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李勤的弟弟給李勤存款4次每次200元,都交給了當時的內勤管教一個姓錢的年輕幹警,可李勤只收到600元。找錢對質,錢說只給了600元,可隨錢一起給的衣物卻還在錢的手中,並告訴李勤,衣物給弄丟了。
王春光的嫂子從撫遠來看他,並要給他存錢,勞教所的一名幹警說:「把錢給我吧,我認識王春光」,當時王的家人給了它1000元錢,可王春光根本就沒收到。把這事反映給大隊,所裏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