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歐洲議會議員歐洲自由聯盟主席奈利.梅斯致信冰島政府官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6月13日】2002年6月12日,歐洲議會議員、歐洲自由聯盟主席奈利.梅斯(Nelly Maes)就所有持中國和台灣護照的人士在6月12日到18日期間被禁止進入冰島,超過30到40名中國和歐洲公民在機場被扣留事件,致信冰島政府官員。信中說,中國(江氏)政府向歐洲國家施加壓力的這一恐怖舉動不僅違犯了中國法律和人權準則,也違犯了歐洲和國際法律及人權準則。並請求冰島政府重新考慮所採取的這些措施。譯文如下。

致:
冰島總統
冰島首相
冰島外交事務大臣
冰島司法及外交事務大臣

布魯塞爾,2002年6月12日

關於: 中國和台灣公民在江XX訪問期間被拘留事件

尊敬的總統,
尊敬的大臣們,

我希望通過此函表達我作為一名歐洲議會議員和外交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擔憂。我關注中國人權狀況以及(江氏)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酷壓制已經有很長時間了。最近我訪問了中國,那裏的政府官員看來都非常急於散發任何關於法輪功的(不實)消息。好幾個國家裏發生了對法輪功學員攻擊的事件。

今天我獲悉所有持中國和台灣護照的人士在江XX6月12日到18日訪問冰島期間被禁止進入冰島。超過30到40名中國和歐洲公民在機場被扣留。中國(江氏)政府向歐洲國家施加壓力的這一恐怖舉動使許多政府以及歐洲公民感到驚詫,因為這不僅違犯了中國法律和人權準則,也違犯了歐洲和國際法律及人權準則。

我們衷心地請求閣下重新考慮所採取的這些措施,因為我們認為這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

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