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從那時起,我經歷了人生最可怕的一場惡夢。
我認為當權者對法輪功的打壓是錯誤的。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我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於2000年春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我和五位功友被警察強行戴上手銬,我們被拉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被非法關押在一所房子裏一天一夜。第二天,我被當地駐京辦事處的人押回鎮派出所。惡警們非法關押打罵我幾天後,因我仍不放棄修煉,非法判我刑事拘留一個月。
2000年7月,派出所一夥惡警晚上非法闖進我家,把我強行從家中押上警車,另一同修也被非法抓捕,惡警把我倆押到鎮計生辦進行迫害。剛進院,惡徒喝得醉醺醺的,對我倆拳打腳踢,滿嘴污言穢語,氣勢洶洶,進屋他用方木凳打同修的頭,把她按在地上,用腳狠踩她的頭部,鮮血從臉上流下來,又抓住她的頭髮用腳猛踢她的臀部。對我也是拳打腳踢,在計生辦被關押的還有其他十多個大法弟子,警察在每天酒足飯飽之後,毒打我們兩個多小時。他們對我們拳打腳踢後,再用黑膠皮管子當皮鞭對我們每人抽打五十下子,強行我們繞花壇轉圈輪番毒打,最後逼我們排成隊,將水管插進每個人的嘴裏,用潛水泵抽水灌,灌得我們呼吸困難,惡徒邪惡地喊著:還煉不煉了?我們說:煉。他們就用水管狠抽我們,挨個打,打得我們滿身是傷,青紫一片,疼痛難忍。
有一天,他們六、七個人對我們拳打腳踢,將我踹倒在地上,又用傘把、凳子等硬物打我,把我打得大便都拉在褲子裏,以至昏死過去。他們又用竹竿、掃帚把、水管等硬物對裏面關押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打了兩個多小時。把竹竿都打爛了,竹刺插進了一位同修的肩頭很深。警察用掃帚把又打另一同修的頭部,把掃帚把都打斷了,又脫下鞋,用鞋底打她的臉和眼睛,打得臉青一塊紫一塊,眼睛看不見東西,嘴腫得不能吃飯。我們利用吃飯時向惡徒們講真象,警察對我們說:我們也是身不由己,執行上面的命令。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者實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卑鄙手段。惡警說:你們去北京又能怎麼樣,還不是照樣抓回來挨打,江澤民不讓你們煉,我們不打你們能行嗎?領導在這看著呢。就這樣我被他們關押折磨了12天才釋放。有的被關押了20多天。
2002年春天的一天晚上,因一對同修夫妻都被非法判勞教,他們的果園無人管理,我和幾個同修到本村另一同修家,計劃第二天給被非法勞教的同修家修剪果樹,被惡人舉報,惡警手持電棍、橡膠棒闖進家中,不由分說,大打出手,猛擊我們的頭部、臉部,打得我們鮮血從頭頂流了下來,我頭上被打了三道大口子,血直流。後惡警把我們幾個強行拖上了警車。路上我們奮力反抗,並高喊:「法輪大法好!」響徹雲霄。在惡警和惡徒們把我往車上塞時,我的愛人來阻止邪惡之徒的行為,他們把她連拉帶拖推向了一邊。我愛人說:你們憑甚麼抓人,他們犯了甚麼法?邪惡之徒們說:誰叫他們煉法輪功呢?江澤民說了:看見煉法輪功的就抓就打,打死也白打。就這樣,惡徒們強行把我們戴上手銬,押回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後,惡警把我和另一位同修銬在暖氣管上,另外兩位同修被銬在辦公桌的腿上,關押了一夜。第二天,一惡警當著我們的面,把我們的大法書放在腳下踩,把我們師父的法像摔碎,嘴裏還罵我們的師父和大法。在非法提審我時,我趁機戴手銬逃走,結果被惡警騎摩托車追上,我趁機給他講真象說:我們學大法的做好人沒有錯,你把我放了吧。他也知道抓大法弟子理虧,就對圍觀的群眾說:他是小偷。為了讓圍觀的群眾明白真象,我說:我不是小偷,我是學法輪大法做好人的,他們要抓我,你們救救我吧。卻沒有人敢幫我。就這樣我又被抓回派出所。第二天,惡警把我們四人非法拘留一個月。二十天後,就將我和一對大法弟子夫妻非法判勞教兩年,送往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惡警們不讓我們睡覺,坐小板凳、輪番洗腦、誘騙、強迫我們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有一次惡警五、六個人將我雙手別在後面,銬上手銬,又將我一腳踹倒在地上,其他惡警按住我的腿,解開我的褲子,進行侮辱。惡警還給我數肋骨有幾根,其實這是更殘酷的刑法。接著又將我拖到另一間空屋子裏,把我雙手吊銬在窗的鐵棍上,對我進行迫害,把我雙腳抬起,放上師父的法像逼我踩,採用各種方式迫害我,整整折磨了我一夜。我在高壓下寫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三書,過後我悔恨不已,非常痛苦,真是生不如死。幾天後等我冷靜下來,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話一律作廢,下決心堅修大法,死不動搖,我發下誓言:頭可斷血可流,法輪大法不可丟。並且向惡警們講大法真象。從那以後,我不願多說話了。這樣在勞教所被迫害整整五個月。真是度日如年。
我和另一位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被惡徒污衊為精神病患者,惡警把我倆送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天。又送精神病院藥物迫害一個月。最後關進洗腦班進行迫害,在洗腦班,惡徒剝奪我的睡眠,打罵我,強制洗腦,惡警往我指甲內釘牙籤,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還用摺疊的報紙和水管等物打我的臉,臉都被打腫了,惡警打得我渾身是傷,罰我站了四天五夜,腿都站腫了。惡警還對另一同修大打出手,拳腳相加,打得他胸口紫黑一片。還強迫給我們注射破壞神經的針,用針灸用的針刺穿我的喉結,刺我腳的湧泉穴,手的勞宮穴,真是疼痛難忍。我還看到惡警對大法弟子用電棍電擊,用條子抽,拳打腳踢,各種方法折磨她。共把她抓進洗腦班五次。直至把她迫害得瘋瘋顛顛的。惡警們還強逼我們踩師父的法像。就這樣我被迫害了一個月才被放回家。
2003年春天,警察帶領八、九個惡徒又非法闖入我家抓我,我奮力抗爭,我愛人聽到後,過來阻止邪惡,被惡徒們推拉到一邊,他掙脫邪惡躺在車輪前不讓走,我高喊:「法輪大法好!」圍觀的群眾有四、五十人,我喊:鄉親們快救救我吧,邪惡又非法抓人了。惡警們慌了手腳,又連忙打手機叫派出所加人,40多分鐘才走出了村子。他們又把我送進了洗腦班。邪惡之徒們不讓我睡覺,進行強制洗腦等迫害,一個月後才放我回家。
從我的經歷,可以看到這場迫害不僅是針對煉功者,連煉功者的家屬也都在默默承受著極大的傷害。今天我把我的遭遇向世界法官、律師述說,希望全世界的正義人士和我們一起伸張正義,主持公道,把江澤民及幫兇早日押上歷史審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