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邪惡證實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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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3日】這篇文章前面講敘的是99年後證實法的經歷。放在後面的是對於法理上的認識和經驗教訓、還有從另外空間看到的景象。這些講出來是為了破除邪惡,證實法。

一、到天安門證實法的一段經歷

我自99年4.25開始走出去向當地政府反映情況6、7次。2000上半年和同修一起走上天安門打橫幅證實法,因不配合照像,被穿便衣的警察將鼻骨打斷,由於同修的一個證件沒扔掉,被惡警帶回我們當地。

邪惡認定我是所謂組織者,派出所惡警將我關在看守所裏據說是最黑的一個號子裏。我拒絕喊報告拒絕吃飯拒不認錯拒絕背監規,惡警給我戴上四十斤重的大鐐。強行將我在地上拖拽。渾身上下被拉得一道道的血口子,膝蓋被磨出一個大洞,腳骨被鐵鐐卡住拖得變了形。邪惡之徒們用腳在我胸口猛踩。用關節擊打我的要害、腰、兩肋、太陽穴。將頭對著牆猛撞。我疼得撕心裂肺般地慘叫。直到整個後腦勺腫出一指厚,用手一摸一股腥氣,手指一按一個坑。

後來他們命令一個牢犯給我下跪,再不吃就打這個犯人,再不吃就都上鐐。我明知道不能吃但還是吃了飯。

在這期間,在煉與不煉的問題上我也動搖過,後來我還是橫下一顆心,一直沒有對警察說不煉、認錯、認罪、悔過、保證之類的鬼話。

但是出來以後,由於在釋放書、宣告書上簽了字。我感到自己的功急速下降,身體也急劇縮小。一些被打的位置被大量的業力所壓住。這時我意識到自己錯了,就對著關押的位置,寫了聲明書,又對一些公安機關寫了上訴書等等。

二、做大法資料的一段經歷

從看守所出來後,又作講清真相和大法資料的工作。在2002年由於叛徒的出賣和我們同修自身的因素,大法資料點被破壞。該叛徒被捕時,我們已經知道,但出於信任和僥倖心理,認為他不會出問題所以沒有轉移資料點。其實在此前,我已預感到這一難。曾提出轉移的問題但同修們不同意,而且當時也確實找不到好的地方,就抱著一起承受的想法留下來。後來被捕。

由於邪惡認定我是負責人,怕我逃走,就派人看守輪番訊問。

我牢記著師父的話:「如果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去掉最後的執著》)惡警也一直不敢「轉化」我。

在另外空間邪惡將我們這裏幾個看守所邪惡的場推過來,我不停地發正念,一撥消滅完了又來一撥。

惡警將它們了解到的情況一件件擺在我面前,比如:你曾將資料交給誰誰誰。甚至時間地點都對。有的事情知道得比我自己還清楚。發現我們不少的同修被暴露,感到非常痛心,甚至絕望。我產生一種承不承認就那麼回事和無聊的感覺。於是承認了一些事情。出來後感到這方面明顯做錯了。

後來我被判了三年,我沒有畏懼,想──這回到監獄正法去。沒想到,它們給辦了保外就醫把我放了。

出來以後看到在《明慧週刊》47期內容中袁林同修的事紀:……袁林同修不出賣同修,只說邪惡已知的……。想到這種情況,在這麼堅定的同修中也有此現象出現,由此想到自身也有此種不正的行為,覺得應該破除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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