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縣政法委610歹徒的惡行和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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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25日】康平縣政法委610辦公室王豔輝,分別於2002年10月18日、2002年12月24日夥同該縣610人員及派出所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闖入大法弟子何紹豔、齊晶茹所在工作單位,干擾她們單位人員正常辦公,不分青紅皂白綁架她們後,送到遼寧省瀋陽市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進行強化洗腦,同時向兩位大法弟子各勒索現金3000元作洗腦班費用。目前邪惡之徒王豔輝已得到報應。

王豔輝之子係康平縣重點高中學生,因一點小事與同校學生鬧點矛盾便懷恨在心,用事先購置的打人凶器在放學途中暗下毒手,將同學打昏,被害人經及時送瀋陽醫大開顱手術搶救,生命雖倖存但一隻眼睛已致殘失明,目前被害人正在瀋陽醫大住院治療,王豔輝因此而賣掉自家的樓房付被害人昂貴的醫藥費。其子已被康平高中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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