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洪浩遠在華師大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畢業後參加工作一向成績突出,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的好評,在家庭和親鄰更是公認的好青年。
1999年7月20日以後洪浩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當地公安非法拘留,在拘留所經常受獄警和犯人拳打腳踢。後於2000年初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
洪浩遠先被關在潮州紅山拘役所一個月,號裏的犯人在惡警指使下輪流狠打他。後轉潮州市鐵鋪收容所,在這裏更受獄警的殘酷折磨,如用木棍毆打,冬天扒光衣服,用手銬鎖在樹上淋雨一個晚上到天亮,第二天繼續幹化工重體力勞動。2000年5月,洪浩遠被轉押到廣東三水勞教所。在原七大隊,獄警強迫洪浩遠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用幾萬伏電壓的電棍二至三根每天電擊十小時以上,後來洪浩遠因承受不住,違心寫了「保證書」,惡警才罷休。過一段時間後,洪浩遠清醒過來,不願屈從於惡人,聲明以前被迫違心所寫的「保證書」作廢。獄警又瘋狂地採取各種惡毒的手段進行迫害,禁閉、電擊,這次更兇狠。2001年下半年,洪浩遠在三水勞教所原九大隊(現在是一分所三大隊)公開煉功,被獄警用長條板凳毆打,板凳都被打折了,洪浩遠身體內臟嚴重受傷。後又禁閉,電擊全身及肛門。在這樣的折磨下,洪浩遠身體極度虛弱,經常怕冷,內臟疼痛。2002年4月勞教所才將他放回家,原本一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已變得皮包骨、傷勢嚴重。公安部門、當地610還經常到家中恐嚇其家人要看管好,不得外出等。
家人送洪浩遠到幾家醫院治療,但始終不見好轉。2003年1月5日凌晨,洪浩遠含冤離開人世,家人悲痛欲絕,有冤無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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