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發言人馬修說,美國公民李祥春在兩個月前,抵達廣州機場時被逮捕,三月十四日中共法庭對李祥春作出三年監禁和驅逐出境的判決。對李祥春的所謂審判,是中共又一次可恥的自欺欺人的表演,所有的指控根本就是捏造的,為了審判外國學員的先例,不惜公然違反國際準則,公然威脅外國公民信仰自由的邪惡行為,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馬修又說,我們也呼籲中共立即釋放加拿大人的親屬,正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林鳴立和黃劍剛。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加拿大國會通過了一項有關營救與加拿大人有親屬關係的法輪功學員的M236議案,他們兩人的名字都在其中。
馬修表示,林鳴立,上海人,是二零零二年由加國政府幫助,營救到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林慎立的弟弟。林鳴立在二零零一年去繳電話費的路途中遭綁架後,被關入勞教所兩年,預定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釋放;黃劍剛,南京人,是一名電子通訊工程師,加拿大公民黃立敏的弟弟,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從勞教所釋放後又被囚禁在洗腦中心。
馬修指出,這三名法輪功學員都是守法的公民,他們不應該被關押,不應該被驅逐出境,他們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應該立即無條件被釋放。馬修強調,二零零二年通過的加拿大國會「關於聲援法輪功的議案」,營救加拿大人在中國受監禁的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親屬,林鳴立和黃劍剛名字都在裏面。國會近期將再次討論營救措施,考慮發給法輪功學員特別准許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