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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張北縣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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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5日】河北張北縣公安局、看守所的部份警察從99年7月20日以來,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隨時闖入法輪功學員住宅,沒有任何手續隨意抄家、搜身、抓人,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勞教、判刑;採取夜間審訊並雇佣社會上的無業人員毒打學員。有的警察對不寫「保證書」的女法輪功學員進行威脅:小心扒光你的衣服,投入男監號。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

看守所還剝奪法輪功學員親屬的探視權。平時去探視時說每個月十五日才是探視日,十五日去還是不讓見。主管局長說:「所有煉功的都不讓見。」兩位七十多歲的母親對其百般說好話都遭拒絕。張北縣地處壩上高原,冬季寒風刺骨。學員家屬給學員送去棉被、皮褥子、氈子,看守所領導就是不讓學員鋪,硬讓放在倉庫裏生蟲子,把皮褥子撕開也不讓鋪。

法輪功學員對所長樊豔斌講真相,他不但不聽還用皮條抽打大法學員,現遭現世現報,半面身子痛、麻、不聽使喚,手拿筆都發抖,之後他打學員的行為才有所收斂。

張北縣的政法委書記李店先因迫害大法學員有「功」,受到上級的「表彰」和「獎勵」,於2002年2月調入張家口市工作。

大法學員王月梅因給縣領導寫了封信介紹法輪功是怎樣的功法,於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如今非法刑期已逾三個多月了,因她不寫「保證書」,仍被非法關押在張北縣看守所。孩子因無錢被迫失學。

大法學員張鳳英,於2001年6月11日,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被五名惡警(無任何證件)從家中抓到縣公安局,對其進行非法搜身,隨後沒有任何手續又對她家進行搜查,逼張鳳英承認是她讓學員掛橫幅。雖遭幾次酷刑折磨,但她隻字未吐。被非法關押半年後她仍堅定信仰。惡警於2001年12月在未通知家屬,未履行任何手續、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將張鳳英秘密送到保定市高陽縣勞教。

大法學員彭翠玲因掛橫幅被抓,遭四次非人折磨。絕食抗議一星期,要求無罪釋放。惡警說:「只要你有一口氣也得寫保證書,否則我們就不能放你。」至今已被非法關押在張北縣看守所九個月,仍未釋放。

張北縣看守所電話:0313-5222530轉801(所長室)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3/2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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