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這裏,我想談一談對現實的態度問題。出現問題之後能夠冷靜地找自己,看是自己有甚麼地方有不足與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及時按照大法的要求糾正和調整自己,這是大法弟子的行為,也是我們實踐「真善忍」原則的具體體現。正視現實、承認現實是「真」的基本要求,能否看到問題的實質,是每個人修煉功夫的體現。當年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的教訓我們必須吸取,不但要向內找,而且要找到實處,否則等於自己干擾自己、浪費師父在正法中給我們開創的寶貴時間。
那麼遇到問題後向內找,是否等於承認了邪惡迫害呢?當然不是,因為我們的向內找是在明白自己受到邪惡破壞性檢驗的大前提下進行的,我們並非關起門來只做學法向內找這一件事,而是要同時抓住機會向世人講清真象、給邪惡勢力和邪惡之徒的行為曝光,讓人們從中受益。
那麼在邪惡迫害我們時我們還強調向內找,是否會增加負面因素、不利於整體協調呢?也不是。因為是否能夠看清問題所在和認清問題後積極應對還是消極應對,這是兩件事,它們之間的聯繫要靠人來選擇和確定。──看到自己的觀念、執著與不足之後,積極地按照大法的要求,真的像一個大法弟子那樣提高心性、改善自己的言行,這是正確的修煉態度,那麼這件事在修煉中起到的作用也必然是積極的、正面的;同時,因為我們心性提高了,所以我們能夠在今後的講真象中做得更好,給世人帶來更大希望。反之,如果看到問題後就消極了、洩氣了,摔了跟頭趴在地上不起來了,那只能說明自己對修煉的態度有問題,沒有足夠的正念面對問題、沒有應有的正行來善化這一切。這兩種不同結果都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
我覺得上面談到的這兩方面的問題,直接關係到我們是否能在正法修煉中不斷精進。孫子兵法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講真象中,無論是紐約暴徒行兇案還是華僑時報訴訟案,我們都要學會洞悉邪惡在針對世人和我們的甚麼弱點下手,學會體諒世人,多想怎樣做才有利於世人了解和理解真象;在修煉中,我們要洞悉障礙我們的觀念、執著等敗壞物質所在,才能更好地清理它們,淨化自己的身心。
其實無論邪惡認為它們自己是尖是拙,每一次它們針對我們發起攻擊,無意中都給我們提供了看清我們執著與不足的直接線索。例如邪惡大造聲勢,誣蔑大法不讓人吃藥,那往往是我們相當一部份學員學法不深,自心對修煉和吃藥的關係問題認識不清、或者有相關的根本執著(把學大法當成了祛病的手段並執著於此)造成的;當我們這些學員對法理理解好了,能針對這個問題澄清事實、講清真象了,邪惡也就無法再在這個問題上造謠惑眾了。
又如,邪惡攻擊我們崇拜師父,往往是我們有的人長期擺不正自己與大法與師父的關係造成的,或因為自己在大法中修煉頑症、絕症消失了,就用人的情和方式對師父感恩與維護,或因為知道師父講的法理高,就用人心把師父當成常人式的領導去追隨去崇拜,而不是真的聽師父的話,按照師父對大法弟子的要求從法上理性地去認識法、理解法,按照法理的要求去做好;或者言必稱師父,但卻常年不知如何學好法,不能在修煉中精進;當受到邪惡攻擊時,又從反面吸取教訓,不敢再承認和證實大法給億萬民眾(包括自己和家人)身心帶來巨大收益的事實,不敢承認師父的偉大無私,甚至因為個人執著的存在而否定了自己過去的修煉、否定師父和大法。這些都是還沒有真正理解大法的內涵、悟性差、心性差的表現。其實只要看清了真正的問題──個人的執著所在,放下它,用正念對待師父、用大法弟子的心態維護師父和大法,邪惡就不敢再拿這個問題做文章了,否則等於它在替我們告訴世人大法師父的偉大。
總之,只有我們真的圓容地理解好大法,才能在實踐中融會貫通,舉一反三。過程很重要,結果同樣能說明許多問題,正法修煉中的事一般都不會只因為我們的初衷是好的,就自動出現好的過程與好的結局。只有我們在每一個機會當中都真的正念正行,才能讓邪惡徹底消散,讓更多世人受益,較好地完成我們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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