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曾先生,
據報導警方已經以阻街為由對二十名法輪功成員提出了指控,此事將引起世界許多國家的極大關注。
確實,該群體在中國其它地方已經被(江澤民政府)定為非法,但是在香港仍然是合法的。因此人們將會懷疑警方正在按照北京的指示,通過採取警察行動,暗中推行事實上的禁令,用此方法來維持表面上的容忍,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關係。
這種花招立即就會被看穿。法輪功現在在世界多數國家都有修煉者,許多人都不是華裔人士,甚至還有更大量的支持者。這些人們認為,法輪功被允許在香港存在的事實,可以促使中國(江澤民)政府在此問題上更容忍一些。這對香港自治權的真實性肯定是一個有力的證明。
如果對這些法輪功學員予以法律追究,就會使香港的自治看上去是個騙局。更加糟糕的是,此事也會令法制原則本身顯示出是一個虛偽的東西,因為警方的一個武斷的行動就可以使之無效。
顯然,你正處於一個困難的境地,但是北京當局似乎視香港的特殊地位優越於中國其它地方。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就有足夠的理由釋放這二十位(註﹕應為16位)被指控的人,不再予以追究。我希望你能夠做出這樣的處理。
你誠摯的,
(簽名)
莫恩勛爵
2002年3月27日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1/25114.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1/25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