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8年的夏天,她們單位一位男職工出了工傷,砸壞了右腳,流血不止。凡是急診應馬上送醫院搶救,但是此情況必須先將血止住,否則會有生命危險。因此她就簡單地給傷員包扎了一下將血止住後,馬上把他送去了醫院。由於當天醫院的急診較多,該傷員傷勢又較重,所以在醫院裏耽擱了很久。當她回到家剛一進家門,她的丈夫就氣憤地怒斥道:你為甚麼回來這麼晚?你幹甚麼去了?你為甚麼摸某某某的腳?
一連串的質問向她撲來。她被這突如其來的情況弄暈了,但冷靜了一下馬上意識到她的丈夫有點吃醋,就理直氣壯地說:「職工出了工傷,這是我的職責,我沒做甚麼虧心事!誰要幹了壞事叫雷劈!」當天晚上就下起來瓢潑大雨,大雷響個不停。突然一個大雷閃電般地像一個火球一樣掉到了她們單位的一位女職工家的小房上著了火。(這是老天爺的警示,人還不悟。)第二天這女職工開始破口大罵,以為有人給她家放了火。結果,這位女職工又滿臉滿嘴起了許多大泡。
在當天的晚上,我的這位朋友在似睡非睡時,似乎看見一個身穿黃色袈裟的人站在她的床前,她清清楚楚地聽到那個人說:你受冤枉了,那惡人遭報應了。她忽地清醒了,就問她的丈夫,你為甚麼生那麼大的氣?並把她做的夢告訴了她丈夫。她丈夫聽了後也明白了,就把事情的因由說了個明白。原來著火的那家女主人企圖挑撥他們夫妻之間的關係。我的這位朋友說:過去我不太相信有神在,通過此事我真的相信了,相信「善惡必報」這個天理了。
在此我想奉勸那些仍對大法行惡的人,你們任何的邪惡之舉都逃不過神的眼睛,逃不過善惡必報的天理。趕快棄惡從善,為自己留一條後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