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願信中講述了法輪功學員金子容子女士在2002年5月於北京被捕,被宣布一年半的勞教,並受到了殘酷折磨的事實,以及在過去的三年裏,中國當局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的虐待的事實。並指出中國政府的行為是嚴重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中國所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
歐洲法輪大法協會的信函中還提到在歐洲各國政府對法輪功的支持情況,信中說:「自1999年7月受鎮壓以來,法輪功在世界範圍內獲得了許多政府和國際組織的支持。歐洲議會在2001年2月15日採納了一項決議要求中國政府尊重修煉者的人權。大約100個英國議員和同僚以及英國外交大臣都表示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權的支持。國際特赦組織已對法輪功修煉者所承受的許多暴行有若干詳細的報導。」
法輪大法協會都表示期望日本外相川口賴子女士在中國的訪問期間向北京當局提出金子容子的案件。因為這對「爭取她的人身自由的努力是非常寶貴的,並將增強日本作為一個開明和民主社會的國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