人都決定要遵照法輪功力求做到真、善、忍的標準去生活。這對任何人都沒有任何威脅,可是中國政府在1999年認定法輪功的成員比共產黨人數還要多。

趙明說:「可是遵照這一標準生活的人,從來沒有甚麼組織。當時總人數在七千萬到一億人之間。他們想煉功的時候就煉功,想和誰一起煉就聚在一起煉。」

中國政府可不這麼認為。它說法輪功未經註冊,把法輪功定為非法。自那以後,在公共場所煉功的任何人都被認為是對國家的威脅。為鎮壓法輪功學員而專門設立的610辦公室不分男女老幼地抓捕法輪功學員。

陳承勇被逮捕後就失蹤了。幾個月後有人發現了他的屍體。他姐姐也被押到勞教所,他父親在悲痛中去世。戴女士因為有澳大利亞護照而倖免於難。

勞教所

趙明的經歷和陳家不太一樣。他在都柏林學習計算機專業時聽說了國內對法輪功的鎮壓。他接受採訪時說:「1999年聖誕期間我回家度假,當時我讀到國內受管制的新聞機構批判法輪功的文章。我認為到信訪辦公室去上訪是為法輪功呼籲的最佳途徑,因為那裏本應是中國人民可以表達自己意見而不受打擊報復的地方。可是在那裏其他甚麼都可以談,就是法輪功沒有商量餘地。」

趙明被逮捕、關押並被送到勞教所。在監獄裏,真正的罪犯如果能迫使法輪功學員簽字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就會得到減刑的好處。趙明說:「有一次甚至一位婦女被剝光衣服關在重刑犯的牢房裏讓那些犯人逼迫她『認罪』。」迄今已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在這種摧殘下被折磨致死。趙明在獄中經歷了酷刑,連續多日剝奪睡眠等折磨,他還被迫長跪數小時。他被關押了兩年多才被釋放,這還多虧他是都柏林(三聖)學院的學生,西方國家一直給中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釋放趙明。他說:「我算是幸運的。和我一起煉功的一位朋友在監獄裏被折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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