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29日】2002年11月的一天,我和弟妹坐出租車去她的廠子。剛坐穩那個女司機就問我,你們兩個老太太誰歲數大?我說我歲數大。她說我看她(指弟妹)比你歲數大,你臉上沒有皺紋(實際我比弟妹大5歲)。我說我是煉功煉的。她馬上接著說,你是煉法輪功的吧!我說是呀。她說都不讓煉了,你還敢煉,你不怕我給你舉報啊。我說煉這功原來的冠心病、肩周炎、腳氣、靜脈曲張都好了。為啥不煉呢?大法教人向善,讓人做好事不做壞事,不讓煉是錯誤的,我也不怕你舉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天理。
她說逗你呢,就是給我錢我都不能去舉報,現在吃喝嫖賭等事警察都幹,放著壞人不敢抓,真正的壞人甚至殺人犯花錢都能買出來。你看現在下崗的,吃不上飯的有的是,淨是老百姓遭殃。我說你說得非常對,我今天坐你的車也是緣分,我告訴她讓她在心裏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有福分的。直到下車,我一再叮囑她,別忘了我告訴她的話,她說記住了。我心裏很高興,一個生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