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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協會奧地利分會致函香港特首敦請香港政府作出符合人權的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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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15日】

尊敬的閣下:

國際人權協會(IGFM)奧地利分會了解到今年六月十七日以來發生在貴地的令人質疑的對16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案,對此我們感到震驚和焦慮。

在這片土地上,至今為止一直在勇敢地抵制著中國大陸對人權嚴重侵害的影響,而且頗有成效,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今卻突然在遵守人權的基本原則上作出了退讓-尤其是針對人權基本宣言(國際保護人權決議217A(II))18-20條相關的第七和第八款。對此我們深表不解。

此案不合理的冗長的審判時間,法庭上對辯護人的謾罵,部份荒唐可笑的起訴理由以及警察對待和平的示威者的不合法的強硬手段,均顯而易見地表明這是一場「共產主義中國」式的政治審判。

我們希望,香港政府千萬不要屈從於中國大陸的壓力,從而不加質疑地接受並加長這一人權侵害的長長的清單,不僅是對法輪功的鎮壓,也包括在大範圍內對堅持信仰的精神及宗教團體的壓迫。我們認為這場官司的結局是香港未來道路的標誌。

我們在此懇請您,作一個符合人權基本原則的,而不是出於政治壓力產生的決斷。

國際人權協會奧地利分會

200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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