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2年5月26日受傷後,我採用了西藥、中藥多方面治療。當時每月工資才42元,吃藥就要六、七十元。報藥費時,財會人員笑著說:「你一個月的藥費是工資的一倍半多,藥吃那麼多,真是難為你了。」我每天吃三頓飯就要吃三頓藥,有時候病得沒胃口,不想吃飯,但藥還是得吃,因為一停藥就臉腫、頭痛,一身痛更厲害。因為治病,全城幾家醫院十幾個藥店我都跑遍了。有時索性停了中西藥,自己去挖草藥吃。如水黃連、地龍膽等。為找這些草藥,我跑遍了縣城周圍的山山水水。
1997年6月10日,一位朋友告訴我,法輪功免費學功,煉後效果很好,於是,我就隨朋友到我縣法輪功煉功點去學法輪功。
李洪志師父告訴我們修煉人要放下一切執著,放下有病和治病的想法,不要有求這求那的想法,要處處事事做好人,處處事事為他人著想。得法前我有病醫不好,心裏很煩躁,就經常找兒子、女兒出氣。得法後我放下了有病和治病的想法,還經常關心兒子、女兒的生活,儘量多為他們做家務活,遇到兒子、女兒對我生氣時,總是反思自己哪兒錯了,哪兒有錯就馬上改掉。每天早上五點不到就起床煉動功、學法到8:30吃早飯。晚上從八點到十一點煉靜功、學法。經過學法、修心、煉功,我提高很快。1998年10月開始至今,我在家看到到處是法輪在旋轉,而且煉靜功時還看見樹林、山水,有時還看見天女散花。
得法後,我知道過去生病是自己的業力引起的,在認真學法、修心、煉功中,我過去的病不知不覺全部消失了。從得法那天起,我告別了西藥、中藥和草藥,頭上的帽子也取掉了,不咳不累、頭不痛、腳不痛,腰、腿及一身也不痛了,睡眠好,食慾大增,食量是得法前的兩倍,而且還能挑八、九十斤重的水糞走近百米到菜地,鄰居都說:「羅婆婆越活越年輕了!」我說:「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更神奇的是,我小時候(六十多年前)只讀了兩年的私塾,由於沒有看書寫字,幾年後全忘了,到97年我只是一個只認得自己名字的文盲。經過煉功點集體學法,我現在能通讀《轉法輪》,而且很多大法資料我都能通讀。
是師父為我調理了身體,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在此,我深深地感謝師尊的慈悲苦度,我決心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認真做好學法、正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