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與天安門自焚事件的人不是法輪功學員;
2. 天安門自焚是一起精心策劃的事件,其目的在於通過自焚事件嫁禍法輪功,煽動中國乃至世界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為大規模迫害鎮壓法輪功製造藉口;
3. 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認為自殺是有罪的;
4. 法輪功在全世界50多個國家合法存在;
5. 在中國大陸以外,沒有一例煉法輪功自殺、殺人或自焚事件的報導。
新加坡學員呼籲本地媒體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報導法輪功新聞,給新加坡人民一個真實、全面的法輪功信息,以免誤導本地民眾。真正地為新加坡國家名譽負責,為人民負責,從而給新加坡帶來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