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智,女,61歲,1941年5月生,家住錦州市凌河區錦鐵裏67-73號樓。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7月20日以後三次進京上訪,2000年5月被非法判教養一年,送至馬三家勞教所。2001年春節前一天被放回家。2002年5月,錦州市公安局五名惡警將劉從家中綁架到市局政法處,銬起來審問了一天,沒給吃飯。晚上向其丈夫敲詐兩千元錢後放回。隨後,錦州市610恐怖組織又綁架大法弟子辦洗腦班,劉被迫流離失所。劉離開家近三個月,8月18日回到家,為上大學的兒子開學準備衣物。8月20日早上8點多鐘,錦鐵派出所惡徒李長明(男,40多歲)帶領派出所和街道的五、六名惡徒闖入劉智家中,將劉智從床上抬上警車(連鞋和外衣都沒讓穿),送到錦州市洗腦班(在預備役師院內),在洗腦班,如果不接受洗腦,就會被送到看守所,之後被送勞教。
25日上午9點,錦州市610辦公室的劉主任和街道通知家屬說劉智死亡。劉主任對劉智的丈夫和兒子說:8月24日晚,劉智把曬衣服的繩子綁在廁所暖氣上,從三樓順繩子滑下走脫,中途繩子斷裂,劉摔到樓下,用120急救車拉到錦州市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劉主任說:劉智以前就有腎病,從樓上摔下來時,腎又摔壞了,導致死亡,屍體存放在殯儀館。劉智的丈夫說:劉智從來就沒有腎病,並質問:為甚麼摔後搶救期間不及時通知家屬?並要求看現場,或現場照片,親友要求看屍體,以便查明死因,遭到610劉主任的拒絕。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張銀根(男,50歲左右),強迫家屬:1、必須簽字同意火化。2、火化時按指定路線送葬。3、不准搭靈棚。4、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參與送葬,否則後果由家屬負責。並威脅說要想查明死因,那就把屍體一刀一刀拉了,劉的丈夫不同意火化,拒絕簽字,張銀根便破口大罵父子倆。27日下午3點55分,街道通知劉智的丈夫、兒子:下午4點火化。因只提前5分鐘才通知家屬,所以家屬無法趕到現場,警方在家屬沒簽字,又無一人到場的情況下將屍體強行火化,骨灰現在也沒給家屬。
我們不禁要問:
1、劉智的家人講,劉從來沒有過腎病,而610劉主任為甚麼說以前就有腎病,這次腎又摔壞了,搶救不過來,死亡了。
2、據警方講,劉從樓上摔下來後,把她送到市醫院搶救,那麼為甚麼劉死後屍體不放在醫院的太平間,卻要送到火葬場?
3、為甚麼不允許親屬看屍體?為甚麼威脅家屬不得查明死因?
4、為甚麼在家屬沒簽字的情況下強行將屍體火化,又不允許家屬到場?不允許搭靈棚?
5、警方為甚麼要求家屬簽字同意火化?為甚麼規定火葬路線?為甚麼不允許法輪功學員送葬?
6、24日晚,劉從樓上摔下來,而25日才通知家屬劉死亡?在劉沒死前,為甚麼不及時通知家屬?
7、為甚麼不允許劉的家屬看劉摔下來的現場?也不允許看現場照片?
了解劉智的人都說劉是一個好人,她做過很多助人為樂的好事。一次她撿到400元錢,到處去找失主,在沒有找到失主的情況下,把錢交給錦鐵派出所,就這樣一個好人,惡警非得把她綁架到洗腦班去洗腦。洗腦這個詞早就有,日本法西斯侵略中國後期,為了進一步鎮壓中國人民,在東北搞甚麼「思想矯正院」,抓一些有反滿抗日思想的中國人進行「洗腦」,如果不服就秘密處死。沒想到在今天的中國又大面積地出現把大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抓去洗腦,不接受就送看守所,之後送到教養院。我們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不好?做好人有罪嗎?社會上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嗎?把這些好人綁架到洗腦班洗腦,難道要把他們變成和惡警貪官一樣的假、惡、醜的邪惡之徒嗎?
不僅如此,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張銀根找劉的丈夫和兒子談話時還強詞奪理、破口大罵。好好的一個人被警察從家中綁架走,幾天後卻送來了死亡通知書,家屬不但要承受失去親人的悲痛,還要倍受惡警凌辱。這些人民警察拿著人民的血汗錢,卻助紂為虐、欺壓良善,成為殘害善良民眾的劊子手,他們到底是公安還是公害?!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14/26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